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MB1534522/2023-05475 | 发文日期 | 2023-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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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蔡政办〔2023〕1号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3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已报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对照2023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明确措施,明确时间节点,狠抓落实,并于2023年1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区绩效考评机构要将2023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要目标任务,纳入绩效管理考核范围,细化考核内容,加强过程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从2023年第一季度开始,各责任单位要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30日前将本季度落实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进展情况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对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并适时通报有关办理落实情况。
蔡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3日
2023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一、2023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一)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以上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以上
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三)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四)工业投资增长12%以上
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以上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六)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
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坚持质效提升,着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
1. 坚定不移实施“工业强区”战略,以群聚链、以链壮群,大力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完成规上工业总产值950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2. 强化四大优势产业主导地位,依托博格华纳、伟巴斯特等优质企业,做大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集群,积极对接对标、服务融入车谷副城建设,抢抓机遇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聚发展;发挥格力智能装备、牧野机床等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加快打造高端数控机床等智能装备产业新高地;以欧派、敏华、万居隆等龙头企业为引领,打造武汉智能家居产业“新基地”;支持冠捷、恒生光电、帝光电子等重点企业,加快“环景光”等新技术、新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推动电子信息产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升级。
(牵头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责任单位:蔡甸经济开发区〈奓山街道〉)
3. 大力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布局新能源、新材料、大健康等新兴产业,积极构建特色新兴产业生态圈,着力培育产业增长新引擎。
(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区商务局)
4. 加快实施“技改提能、制造焕新”工程,支持东普雷、新锐合金等更多项目二期三期扩建,确保技改投资占比保持在45%以上。
(牵头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责任单位:蔡甸经济开发区〈奓山街道〉)
5. 坚持亩产论英雄,深化“两个一百平方公里”工业园区建设,新增工业用地出让1050亩、新建标准工业厂房80万平方米以上。
(牵头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蔡甸经济开发区〈奓山街道〉)
6. 大力盘活一批低效企业,探索推进新安堡、星光等村级工业园转型发展。
(牵头单位:蔡甸经济开发区〈奓山街道〉)
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能级
7. 实施总部经济、楼宇经济提能行动,精准开展企业总部和区域总部招商,培育专业楼宇、创新楼宇、数字经济楼宇,加快打造税收亿元楼宇。
(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科技和经信局、中法生态城相关处室)
8. 实施商圈业态提升计划,加快中法企业中心、吾悦广场等项目建设,推动永旺综合体落地建设,支持中核广场、常福商务广场等片区业态转型升级,打造一批标志性区域商圈。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蔡甸街道、蔡甸经济开发区〈奓山街道〉、中法生态城相关处室)
9. 坚持以蔡甸街南部片区为主体,大力推进朱家湾物流园功能转型,完善商业配套服务,加快打造蔡甸现代服务业集聚新高地。
(牵头单位:蔡甸街道;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0. 突破性发展物流业,盘活做大物流企业存量,加快安博、深国际等物流项目建成运营,打造龙家台作业区大型综合码头,谋划新汉阳站配建公路,构建“通道+枢纽+网络”一体化物流体系。
(牵头单位:蔡甸经济开发区〈奓山街道〉、中法生态城相关处室;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城投集团)
11. 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力争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总数达40家,提升重点区块金融服务功能,引导产业基金、社会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磐电科技、森织等重点企业加快上市。
(牵头单位:区金融办;责任单位:人行蔡甸支行、省银保监局蔡甸监管组)
