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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蔡甸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中共蔡甸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武汉市蔡甸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蔡编〔2020〕25号)文件精神,不再保留蔡甸区公路超限超载车辆检测站、蔡甸区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拟向蔡甸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蔡甸区公路超限超载车辆检测站及蔡甸区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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