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办公地址及电话:

机构名称:武汉市蔡甸区水务和湖泊局

办公地址:武汉市蔡甸区蔡甸大街227号

联系电话:027-69811562(政策咨询)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

领导成员及分工:

党委书记、局长吴清江同志:主持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吴国松同志:分管河湖长制、江河湖泊保护、水旱灾害防治、杜家台分蓄洪区、河道堤防管理、城乡生活污水防治、环保督察、科教、水务规划、水资源管理、项目库、信息化建设、项目申报、固定资产投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河湖管理(水资源管理)科、河湖长制办公室、堤防总段、 各堤防分段、防汛抗旱指挥中心、重点办、水务工程质量工程监督站、水利技术推广中心(设计研究所)、黄陵矶闸管理处。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高侠同志:分管党建、组织、人事、水务改革、意识形态、纪检监察、行政效能、营商环境、宣传、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疫情防控、普法、统战、民宗、工青妇群团、供水、水保和节水、移民工作;分管供水管理科、组织人事科、监察室、水土保持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站。联系市水务集团对接有关供水监管工作。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级调研员张志雄同志:分管市区绩效目标、人大政协提案办理、机关、财经、审计、统计、档案、双拥、保密、国家安全、信息、法制建设、行政许可、水政执法、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扶贫、乡村振兴、企业扶持、农村水利、水库、城市及农村排水工作; 分管办公室、计财科、排水科、城排中心、消泗水利站、区管泵站。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全区水务行业依法行政工作。参与起草水行政工作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拟订全区水务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水务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

3、负责提出全区水务建设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负责组织实施水务建设年度计划。

4、负责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协助发布水资源公报。组织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5、指导监督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水务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6、指导水务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全区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7、负责排水行业监督管理。拟订并监督实施城市排水中长期规划和实施计划。监督、检查、指导城市排水工作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维护及运营情况。监督、检查、指导城市内涝防治工作。

8、负责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行业监管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和标准规范。组织编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规划。依据批准的规划和建设体制,统筹推进或指导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监督、检查、考核城镇生活污水设施运营情况。负责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行业监管工作。

9、负责供水行业管理工作。拟订供水规划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供水设施管理及维护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供水行业监管工作。

10、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水土保持规划,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1、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2、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负责全区移民接收、安置等方面的管理协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协调推动对口支援等工作。

13、负责组织、指导水行政执法及水政监察工作,仲裁区域内的水事纠纷,负责查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

14、开展水务科技、信息化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监督实施水务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编制水务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水务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15、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水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6、负责全区堤防建设、管理的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区管堤防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17、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1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9、职能转变。区水务和湖泊局要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务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供水管理科

3.排水管理科

4.河湖管理科


直属机构:

1.武汉市蔡甸区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联系方式:027-69811571

2.武汉市蔡甸区河道堤防工程管理总段,联系方式:027-69812640

3.蔡甸区水利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站,联系方式:027-84944212

4.蔡甸区城市排水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27-69812347

5.蔡甸区水土保持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站,联系方式:027-69812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