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蔡甸区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蔡甸区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5-12-02 15:52 区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MB1534522/2025-30225 发文日期 2025-11-21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文    号 蔡政办〔2025〕5号
分   类 其他 有 效 性 有效

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蔡甸区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蔡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121日          

蔡甸区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市场
供应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健全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保障人民群众日常基本生活需求,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湖北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主要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市场突发事件可能造成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鸡蛋、奶制品、食盐、食糖、瓶装饮用水和方便食品等生活必需品(以下简称生活必需品)及汽油、柴油(以下简称成品油)市场异常波动,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猛涨或商品脱销,影响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将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充分依靠群众,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在应急工作中,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确保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各单位处置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职责任务和分工,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部门职能为基础确定,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各部门之间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公开透明,正确引导。统一、准确、及时、客观发布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有关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避免谣言传播,稳定社会情绪。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区人民政府成立区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任务结束,自行撤销),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商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成员为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信和科创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大队)、区民政局、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区财政局、区城管执法局、团区委、区供销社、重点商超和成品油企业及主营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商务局局长兼任。

2.2机构职责

2.2.1区应急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区因突发事件引起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或成品油供应紧张的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执行区人民政府决定;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实施;负责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应急处置的人员、物资调度;负责组织协调各街道(含中法生态城、蔡甸经济开发区、消泗乡,下同)、区直相关部门和单位,对事件发生区域和单位提供支持和援助;落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和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处置的重大决策事项。

2.2.2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及时传达区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策指示,组织落实区应急指挥部决定;负责区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收集、整理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突发事件信息,组织研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提出预案启动和终止建议;负责向区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件处置工作情况;负责检查督促区内各重点企业做好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及成品油购进、销售、库存情况台账;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应急预案,组织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突发事件案例评估分析,组织完成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应急处置所需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2.2.3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负责应急处置相关舆情引导、正面宣传工作;负责应急处置相关舆情监测、应对处置指导工作。通过正确的舆论引导,稳定社会情绪,避免恐慌情绪的传播。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大米、面粉、食用油的储备和调度工作;组织粮食加工企业提高生产加工能力;保障我区成品粮油市场需求;负责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测和预警工作,确保粮食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及时供应、价格稳定。

区经信和科创局:负责食盐的储备和调度工作;协调指导方便食品(方便面)、速冻食品及相关生产企业加大生产和储备工作,保障食盐和方便食品等物资供应。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蔬菜、猪肉、鸡蛋、水产品的生产和组织调度工作;增加本地蔬菜供应;保障生猪养殖、屠宰企业正常经营及冷鲜肉市场供应工作,确保农产品稳定供应。

区商务局:负责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处置工作;监测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指导重点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平台、成品油零售企业等重点商贸企业做好保供工作;指导本区重点商贸企业对接区域内外生产加工企业,保障货源稳定;按照政府指令做好猪肉、牛肉、食糖等政府储备投放工作,在市场供应应急工作中发挥关键的协调作用。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根据生活必需品供应工作需要,及时调配运力,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通过及时掌握运输需求和路况信息,灵活调整车辆和人员的配置,确保各类物资能够及时、安全地运抵目的地。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农(集)贸市场食品安全、计量等综合监管工作,认定价格违法行为,打击各类哄抬物价、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大队):负责应急运输车辆的通行和交通服务工作,保障应急运输车辆行驶畅通。

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各街道开展特殊困难人群的关爱服务,关注老年人群的生活需求,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对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的保障服务,建立困难人员信息数据库。

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充分发挥小区物业服务人员的作用,负责引导小区物业服务人员配合街道、社区积极参与物资配送保供工作,提高物资配送效率。

区财政局:负责区级市场保供工作相关的资金保障,确保区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市场应急工作有足够的资金支持。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指导各街道合理选取、设置临时占道商业供应网点位置,做好临时商业供应网点市容秩序管理工作。

团区委:负责组织动员志愿者积极参与物资配送保供工作;充分发扬志愿者精神,提升物资配送能力。

区供销社:负责有效应用供销系统冷链物流网络和配送中心为全区商贸物流体系提供应急保供服务,发挥供销系统资源优势。

各街道:按照“属地负责制”,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应急处置体系。结合本地区实际,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区域内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及成品油供应紧张的应急处置工作。

