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解读

《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解读

2025-05-09 15:25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

一、划定背景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工作要求,为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以下简称“四普”),全面摸清文物资源底数,夯实文物保护管理基础,加强对全区范围内文物保护工作,传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我区正式印发《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区内共有28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蔡甸区人民政府于1994年公布部分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以下简称“两线”)本通知将区内20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未划定两线的相关内容予以公示。

二、划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二)《文旅局关于做好不可移动文物历史文化保护线相关工作的通知》文旅发〔2024〕13号)

三、划定过程

2023年11月蔡甸区全面启动四普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级层面关于四普工作要求,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与利用工作,我区结合正在开展的四普工作,把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两线划定作为四普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20254月,蔡甸区文化和旅游局按照要求,充分考虑文物价值、保存现状、未来区域发展需求和文物活化利用等多方面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划定方案,聘请武汉大学对我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两线进行划定。经武汉大学团队实地田野调查,我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两线划定成果表述规范、准确,相关图片清晰、直观、重点突出、方位明确,符合文物保护和城市建设发展实际

四、划定意义

科学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两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的法定文物保护措施。

(一)筑牢文物保护基础

公布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两线满足文物保护需要,是坚决落实保护第一要求、系统性加大文物保护力度的重要践行,是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管理、建立健全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基础对于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平衡保护与发展关系

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以前瞻性空间管控协调历史风貌保护与城乡建设需求,维系文化遗产真实性的同时为后续文物展示利用、区域功能发展预留空间,为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提供依据,确保经济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相协调,做到既有利于文物保护又有利于城市建设发展,对历史负责、对未来负责、对现实负责。

(三)保障规划科学实施

把文物保护单位两线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的管控框架采用保护与发展机制,合理统筹文物保护与城市发展要求,确保规划方案兼具历史延续性和实施理论依据可行性保证方案科学合理,具有前瞻性、可行性,实现文脉传承与区域治理的系统融合。


附件: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