12. 积极发展物业、家政等业态,不断做大生活性服务业底盘。
(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
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化水平
13. 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完成成功、永安粮库新改建工程。
(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14. 推进北大荒粮食种植基地、星光耀渔光互补基地建设,新建高标准农田1.85万亩,粮食生产面积稳定在31.8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11.8万吨以上。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侏儒山街道)
15. 做好“三带联动”文章,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强化农业科技支撑,积极参与武汉·中国种都建设,启动永安农作物育繁推核心基地项目。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永安街道)
16. 新增“二品一标”10个以上,挖掘释放“蔡甸莲藕”“水产苗种”品牌价值,引育壮大产业经营主体。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17. 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向优势产区集聚、向加工园区集中,规划建设凤凰山食品加工、侏儒山南屏垸、张湾数字农业、玉贤松林农产品加工、桐湖水产品加工等一批农业产业园,做强做专农产品精深加工。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中法生态城相关处室、侏儒山街道、张湾街道、玉贤街道、桐湖办事处)
18. 健全冷链物流体系。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19. 深化“快递进农村”工程。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供销社、区邮政公司)
20. 支持农村电商主体发展壮大。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区邮政公司)
21. 完成农产品电商交易额6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供销社)
加快发展数字经济
22. 完善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启动工业领域5G专网建设,推进城乡同网同速,加快重点区域、工业园区“双千兆”网络深度覆盖。
(牵头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23. 实施数字经济跃升工程,加快培育引进元宇宙创新企业,勇于开辟新领域、制胜新赛道。
(牵头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24. 实施“四上”企业数字化改造三年行动,加快建设沃尔核材新材料数字产业园,支持一批传统制造业企业实施生产线智能化升级,鼓励中小企业申报“上云标杆企业”,新增数字应用场景5个以上。
(牵头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坚持整体联动,着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加快建设中法生态城
25. 更大力度推进产城融合,积极争取省市支持中法生态城若干措施落实,推进设立中法城产业发展专项基金,提速中法半岛小镇、长江日报文创园、优炫信息安全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完成规划建设区征拆清零,确保琴润大道、启动区及中部片区路网全线通车。
(牵头单位:中法生态城相关处室;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和经信局、区商务局、中法投公司)
26. 更大力度推进生态示范,规划建设低碳产业园,持续扩大绿色建筑覆盖率,启动建设罗家咀再生水厂,建成8个市级绿色发展示范区项目,推动综合管廊、能源站常态化运营。
(牵头单位:中法生态城相关处室;责任单位:中法投公司)
27. 更大力度推进开放合作,积极争取纳入湖北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点状供地等试点政策,谋划建设跨境电商园,设立法国企业中心,大力引入跨国公司、央企区域总部,加强中法交流合作,力争完成实际利用外资2.36亿美元,加快建设具有武汉特色的外资集聚园区和国际合作先行区。
(牵头单位:中法生态城相关处室;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加快建设常福产业城
28. 紧紧围绕打造产值千亿级的常福产业城,加快推进平台势能升级,高标准编制中德国际产业园发展规划,完善支持政策体系,积极打造德国中小企业中心、德国企业科创孵化器、德国企业之家。
(牵头单位:蔡甸经济开发区〈奓山街道〉;责任单位:经开投公司)
29. 建强对德合作磋商机制,加强对德经贸交流活动,争取省市支持在德设立离岸创新中心或离岸产业孵化中心,力争招引外资企业10家以上、德资企业3家以上。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蔡甸经济开发区〈奓山街道〉)
30. 加快推进功能品质升级,实施常北大街、康湾一街等道路提升和奓山集镇雨污治理工程,提速龙王五期、奓山四期B区和福兴四期建设,实质性启动“常福之心”项目,加快建设常福北商业服务区。
(牵头单位:蔡甸经济开发区〈奓山街道〉;责任单位:经开投公司)
31. 依托地铁3号线二期建设,积极规划建设文岭生活城,引进布局大型商贸综合体,开发建设高档精品商住楼宇,加快建设凤翔岛洲际酒店、花博汇三期等项目,推动产城融合迈出更大步伐。
(牵头单位:大集街道;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2. 加快推进产业集群升级,围绕四大主导产业开展产业链招商,引进亿元以上产业项目30个以上,服务普旭、博格华纳三期等外资项目启动建设,推动天成自控、鲜啤三十公里等新引进项目建成运营。
(牵头单位:蔡甸经济开发区〈奓山街道〉;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33. 加快推进中西部街乡新型城镇化建设,着力完善区块功能规划,引入企业开发主体,协同建设“一街一镇、一园一景”,加快打造侏儒山红色农旅小镇、张湾柏林地铁小镇、永安九真文化小镇、索河生态旅游名镇、玉贤国家园艺小镇、消泗国际湿地小镇、桐湖现代农业小镇等一批特色小镇。
(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侏儒山街道、张湾街道、永安街道、索河街道、玉贤街道、消泗乡、桐湖办事处)
34. 激活乡村名优特品、自然风光等生态要素,一体化推进完善配套、丰富产品、创新推介、发展品牌,着力打造后官湖、九真山、沉湖湿地、野生动物王国、中法半岛小镇等亮点景区,提档升级景秀大地、十里莲华等田园综合体,打造蔡甸“湿地花城”,整体提升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水平。
(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园林和林业局、区生态集团、中法生态城相关处室、张湾街道、永安街道、玉贤街道、消泗乡)
35. 加快建设和美乡村,统筹推进村庄布局和实用性规划实施,新建农村公路30公里,高标准实施一批美丽宜居新城镇项目,加快建设12个村级人居环境补短板工程,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集团)
