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部门决算

2018-10-31 01:33 财政局
索 引 号 MB1534522/2020-20177 发布日期 2018-10-31
发布机构 财政局 文  号
分   类 综合政务 有 效 性 有效

 

 

 

 

 

2017年度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部门决算

 

 

 

 

年10月26日

 

   

第一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概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三、支出决算表(表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财税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和执行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34567891011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个。

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总编制人数98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事业编制5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3人)。在职实有人数98人,其中:行政39人,事业5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3人)。

2017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0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72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0%。

 

2017图3:支出决算结构

2017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64万元,占85.0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5万元,占7.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9万元,占3.90%;农林水支出40万元,占0.98%;住房保障支出114万元,占2.80%。

2017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农林水支出)5.住房保障支出)2017(三公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本级及下属4个参公事业单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为预算的0%,1.2.3.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来访人员、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

年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7万元。其中:外省市交流接待7批次1700人次(其中:陪同100201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无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政策规定减少接待。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

(2017区财政局2017年设置的部分绩效指标较为宽泛,无法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下一步我们将强化绩效目标可细化性,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使之进一步清晰、量化。

(2017万元,降低40%。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年度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6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四部分 重要事项

完成情况




1

深化财政改革 

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 

全区共有124家预算单位的597个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委托编制项目136个。今年,全区共有122家预算单位的623个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委托编制项目103个。

 

第五部分 ((((((((12345678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咨询电话:027-69845680 

附件:

                                                                                                          

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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