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索 引 号 | MB1534522/2025-16439 | 发文日期 | 2025-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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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蔡政〔2025〕18号 |
分 类 | 文物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文物保护和利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我区20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予以公布。
全区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切实履行文物保护责任,认真落实文物保护措施和区域管控要求,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文物保护和城市建设发展,统筹安排文物周边区域空间功能和土地用途,科学调整产业布局和城乡建设项目,确保文物安全和文物周边风貌总体协调。
对涉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项目和建设活动有关单位要依法依规进行报批。
附件:蔡甸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一览表
蔡甸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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