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教育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 引 号 | MB1534522/2020-19854 | 发布日期 | 2019-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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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综合政务 | 有 效 性 | 有效 |
附件1
2018年度武汉市蔡甸区教育局(汇总)部门决算
2019年10月25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教育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教育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教育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教育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拟订有关教育工作的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
(二)研究全区教育发展战略思路,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研究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
(三)提出由区统筹使用的教育经费安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规定;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和中央省市下达的专项经费;按有关规定归口管理对本区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对教育经费实行内部审计监督;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四)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终身教育以及社会力量办学、扫盲等工作,指导协调区有关部门、单位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评估与检查;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五)规划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后勤管理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管理局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主管全区的教师工作,组织指导中等及以下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研究提出中小学、幼儿园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的建议;统筹规划、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按确定的分工权限组织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七)负责全区高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招生考试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其他有关教育考试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区职业中专和民办学校的布局调整审核和办学许可管理工作。
(九)统筹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全区文字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
(十)负责局属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指导辖区教育党建工作;接受上级委托管理有关学校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教育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蔡甸区教育局(汇总)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 1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0个。
纳入武汉市蔡甸区教育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蔡甸区汉阳一中
2.蔡甸区汉阳二中
3.蔡甸区第四中学校
4.蔡甸区实验高中
5.蔡甸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6.蔡甸区直属幼儿园
7.蔡甸区学校后勤服务中心
8.蔡甸区电化教育仪器站
9.蔡甸区教师进修学校
10.蔡甸区教学研究室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蔡甸区教育局(汇总)总编制人数74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73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802人,其中:行政15人,事业78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38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84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教育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教育局(汇总)2018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43,479.6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237.65万元,增长48.6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长,提高了教师工资标准及发放教师2014年、2015年、2016年五奖。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0,924.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526.24万元,占本年收入 89.3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事业收入1,493.88万元,占本年收入3.7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其他收入2,904.29万元,占本年收入7.1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8,73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46.27万元,占本年支出88.70%;项目支出4,384.68万元,占本年支出11.3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经营支出 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054.0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936.07万元,增长38.9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长,提高了教师工资标准及发放教师2014年、2015年、2016年五奖。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040.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50 %。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390.53万元,增长 36.6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长,提高了教师工资标准及发放教师2014年、2015年、2016年五奖。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040.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 国防支出0.00万元,占0.00 %; 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0.00 %; 教育支出29,346.43万元,占83.70 %; 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0.00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00万元,占0.003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8.30万元,占10.6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52.54万元,占2.40 %; 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0.00 %; 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0.00 %; 农林水支出120.00万元,占0.30 %; 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0.00 %;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0.00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0.00 %; 金融支出0.00万元,占0.00 %;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0.00 %;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0.00 %; 住房保障支出981.26万元,占2.80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占0.00 %; 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0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453.6万元,支出决算为35,04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0%。其中:基本支出31,603.86万元,项目支出3,436.71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普通教育205.34万元,主要成效学前教育159.94万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45.4万元;职业教育1617.8万元,主要成效职业高中教育1617.8万元;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1613.57万元,主要成效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86.29万元、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350.42万元、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259万元、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917.8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国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3.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4.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8759.50万元,支出决算为29,34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4%,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人员经费的增长,提高了教师工资标准及发放教师2014年、2015年、2016年五奖。
5.科学技术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728.3万元,支出决算为3,728.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52.54万元,支出决算为85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1.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交通运输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5.金融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6.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8.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81.26万元,支出决算为98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603.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312.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291.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费用补贴、其他对企业补助、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只说明本部门主要使用科目)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蔡甸区教育局(汇总)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蔡甸区教育局(汇总)本级及下属 0个行政单位、 0个参公事业单位、 1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19.87万元,支出决算为18.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
