蔡甸区关于对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序号10)
2023年12月26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武汉市反馈了督察报告,蔡甸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督促责任单位加快整改进度,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就反馈意见(序号10)整改任务进行公示:
一、反馈意见
交通结构中“公”“油”比例仍然偏高。2022年,武汉市公路货运量占全市货运量73.1%,高于全省69.2%的平均水平,机动车尾气排放仍占污染物总量较大比例;新能源车渗透率还不高,保有量仅占全市机动车总量的5%左右。
二、整改目标
交通运输结构持续优化,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低碳发展。
三、整改措施
1.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推广应用新能源、清洁能源交通运输工具。
2.持续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引导群众绿色低碳出行。
四、整改完成情况
1.按照《湖北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要求,推进辖区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等工作。截至目前,组织货运企业淘汰更新老旧营运货车203辆(其中报废车118台、报废并更新车82台、新增新能源电动车3台),申领补贴资金801万元,已下拨资金544.7万元。同时组织我区蔡城公交74台车辆全部更新为新能源车型,协调辖区2家企业以租赁形式投入10台氢能源车辆用于日常运营和通勤。
2.组织公交公司开通大站快线4条,调整优化公交线路41条,增设公交站点6个;投入使用铁铺停保场、永安代家庄的充电桩设施。
现将该整改任务的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8月20日-2025年9月2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69812495
武汉市蔡甸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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