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2-01-11 10:55 武汉市蔡甸区发展和改革局
索 引 号 MB1534522/2022-01444 发布日期 2022-01-11
发布机构 武汉市蔡甸区发展和改革局 文  号
分   类 政务公开 有 效 性 有效

蔡甸区发展和改革2022年部门预算

公开说明

蔡甸区发展和改革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收支预算情况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六、相关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三)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八、附件: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项目绩效申报表

                                 

蔡甸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

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监测、评估工作。

2.负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形势分析及相关工作;承担经济社会运行的监测、预警、调度及考核。

3.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责任;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全区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全区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化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发展工作。

4.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承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政府项目投资计划的编制;承担投融资体制改革、民间投资发展、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重大项目“三库”的管理、固定资产投资目标年度考核等事项。组织协调全区重大项目的策划、省市重大项目谋划等工作。

5.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全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区服务业及现代物流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全区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6.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负责战略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筹备;协调推进长江经济带等区域交流合作工作,承担对口帮扶、支援新疆支援西藏工作。

7.负责全区节能减排综合协调;承担环境与资源、循环经济发展、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

8.负责市场价格、收费管理等工作。承担市场价格监测预警、权限范围内经营服务收费管理、权限范围内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农产品成本调查、价格认定与复核等管理事项。

9.负责粮油储备、军粮供应、粮食安全应急保障、粮食仓储设施管理、粮食行业管理、粮食收购等。

10.负责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协调全区信用体系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蔡甸区发改由机关及下属3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蔡甸区发改总编制人数36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人数38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13人,聘请人员6人。

退休人员73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630.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2610.51万元,其他收入20万元。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30.51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35.2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0.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66.4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2610.51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53.93万元,下降5.57%,安排情况如下:

(一) 基本支出1056.21万元,2021年预算增加25.07万元,增长2.43%,主要原因是:将原项目资金保障的人员工资纳入基本支出。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748.0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36.23万元、津贴补贴94.45万元、绩效工资39.87万元、奖金304.94万元、养老46.55万元、医疗40.7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9万元、住房公积金66.49万元、其他工资支出18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77.86万元,日常经费75.61万元、会议费2.2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0.28万元,其中退休费230.28万元

(二)项目支出1574.3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59万元,减少9.2%,主要原因是:将原项目资金保障的人员工资纳入基本支出。其中:

1. 发展改革事务工作专项经费项目60万元。包括:全面创新改革实验10万;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10万;平台运维10万;成本调查及涉案、涉纪、涉法物品价格评估10万;完成上级相关工作的劳务补贴20万

2.购买社会服务支出项目69.8万元。包括:物业费28.8万元、印刷4万元、会计及绩效评价6万、法律服务1万劳务费30万

3.节能专项工作经费项目200万元。区政府安排的资金200万元。

4.项目前期专项资金项目1000万元。区政府安排使用的项目前期准备资金1000万元。

5.价格管理工作经费项目20万元,用于案评估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价格调查劳务费10万元。

6.粮食市场监管执法项目10万元。包括:办公经费5万元,创建宣传开支5万元。

7.对口支援资金项目214.5万元。包括:新疆博乐市120万,西藏矿泉水94.5万;

   三、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 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 1.5万元,下降10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未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未安排。

(三)公务接待费未作安排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2年没有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年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相关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度武汉市蔡甸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86万元,比2021年度增加35.85万元,增加85.3%。其中:办公费3.17万元、印刷费0.32万元、水费0.86万元、电费7.78万元、邮电费2.88万元、物业管理费1.15万元、差旅费14.40万元、维修(护)费1.44万元、会议费2.25万元、工会经费5.41万元、福利费10.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01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提高了机关运行费标准,规范相关支出。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情况。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项目4个、采购金额为11216.42万元,占总项目资金的69.6%,主要用于项目的前期咨询、物业服务,会计代账服务、绩效评价服务、法律服务和劳务费。去上年增加62.3%。其中:用于货物采购金额19.5万元、用于工程采购金额 1.8万元、用于服务采购金额1100.342万元。其中面向中小企业1119.142万元,(含面向小微企业69.142万元)

(三)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设置绩效目标项目有7个、金额1574.30万元、占总项目资金的100%,。今年项目绩效目标个数比上年减少1个,原因为压缩项目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031日,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410.07万元,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主要实物资产为:土地5376.55平方米,房屋4839.07平方米,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区发改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用于购买社会服务和对口帮扶。

3、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用于区重大项目前期费用。

4、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用于物价监督管理开支。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区发改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用于机关事来人员失业保险缴纳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区发改局用于机关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用于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区发改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区发改局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1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物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区发改局开展粮油执法行动开支。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2年部门预算草案报表(1-9)

      2.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单位咨询电话:027-84942492

发改局2022年预算明细表.pdf

蔡甸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pdf

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对口支援资金).pdf

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发展改革事务工作专项).pdf

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购买社会服务支出项目).pdf

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价格管理工作经费项目).pdf

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节能专项工作经费).pdf

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粮食市场监管执法).pdf

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前期专项经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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