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决算公开

2019-10-26 01:09 发展和改革局
索 引 号 MB1534522/2020-20602 发布日期 2019-10-26
发布机构 发展和改革局 文  号
分   类 综合政务 有 效 性 有效

2019年10月25日

  

  

第一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监测、评估工作。

2.负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形势分析及相关工作;承担经济社会运行的监测、预警、调度及考核。

3.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责任;负责推进全区“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负责投资体制改革工作。

4.负责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重大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考评。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政府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承担全区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的组织管理。

5.参与农村经济、工业、服务业、社会事业、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综合交通、能源等领域发展战略拟定,并承担以上领域职权范围内项目备案、审批工作;负责中央、省、市发展改革系统专项资金申报。

6.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负责战略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筹备;协调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汉江经发展带等区域交流合作工作,承担对口帮扶、支援新疆支援西藏工作。

7.负责全区节能减排综合协调;承担环境与资源、循环经济发展、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

8.负责全区教育、医疗、民政等领域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经营服务价格管理;价格调控、价格监督检查、价格监测;成本调查及监审、价格认定等工作。

9.负责粮油储备、军粮供应、粮食安全应急保障、粮食仓储设施管理、粮食行业管理、粮食收购等。

10.负责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协调全区信用体系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蔡甸区发改委由机关及下属3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个。

纳入武汉市蔡甸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蔡甸区项目咨询服务中心

2. 蔡甸区节能监察中心

3. 蔡甸区价格监测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蔡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编制人数38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1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38人,其中:行政25人,事业1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538.15万元。中本级决算支出2402.89万元,二级单位没有单独编制决算。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80.15万元,增长86.90%,主要原因是合并了物价局和粮食局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465.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12.62万元,占本年收入 97.90%;其他收入52.89万元,占本年收入2.1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45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1.45万元,占本年支出48.90%;项目支出1,254.33万元,占本年支出51.1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85.2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27.26万元,增长83.00%。主要原因是合并了物价局和粮食局。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02.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0 %。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1,116.89万元,增长(下降) 86.80%。主要原因是合并物价局和粮食局。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02.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74.38万元,占61.40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3.99万元,占17.6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8.43万元,占4.90 %;农林水支出42.49万元,占1.80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6.00万元,占5.20 %; 金住房保障支出40.80万元,占1.70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76.80万元,占7.4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43.16万元,支出决算为2,40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20%。其中:基本支出1,201.45万元,项目支出1,201.44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①两型社会建设、体改、节能减排50万元,主要成效2018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节省用电成本1510万元、实行天然气优惠。连续三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 节省用电成本1510万元协调东方天然气公司对武汉瑞明、武汉威华铝业等10家工业用气大户实行优惠购买社会服务支出专项45.8万元,主要成效用于办公费2.29万元、电费0.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86万元、物业管理费15.35万元、印刷费2.51万元、邮电费3.01万元;价格监测经费25万元,根据2018年度区发改委绩效目标分解方案:按照省市相关目录,市场巡查20次;农产品成本调查及价格论证鉴定费项目50万元,强化农产品成本调查、成本监审及价格认定服务;完成区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执法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认定案件129件、认定金额987万元;粮食市场监管执法项目经费20万元,全年完成对区粮食储备公司下属的侏儒中心粮库和永安、檀树、三店3个收纳库的资产确权和土地出让变性,粮食市场监管执法、信息采集等工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29.3万元,用于建设投资项目管理平台市场价格举报,监督检查专项经费49.56万元,区发改委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价格热点问题,定期开展市场巡查、专项检查,及时办理价格投诉案件,督促纠正价格违法行为。开展市场巡查20次,开展电信资费、涉企收费等7项价格专项检查,办理价格投诉516件;项目前期专项经费172.6万元,积极探索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目前,子基金设立进入管理人招募阶段;开发区产城融合、中法生态城地下综合管廊、知音公园3个PPP项目均通过区政府常务会审议;2018年12个省市重大项目计划投资72.2亿元,完成投资74亿元;对口支援资金专项439.5万元,2018年4月,新疆博乐市南城区街道一行7人来我区开展交流活动,增进了两地干部群众的深厚情谊;该项资金全部用于对口帮扶单位,带来商业、就业、环境改善。⑩其他区级政府批复支付的各项补贴专项资金319.68万元,及时、全额的完成资金拨付指标,达到补贴资金的使用效果。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87.52万元,支出决算为1,47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0%,支出决算数大(小)于年初预算数(凡是年中有追加预算的或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95%的应作说明)的主要原因“五奖”奖金未纳入预算内。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3.41万元,支出决算为42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7.60%,支出决算数大(小)于年初预算数(凡是年中有追加预算的或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95%的应作说明)的主要原因:补交2014年10月至2017年的养老保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8.43万元,支出决算为11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4.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大(小)于年初预算数(凡是年中有追加预算的或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95%的应作说明)的主要原因:对农村光伏发电的补贴未纳入年初预算。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大(小)于年初预算数(凡是年中有追加预算的或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95%的应作说明)的主要原因2016年“小进规”专项补贴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6.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0.80万元,支出决算为40.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6.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8.70%,支出决算数大(小)于年初预算数(凡是年中有追加预算的或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95%的应作说明)的主要原因:一、2017年“优质粮油工程”资金38万元;粮油加工贴息资金50万元;储备粮油油利资金50.8万元,2017年支持粮油流通产业发展资金10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二、弥补人员经费不足部分5万元。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1.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8.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9.89万元、津贴补贴204.49万元、奖金229.11万元、绩效工资20.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6.9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7.1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28万元、住房公积金40.80万元、退休费296.60万元、抚恤金31.49万元;公用经费63.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37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6.83万元、邮电费1.96万元、差旅费0.02万元、维修(护)费0.26万元、会议费5.59万元、培训费0.50万元、公务接待费0.77万元、委托业务费2.76万元、工会经费4.35万元、福利费0.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39万元。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蔡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蔡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及下属1个行政单位,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5.39万元,支出决算为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2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018年武汉市蔡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1人次,实际发生支出1.99万元。其中:住宿费0.83万元、旅费0.40万元、杂费0.76万元。主要用于专业参访交流。参加海峡两岸服务业与农业之联系参访业务考察团组1个,及调研台湾精致特色农业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台湾服务业发展国际化、科技化及质量提升。通过海峡两岸面对面交流增进两岸服务业之联系与友谊,广泛了解两岸农业之优缺点,经由面对面之晤谈,以改进现行之盲点,并洽谈未来合作、投资之可能性,期能使两岸同业以相辅相成之效益,促进发展,开创市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6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 -2.6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费。主要用于新疆博乐市南城街、五峰县长乐坪镇、郧西县关防乡3批次22人次(其中:陪同5人次)来我局联系对口帮扶事宜。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76万元,(下降)38.00%,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1.99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1.23万元,下降6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到参加海峡两岸服务业与农业之联系参访,公务接待支出减少是严格控制接待开支。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9个,资金 636.52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全面完成考核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单位)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武汉市蔡甸区发改委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绩效综合评价结果为良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十、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汉市蔡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08万元,占决算总额的2.6%,比上年增加48.08万元,增加320.5%其中:办公费16.37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6.83万元、邮电费1.96万元、差旅费0.2万元、维修费0.26万元、会议费5.59万元、培训费0.50万元、公务接待费0.77万元、委托业务费2.76万元、工会经费4.35万元、福利费0.10万元、其他交通费23.2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了物价局和粮食局。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汉市蔡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7.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5.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4.8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 421.08万元,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主要实物资产为:土地 0 平方米;房屋4861.4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800平方米,业务用房3073.85平方米,其他用房987.55平方米;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 台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18年增加国有资产 175.95万元,主要为:合并资产146.59万元,新增资产29.36万元,报废资产 0万元。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1. 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

