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办公地址及电话:
机构名称:武汉市蔡甸区卫生健康局
办公地址:武汉市蔡甸区新福路5号
联系电话:027-84942802(政策咨询)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
领导成员及分工:
许俊云(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局党委和行政全面工作。
宰章忠(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药品政策;医疗和护理服务管理、医疗质量和安全、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与考核、医疗卫生应急与保障、紧急医学救援、国防动员、援疆援藏、对口支援;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管理;基层卫生、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康扶贫);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项目建设、信息化建设、招商引资、大健康产业发展、卫生健康统计等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区中医医院、蔡甸街道卫生院(新农分院)、奓山街道卫生院(常福分院)、侏儒山街道卫生院。
赵玉娟(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党群党建、组织统战、干部人才人事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卫生健康科技发展及科学普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公文处理、绩效管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议题案办理、督查督办、机关事务;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行风建设)、双评议工作;意识形态、新闻宣传、信息发布、舆情管理、精神文明建设;信访维稳;妇幼卫生健康、人口监测预警、落实生育政策;老龄健康、医养融合;团委、妇委会等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区妇幼保健院、区卫生健康教育培训服务中心、大集街道卫生院、消泗乡卫生院、洪北卫生院。
李红斌(党委委员、副局长、区人民医院党委书记):负责局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消防及安全生产等工作。全面主持区人民医院党委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区人民医院、区急救站。
李云程(党委委员、区人民医院院长):全面主持区人民医院行政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小娥(二级调研员):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公共卫生应急、精神卫生管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职业病监测、职业健康、皮肤病防治;卫生监督、非公医疗机构监管;卫生健康法规、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审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营商环境、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张湾街道卫生院(张湾分院)、索河街道卫生院、玉贤街道卫生院。
王立波(四级调研员):负责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审计物价,医保结算;健康蔡甸建设协调推进、爱国卫生、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血吸虫病防治;计划生育协会;工会等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区血吸虫病与皮肤病防治所、永安街道卫生院、桐湖卫生院、成功卫生院。
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区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制定并实施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协调推进健康蔡甸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任务、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实施免疫规划,组织开展传染病监测。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符合基层实际的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七)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加强行风建设,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措施。
(九)负责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拟订并协调落实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推动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十二)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开展对外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十三)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区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医疗卫生动员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公民献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四)归口管理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人事科
3.规划与信息科
4.政策法规与监督科
5.健康蔡甸建设办公室办公室(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区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6.医政医管科(区人民政府公民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医疗卫生办公室、中医药管理科)
7.疾病预防控制科(疾病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办公室)
8.家庭发展与妇幼健康科(老龄委办公室)
9.机关党委
直属机构:
1.武汉市蔡甸区人民医院,联系方式:02784942649
2.武汉市蔡甸区妇幼保健中心,联系方式:02784942978
3.武汉市蔡甸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武汉市蔡甸区卫生监督所),联系方式:02784999700
鄂公网安备 420114020001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