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蔡甸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基本概念
《蔡甸区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所称政府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的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项目。《细则》所称预算评审,是指区财政部门对部门预算项目资金需求、支出标准等开展的评审活动,为预算编制、预算绩效管理等提供技术支撑。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遵循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和绩效导向等原则,促进预算评审科学化、规范化。
二、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工作部署,突出抓好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推动项目提质增效,切实以大财政体系建设为高质量发展聚势赋能,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出台《细则》,为加强经济治理、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添砖加瓦。
三、出台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29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23〕95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平台管理要求,制定《细则》。
四、执行范围、适用对象及相关要求
《细则》适用于本区财政部门开展的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工作。
适用对象包括区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及投资评审机构。
五、重要内容解读
《细则》共七章二十五条。一是总则,主要是政策依据、适用范围、原则要求。二是职责分工,主要是进行预算评审的分工要求。三是评审程序,主要是进行预算评审的程序要求,以及对应的受理时限。四是依据、内容和方法,主要是预算评审的依据、内容,以及对投资评审机构的评审要求。五是结果运用,主要是预算评审结论在预算安排、招投标中的运用。六是监督管理,主要是区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以及项目单位在预算评审中的主要职责。七是附则,主要是其他项目参照依据及《细则》实施时间。
《细则》参照《预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23〕95号)等法律法规制定,落实省、市关于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实情,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的评审范围、评审原则、评审办法等进行了细化调整。
(一)细化了预算评审管理。《细则》适用范围为区财政部门开展的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工作。《细则》明确区、街道(含中法生态城管委会、蔡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消泗乡,下同)的项目由区财政部门进行预算评审。
(二)完善了预算评审范围。《细则》综合考量本区发展实际,新增第六条“项目在获得初步设计批复且按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及预算编制后,可以向区财政部门申请预算评审。单个项目投资预算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应当经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审批同意。”。
(三)压实了“两算”工作职责。《细则》明确规定了预算评审的时间范围,“预算评审原则上自受理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特殊大型项目可适当延长,延长时间不超过10个日历天。”同时《细则》第十七条规定了投资评审机构开展预算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细则》第六章监督管理明确了区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在预算评审过程中的主要职责,覆盖预算评审的全部过程。
六、实施时间
《细则》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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