2018年武汉市蔡甸区教育局(汇总)因公出国(境)团组 2个, 2人次,实际发生支出 9.14万元。其中:住宿费 0万元、旅费 0万元、伙食补助费 0万元、培训费 9.14万元、杂费 0万元。主要用于列明具体出访内容国际交流与合作团组 0个、 0人次;列明具体出访内容招商引资与会展团组 0个、 0人次;列明具体出访内容国际组织会议团组 0个、 0人次;列明具体出访内容境外培训团组 0个、 0人次;教育管理业务考察团组2个,及列明具体出访内容。通过到冰岛、芬兰学习考察,了解发达国家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引领蔡甸教育发展。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8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 0.0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9.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8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 -1.3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主要用于开展教育教学业务活动,其中:燃料费 5.42万元;维修费 2万元;过桥过路费 1万元;保险费 1万元;安全奖励费用 0万元;其他填写具体项目等 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 0.00万元。
2018年武汉市蔡甸区教育局(汇总) 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 0万元。其中:国际访问 万元,主要用于 0的接待工作 0批次 0人次(其中:陪同 0人次);大型活动 0万元,主要用于 0的接待工作 批次 0人次(其中:陪同 0人次);外省市交流接待0 万元,主要用于 0的接待工作 0批次 0人次(其中:陪同 0人次);及 0等接待活动 0万元,主要用于 0的接待工作 0批次 0人次(其中:陪同 0人次)。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5.56万元,增长42.80%,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9.14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58万元,增长-27.5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教育部门安排2人分别到冰岛、芬兰学习考察,了解发达国家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引领蔡甸教育发展;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四)农林水支出(类)。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五)交通运输支出(类)。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七)其他支出(类)。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如果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则需要在公开空白的“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下作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项目概况:2018年,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预算安排我区省级全面改薄资金500万元,分别用于奓山中学新建综合楼项目和新帮小学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1.奓山中学新建综合楼项目: 计划总投资900万元,其中,安排省级专项资金450万元(武财教[2017]211号)。2018年基础教育类(薄弱学校改造)省级补助(武财教〔2018〕196号)
2.新帮小学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计划投资70万元,其中,安排省级全面改薄资金50元(武财教[2017]211号) 。
项目绩效总目标:全面完成2017年度省级资金全面改薄专项资金任务目标。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 蔡甸区中小学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专款专用,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资金拨付审批程序。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单位)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全部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整体跟踪,从项目安排、实施、资金的拨付进行了综合评价,认为省级全面改薄专项资金项目任务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并制定了科学的实施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规定执行,目前各项目持续稳定进展,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自评得分93.3分。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报批程序复杂,导致实施时间跨度较大;二是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保持对全面改薄项目的资金投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二是建议在下达专项项目资金时,适当扩大项目资金的专项用途范围,根据学校实际需求购置设备设施。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十、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汉市蔡甸区教育局(汇总)(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1.1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38.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5.61万元;对个人及家庭46.89万元。比2017年增加 145.04万元,增长3.82 %。主要原因是收列支全系统合同制教师教师社保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汉市蔡甸区教育局(汇总)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1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6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6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汉市蔡甸区教育局(汇总)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商务用车和面包车;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武汉市蔡甸区教育局办公楼建筑面积5355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28平方米,主要是本单位领导办公室;业务用房未5127平方米,主要用于教育教学、科研、招生考试、财务集中核算、教育科研等业务办理。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优化调整全区中小学校规划布局
二、加大中小学幼儿园的配建力度
三、重点推进教育资源优质扩容改革项目
四、学生资助工作
(主要内容)
序号 | 重要事项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完成情况 |
1 | 优化调整全区中小学校规划布局 | 办好蔡甸七小项目落地的前期手续;强化在建项目的日常监管;做好学校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继续实施普通高中学校“三年行动计划”。 | 均已完成全年绩效目标任务。 |
2 | 加大中小学幼儿园的配建力度 | 认真落实第三期学前教育新改扩建计划。 | 均已完成全年绩效目标任务。 |
3 | 重点推进教育资源优质扩容改革项目 | 继续通过扩容增量、优质增资、强化师资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 均已完成全年绩效目标任务。 |
4 | 学生资助工作 | 高校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资助;精准扶贫助学扶智资助。 | 均已完成全年绩效目标任务。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非税收入,包括学费、考务费等。
3.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教育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教育局为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教育局以外,非学校类教育事业单位运行支出。
6.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7.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保障小学教育学校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保障初中教育学校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9.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指保障高中教育学校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指保障高等教育学校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指保障其他普通教育教育单位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2.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指保障中专教育学校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3.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指保障职业高中教育学校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其他进修及培训(项):指保障其他进修及培训学校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5.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项):指用于农村中小学校校舍建设、维修等支出。
16.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项):指用于城市中小学校校舍建设、维修等支出。
17.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项):指用于城市中小学校教学办公设备购置。
18.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项):指用于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办公设备购置。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区教育系统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区教育系统用于机关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医疗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区教育系统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区教育系统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教育局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联系电话:6981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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