36. 加强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持续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中法生态城相关处室、各街道乡〈开发区〉)
37. 实施财政衔接资金项目50个,推动经济薄弱村特色产业提档升级。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38.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筹建区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平台,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
(牵头单位: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三)坚持创新驱动,着力增强引领发展新动力
持续壮大创新主体
39. 坚持“抓大、扶小、育新”,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新增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级企业5家以上、省级企业10家以上。
(牵头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40. 大力实施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倍增计划,推动博格华纳动力驱动系统(亚太)研发中心、伟巴斯特全球第二研发中心等项目聚才成势,创建市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10家以上。
(牵头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41. 继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净增高新技术企业40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2%以上。
(牵头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42. 积极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行动,建立成长型企业培育库,培育区级“瞪羚”企业10家以上,力争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300家以上。
(牵头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43. 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四个一批”专项行动,“见苗浇水”培育企业、“放水养鱼”壮大企业、“腾笼换鸟”改造企业、“筑巢引凤”吸引企业,净增市场主体6000户、企业主体2200家、“四上”企业40家,加快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的生动局面。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和经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法生态城相关处室、各街道乡〈开发区〉)
44. 完善重大项目跟踪服务督导机制,加快推进150个亿元以上项目建设,推动格力模具、欧派等重大项目建成投产。
(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单位)
45. 大力开展全员招商、全域招商,强化以商招商、驻点招商、亮点区块招商,新引进亿元以上产业链项目不少于60个、50亿元以上项目1个,不断掀起招商引资新热潮。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中法生态城相关处室、各街道乡〈开发区〉)
持续打造创新平台
46. 集聚优势创新资源,着力构建“1+1+N”科创空间布局,驱动全域创新发展。
(牵头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47. 着力打造常福产业城先进制造业科创基地,支持大桥局六公司、数码模等3家企业创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锦瑞技术、隆达铝业等5家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推动中电光谷、联东U谷等创新平台集聚发展。
(牵头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48. 着力打造中法生态城科技创新示范带,加快建设光控特斯联智慧产业园、中核科创中心、计家台科创园等创新园区,加强与武汉理工大学、长江大学、同济医院科研中心等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成技术合同成交额25亿元,推动更多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
(牵头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责任单位:中法生态城相关处室、各街道乡〈开发区〉)
49. 持续打造提升一批特色中小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创新园区,增强城市创新能力,以创新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成就事业。
(牵头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持续优化创新环境
50.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制定产业创新人才目录和人才开发路线图,落实好人才引育政策,开展“院士专家企业行”系列活动,引入3名以上高校专家教授担任企业“科技副总”,引进10名以上高层次人才,评选10名以上“蔡甸英才”,形成保障有力、求贤若渴的人才环境。
(牵头单位:区委人才办;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科技和经信局)
51. 持续深化国企改革成效,完善国有企业创新的考核、激励机制。
(牵头单位:区国资局)
52. 健全民营企业获得创新资源的公平性和便利性措施,形成依法公正、平等择优的竞争环境。
(牵头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53. 探索更多涉企服务领域领先做法,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一件事一次办”和“四办”改革,建设标准化智慧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争创人民满意的一流智慧政务大厅。
(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 争取各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重大成果产业化项目,形成服务精准、扶持有力的政策环境。
(牵头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四)坚持宜居宜业,着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突出规划引领城市建设
55. 统筹优化城市空间结构,依托“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高质量编制区、街两级国土空间规划和重点功能片区专项规划。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6. 加快实施城市更新,有序推进蔡甸城关、中法生态城重点片区旧城改造,高标准改造一批老旧小区,加快推动街区微更新、微改造。
