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2-101号)

2022-01-21 16:40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

蔡征补公告[2022]第101号

经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蔡甸区蔡甸街道宋湾村、黄陵村的集体土地,项目名称为2021-37号地块土地储备项目,其中:农用地11.6901公顷(含耕地7.8659公顷)、建设用地1.816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并于2022年1月6日发布了《征收土地预公告》(蔡土告字[2022]1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拟定13.5061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武汉市蔡甸区新天大道150号,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补偿登记主要登记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蔡甸区人民政府书面提出。

特此公告


蔡甸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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