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办公地址及电话:

机构名称:武汉市蔡甸区教育局

办公地址:武汉市蔡甸区蔡甸大街190号

联系电话:027-69813202(政策咨询)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

领导成员及分工:

常争:主持党委、教育行政全面工作。主管党建、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纪检监察、审计、绩效管理、工会、群团组织。



朱春:分管人事、编制、干部培训、教师培训(语言文字)、宗教、统战、群团组织等工作。协管党建、组织、纪检监察、党风廉政、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理论学习、舆论宣传、精神文明创建、文化建设)。


曹江林:分管招生、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合作办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体卫艺和爱卫、国防教育、教学研究、教育科研、教育督导、教育评价改革及相关工作。


王庆荣:分管计划、审计、财经、统计、乡村振兴、学生资助、关工委、民政、工会、老年工作。联系老龄委。


李海侠:主持汉阳一中全面工作。


谢杰峰:分管机关、办公室、保密、绩效管理、全面深化改革、行政权力、政务服务事项、营商环境、规划、学校后勤服务、基建维修、绿化、食品安全、电教装备、智慧校园、网络安全、议提案办理工作。联系人大、政协。


刘银桥:分管安全、计划生育、档案工作、国家安全、信访维稳、社会综合治理、法制工作。联系残联、科协。

韩长林:分管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民办教育工作。协管教育督导、教育评价改革工作。


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规章,研究制定本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指导、协调、监督实施。

(二)在区委和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对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领导干部进行任免。指导、协调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规划、调整区属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的布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区内小学、幼儿园学校的设立、撤销、变更;办理中等学校设置、撤销、变更的报批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基础教育设施建设和闲置教育资产处置工作。

(四)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和区属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按权限管理民办教育。负责文化教育类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日常检查和专项督导。

(五)协调指导全区教育综合改革。

(六)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教育预算标准的办法;负责提出区级教育部门年度经费综合预算计划建议并监督使用;负责汇总编制全区预算教育经费年度决算报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区级教育费附加的年度使用计划;负责区级教师奖励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办法;协助做好全区教育系统编制工作,指导和检查学校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幼儿园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师资调配、教师职业资格的考核考试、认定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选拔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专项津贴人员的推荐申报工作;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和中小学校校长及幼儿园园长培训工作,指导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德育、体育、卫生、艺术工作以及劳动教育、国防教育、科技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以及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管理工作。

(九)按权限管理全区学历教育(含具有学历效力教育)及其考试、招生工作,管理全区性检测文化素质的各类专业考试,组织、管理全区自学考试,统筹协调、宏观管理继续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等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教育教学科研、电化教育、教学仪器装备、学校后勤与勤工俭学等工作。

(十一)规划并管理全区教育情报、统计资料及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建设工作;规划指导全区教育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对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和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评估。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本区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对本区语言文字管理及社会应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区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工作和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十四)做好全区教育系统外事工作。