2.以放管服改革为重点,全力推进审批改革

3.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打牢经济发展基础

4.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蓄经济发展后劲

二、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一)强化战略谋划,服务决策水平进一步提升

扎实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送审稿已经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认真组织全域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重点突出嵩阳大道示范引领,突出产业、生态导向,规划阶段性成果已向区委区政府汇报。

(二)突出有效投资,项目管理进一步优化

抓好政府投资项目策划储备与跟踪调度,打牢投资工作基础。2018年,策划政府投资241个,计划投资237.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7亿元,预计可完成全年目标。2018年共办理审批项目349件、总投资396.54亿元,备案项目283个、总投资645.69亿元。其中,对“四水共治”、七军会、精准扶贫等领域的17个项目办理了“容缺审批”。

(三)优化营商环境,投资和市场环境进一步改善

续三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节省用电成本1510万元。协调东方天然气公司对武汉瑞明、武汉威华铝业等10家工业用气大户实行优惠,节省企业用气成本450万元。积极推进价格改革,张湾街农业综合水价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基本确立,有效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落实 “三办”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项目审批服务,努力做到审批流程最简、时限最短、服务最优。业主投资项目只需在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录入备案基本信息,网上审核通过后即可自行打印备案证,实现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全年网上审批已达525件,总投资863.25亿元。

(四)聚焦民生福祉,群众生活品质进一步提升

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价格热点问题,定期开展市场巡查、专项检查,及时办理价格投诉案件,督促纠正价格违法行为。开展市场巡查20次,开展电信资费、涉企收费等7项价格专项检查,办理价格投诉516件,纠正价格违法行为21起。强化价格监测、农产品成本调查、成本监审及价格认定服务。按照省市相关目录,开展价格监测、农产品成本调查和定调价成本监审达100%,完成区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执法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认定案件129件、认定金额987万元。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强化战略谋划

针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先后开展“3+1+N”板块发展现状分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情况分析、大汉阳一体化发展等一批重点课题研究,努力破解发展中的难点问题。

已完成

2

做精做细项目落地

统筹推进2015年以来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切实开展好集中开工、全程跟踪、挂牌督办等工作,督促项目尽快落地建设。

已完成

3

全力推进“信用蔡甸”建设

大力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在区行政审批局政务大厅窗口设立社会信用信息综合服务窗口,向全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社会信用建设”专栏,加大信用体系建设宣传

已完成

4

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大力宣传清洁生产、光伏发电、绿色出行等生产生活方式,积极推进碳交易工作。做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督促武汉华夏玻璃、武汉国宇环保两家企业签订清洁生产审核技术咨询合同,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已完成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款行政运行(项):指区发改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款一般行政管理(项):指区发改局用于项目评审及经济事务综合管理的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款物价管理(项):指区发改局用于开展物价执法、价格认证等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指区发改局用于全区重大项目管理等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区发改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区发改局用于机关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医疗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类其他扶贫(款其他扶贫(项):指区发改局用于对口援疆扶贫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区发改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区发改局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联系电话:84994295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汇总表.xls

绩效自评报告1-两型社会、体改、节能减排.doc

武汉市蔡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决算公开表.pdf

绩效自评报告3-价格监测经费.doc

绩效自评报告4-农产品成本调查及价格论证鉴定.doc

绩效自评报告2-购买社会服务支出.doc.doc

绩效自评报告5-粮食市场监管执法.doc

绩效自评报告6-购买社会服务告.doc

绩效自评报告7-市场价格举报,监督检查专项经费.doc

绩效自评报告9-项目前期专项资金.doc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区发改委.xls

绩效自评报告10-对口扶贫5.2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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