3.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

3.1预警级别

区级预警由低到高分为IV级、Ⅲ级,分别对应不同影响范围和供应紧张程度。

生活必需品预警标准:IV级:主城区及两个以上街道发生供应异常,两类以上商品价格一周上涨30%以上且出现持续脱销。Ⅲ级:全区范围内发生供应异常,三类以上商品价格一周上涨50%以上且大面积脱销。

成品油预警标准:IV级:区内供应不足正常需求50%,库存量低于3天需求,日均调入量比同期减少20%以上,持续7天以上;35个街道急需供油。Ⅲ级:区内供应不足正常需求30%,库存量低于2天需求,日均调入量比同期减少40%以上,持续5天以上;5个以上街道急需供油。

3.2监测预警

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常态化监测机制,定期调度主要生活必需品进销存、价格及成品油库存、调入量等数据。主营单位和生产企业应强化库存管理,在资源紧张时加大调运力度,组织外部资源补充,保持合理库存水平,提前发现供应异常情况。

经核实初判为IV级一般市场异常波动或成品油供应进入预警状态,由区商务局报区政府批准进行监测预警,并向市商务局报告;经核实初判为Ⅲ级较大市场异常波动或成品油供应进入紧急状态,区应急指挥部配合市应急指挥部开展先期处置,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随后及时报送书面信息。

3.3信息报告

重点商贸企业、成品油零售企业和重要商品储备企业等单位发现因突发事件引起的生活必需品供应不足或者成品油供应紧张情况的,应当在1小时内向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对确认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或成品油供应紧张的信息,应当立即向区人民政府、区应急指挥部报告,必要时向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区直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二级应急响应。在生活必需品市场产生一般异常波动或成品油供应进入预警状态后,对应IV级预警,事发地街道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经报区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上报应急处置进展情况等信息。区应急指挥部对事发地应急工作进行指导。

4.1.2一级应急响应。在生活必需品市场产生较大异常波动或成品油供应进入紧急状态后,对应级预警,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提出启动全区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建议,由区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生活必需品或成品油日监测报告制度,随时掌握市场动态。区应急指挥部下达指令,相关单位应当在1时内组织应急生活必需品或成品油的生产、运输,为维护好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等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4.2响应行动

4.2.1生活必需品

发布信息:针对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发布市场信息,正确引导市场预期,稳定市场情绪,避免恐慌性抢购。

企业供应链采购:当发生生活必需品较大市场异常波动时,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重点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增加市场供应。

区域间调剂:当发生生活必需品重大市场异常波动时,立即组织有关企业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动用储备:当发生生活必需品重大市场异常波动时,区商务局向市商务局申请动用生活必需品储备,适时将生活必需品储备投放我区市场。

下架封存:在全区范围内出现因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或其他突发事件需要采取生活必需品下架、封存等应急处置时,有关商品流通企业和经营者在接到相关部门通知后,应立即停止商品交易,采取下架、封存、通知、回收等必要合理处置措施,依法提供必要信息,并上报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有效控制物资流向,保障市场供应有序进行。

建立临时商业供应网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商业网点严重损毁,影响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区商务局应迅速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建立临时性商业供应网点,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渠道畅通和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4.2.2成品油

息发布:针对成品油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负责信息发布,及时公布市场供应、价格、调配等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市场预期,稳定公众情绪。

资源调配:协调生产企业增产,向上级申请增加配置计划,调度储备资源投放市场,保障成品油的供应能满足市场需求。

运输保障:优先安排应急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成品油运输畅通,能够及时运输到需要的地方。

重点供应:优先保障医院、救援队伍、公共交通等重点领域用油需求,保障关键领域在突发事件期间正常运转。

4.3响应终止

当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成品油供应紧张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市场供应秩序恢复正常,价格基本稳定时,按照启动权限终止应急响应。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就突发事件对相关生活必需品或成品油中远期市场供应的影响作出研判,并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区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并做好后续监测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5.后期处置

5.1善后工作

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或成品油供应紧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区应急指挥部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善后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调运、投放应急生活必需品产生的费用,以及使用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发生的相关费用应给予合理补偿。

5.2总结评估

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区应急指挥部负责对生活必需品重大市场异常波动或成品油供应紧急状态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与评估,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区政府,并通报有关单位。

调查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市场异常波动的事实;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应对措施的评估;各种必要的附件;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经验、教训和建议。

6.附则

6.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实际处置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6.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1111日印发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蔡甸区突发动植物疫情应急预案等6个应急预案的通知》(蔡政办〔202110号)中的《蔡甸区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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