(十五)管理局属事业单位。指导教育类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六)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政务、事务工作,统筹机关日常工作运转。负责绩效管理、公文处理、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组织与协调工作。组织办理人大和政协议提案。负责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和媒体批评性报道处置工作。负责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组织工作,指导全区学校教育系统开展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理论教育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调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综治、信访、安全和稳定工作。负责局机关党总支、工会工作。起草全局性、综合性的重要文稿,审核局规范性文件。负责机关和学校电子政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统一战线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人才工作。协助区委组织部管理本系统区管领导干部的调整任免,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干部的录用、调配、考察、任免、奖惩、培训、监督等工作。协助管理教育系统教职工人员编制,指导和检查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岗位设置与管理。负责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负责组织初中及以下学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和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的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区内小学、幼儿园学校的设立、撤销、变更,协助中等学校设置、变更、撤销的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指导学校实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的补充和配备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工工资管理和劳动人事工作,管理机关干部和全区学校教职工人事档案。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工作和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专项津贴教师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老干支部组织开展有益活动。管理教育系统外事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负责全区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指导、协调高中段学生入学工作。编制区级教育部门预算草案和区级教育专项资金预算草案,负责编制全区教育系统教育经费决算报表,组织、指导全区教育经费的统计汇总,分析和监测全区教育经费执行情况。负责预、决算信息政府公开网公示工作。监控全区教育系统教育经费的收支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和财会队伍建设。负责教育系统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本级财务的核算、会计档案管理和各项教育经费的使用、审核。负责区教育局直属单位报账审核与支付工作。负责全系统工资维护与发放,社保异动与缴交工作。指导监管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负责各类财政票据申领、发放和缴销等票据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全区教育单位政府采购审核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基础教育科。综合管理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业务,开展教育教学领域的改革。监测评价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督促检查义务教育各项制度的执行。指导全区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阶段学生(幼儿)入学(园)及学籍管理工作,协助市教育局管理高中学生学籍。指导管理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材、教辅资料、学具使用工作。管理中小学各类考试和竞赛活动。综合管理全区中小学的德育工作。指导全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和活动场所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全区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国际化教育、环境教育、“三防”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等专项工作。指导管理三类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指导全区社会力量主办的各类基础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综合管理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组织全区中考体育考试及体育、艺术特长生的专业测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科。统筹管理全区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研究指导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指导社区教育教材建设和教学仪器设置配备工作。指导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德育、安全教育工作。协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指导。指导全区民办教育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区民办学校的年度检查工作。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全区农村、企业、社区的综合教育改革的有关工作。协助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和毕业证的核发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师资培训科(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管理全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区教师培训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校本研修工作。负责全区提高学历进修教师的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对本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管理及社会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并实施本区语言文字工作规划,推动全区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制定并实施本区语言文字工作管理规范及办法,指导和推动本区各行业、各部门的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工作和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组织指导本区语言文字法规常识的宣传教育、技能竞赛等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教育督导办公室(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组织实施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对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开展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督促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开展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工作,指导、监督学校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开展对教育工作的专项督导检查、经常性随机督导和专项督导调研,提出有关对策与建议。承担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招生科(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按权限管理全区学历教育(含具有学历效力教育)的考试、招生工作,组织、管理全区自学考试。



直属机构:

直属机构及职能:


1.武汉市蔡甸区教育发展保障中心,联系方式:02769812813。

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组织和指导全区公办中小学校(园)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参与学校(园)基础建设规划拟定;管理和指导学校(园)校舍建设及维修改造、校园食堂燃气和食品安全;教学仪器设备调拨与装备、电化教育及实践、指导中小学微机室网络建设;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武汉市蔡甸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联系方式:02784906671。

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指导优秀教科研成果交流推广及教科研骨干培训。推动教育教学理论普及与应用研究,评选及推广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园)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等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3.武汉市蔡甸区教育财务核算与资助中心,联系方式:02769812312。

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审核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及直属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正确性、完整性,负责审核、支付、账务处理、会计档案保管;对全区教育系统进行资金监管和财务指导;区教育系统国有资产清理、处置及日常管理工作;全区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审批及登记工作;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办和催收;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申请和发放;联系学校红十字会资助工作、社会资助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4.武汉市蔡甸区教育档案管理中心,联系方式:02769812883。

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对教育系统的档案(含档案数字化处理)进行整理、保管和开发利用;指导各直属单位、各学校(园)档案管理工作;提供档案查询服务;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5.武汉市蔡甸区学校安全应急处置中心,联系方式:69813348 。

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统筹全区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排查与整治;做好来访接待、登记、转办,完成各级网上平台的办理回复;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指导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及时处置学校各种突发应急安全维稳事件;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6.武汉市蔡甸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站,联系方式:69813159。

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承担全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组织区中小学生体育、艺术竞赛和展演;承担武汉市中考体育考试及高中体艺特长生推选工作;全区高中学校军训及国防教育;全区学校卫生、学生常见病防治、体质与健康调研等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7.武汉市蔡甸区教师进修学校,联系方式:02784943534。

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承担全区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承担成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培训工作,协助教育局相关部门落实本区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开展社区宣传教育、农民教育及为社区内的社会文化生活提供教育服务;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