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办公地址及电话:

机构名称:武汉市蔡甸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树藩大街429号

联系电话:027-69841695(政策咨询)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

领导成员及分工:

   周  俊(党组书记、局长):主持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工作。

    肖杰锋(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局办公室、优抚办公室、双拥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干部人事、宣传、纪检监察、工会群团、绩效目标、保密、财务后勤、优待抚恤、社会保障、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地方支军、褒扬表彰、走访慰问、荣誉奖励及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乡村振兴、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退役军人关爱协会以及档案管理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其他工作。联系蔡甸、大集、奓山、永安、侏儒山退役军人服务站。

    吴  涛(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分管安置办公室。负责退役军人及随调家属的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教育培训、军休服务等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局长交办其他工作。联系中法、索河、张湾、桐湖退役军人服务站。

    汤晓东(二级调研员):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吴晓华(四级调研员):分管思想政治与权益维护办公室。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政策宣传、信访维稳、帮扶解困、走访慰问、常态化联系、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等工作,指导光荣院工作,完成局长交办其他工作。联系玉贤、消泗退役军人服务站。

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全区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 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 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政策。

(六) 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关于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七) 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八) 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编制拟列入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退役军人事务科


直属机构:

1.武汉市蔡甸区光荣院,联系方式:027-69841695

2.武汉市蔡甸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27-69841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