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1-01-29 14:50 蔡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MB1534522/2021-18573 发布日期 2021-01-29
发布机构 蔡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分   类 财政 有 效 性 有效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收支预算情况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相关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三)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七、名词解释

八、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蔡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表2.蔡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3.蔡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表4.蔡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蔡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6.蔡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7.蔡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8.蔡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围绕区委、区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督促、检查、反馈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街乡镇对区委、区人民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区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区人民政府的公文处理和日常事务工作。

3、负责区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落实或组织落实区人民政府会议决定事项。

4、负责起草、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5、负责对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街乡(开发区)向区人民政府报送的请示、意见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示。

6、遵照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区人民政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定。

7、根据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提供服务。

8、负责区人民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协调处理群众投诉工作,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

9、负责区领导同志交办的重大事项、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决定的督办、督查工作;负责涉及区人民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的分解、督办和回告工作。

10、负责区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和服务工作;承担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业态、工具的监管工作,促进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发展;推动区内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融资;指导规范金融中介机构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协调建立信用共享机制和信用奖惩机制;协调地方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支持金融发展和企业上市、发债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地方类金融组织和新兴金融业态发展。

11、负责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党政领导干部扶贫工作责任制考核,指导、协调全区对口帮扶联系点、农村扶贫工作组工作,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实施精准扶贫。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蔡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由机关及下属4个二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蔡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总编制人数53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26人。在职实有人数41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12人,工勤编制2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8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31.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631.61万元。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31.61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7.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6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1.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54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1631.6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62.71万元,增加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正常增资安排情况如下:其中

()基本支出1184.9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23.06万元,增加1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增加,社会保障缴费增加,相关支出增加。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021.46万元,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费、医疗、养老、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性支出。

2.商品服务支出112.53万元,用于公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会议费、其他交通费、三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97万元,用于离休费、退休费、离退人员医疗。

()项目支出446.6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万元60.35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经费压减。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7.81万元,比2010年预算减少1.75万元,减少4%。其中:

()2021年本单位没有安排因公出国()经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与2019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预算2.81万元,比2010年预算减少1.75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压减。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

六、相关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度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764.5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会议费、其他交通费、三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度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采购项目总额为68万元。与上年比较,减少25.5万元。

(三)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度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设置绩效目标项目金额共计446.6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249.46万元,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主要实物资产为:土地0平方米,房屋0平方米,一般公务用车8辆,电动自行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0年增加国有资产28.78万元,主要为:增加固定资产28.78万元。增加原因是区信息中心移交一批固定资产,本年入账。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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