(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7. 完善防洪抗旱体系,加快杜家台分蓄洪区、小奓湖二泵站、奓河整治等工程建设,推动汉江干堤、洪北堤管理分别达到国家和省级标准。
(牵头单位:区水务和湖泊局)
58. 加强城市生命线工程建管维护,加快新天、星光、马鞍山等5座变电站建设。
(牵头单位:区科技和经信局)
59. 启动蔡甸污水处理厂三期。
(牵头单位:区城投集团;责任单位:区水务和湖泊局)
60. 完成居民住宅二次供水二期改造。
(牵头单位:区水务和湖泊局)
61. 扎实做好天然气等能源保供工作。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突出交通带动城市发展
62. 启动318国道武汉西至永安段快速化改造,加快瓶颈扩容与高速联网。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63. 推动京港澳高速拓宽、武天高速、武松高速和都市圈环线汉南过江通道及接线等4条高速路开工建设,加快天鹅湖、蔡甸东、蔡甸南等节点互通。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64. 推动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全面开工建设。
(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5. 完成8条国、省、县道改造提升。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66. 力争全年建成高快速路63.6公里,提升国省县干道38.9公里,完成交通投资33.3亿元。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突出生态提优城市品质
67. 深入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森林质量、“村增万树”三大行动,森林质量提升1200亩。
(牵头单位:区园林和林业局)
68. 坚决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69. 全面推进“新双十”行动——武汉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70. 全面推进“新双十”行动——武汉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
(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71. 加快推进军山矿区生态环境治理。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侏儒山街道、区城投集团)
72. 加快推进后官湖、西湖水质提升等工程,全区小微水体实现“三无一美”目标。
(牵头单位:区水务和湖泊局)
73. 有序推进“双碳”工作。
(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74. 做好湿地大会后半篇文章,申报沉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持续擦亮沉湖湿地“靓丽名片”。
(牵头单位:区园林和林业局)
75. 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突出数字赋能城市治理
76. 着力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深入实施市政设施智能化建设和更新改造,建强用好城市“一网智治”运管中心,加快推进城市数据一网通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通管、公共服务一网通享,构筑美好数字生活新图景。
(牵头单位:区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77. 着力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继续实施城市建设管理精细化三年行动,推进“双百”示范创建和达标整治,全域治理市容环境、交通秩序等突出问题,保持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全市居前。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五)坚持以人为本,着力缔造幸福美好生活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78. 全力推动稳岗就业,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组织开展“学子留汉”“春风行动”等就业专场活动10场以上,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稳步发展,城镇新增就业70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5%以内,就业综合指数排名保持全市前列。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79. 推进全民参保计划,职工“三险”扩面净增7000人次以上。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80.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新增3000人以上,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
(牵头单位:区医保局)
81. 落实生育支持政策。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82. 持续加强养老、助残、住房等基本保障,完成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争创三星级以上养老机构1家以上。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83. 支持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牵头单位:区残联)
84. 推进退役军人星级服务站全覆盖。
(牵头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85. 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710套。
(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化教育文化事业
86.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和优质均衡,加快新天高中、南湖中学、奓山二小等5所学校主体结构施工,完成4所配套幼儿园和3所中小学建设,新增入园、入学学位4230个,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87. 加强教育数字化建设,提高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普及合作办学、集团办学成果,积极创建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88. 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蔡甸城市综合服务中心“两馆一场”建设,建成投用中法文体中心、区级公共文化服务云平台,加快打造城区12分钟文体圈,创成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区城投集团、中法生态城相关处室、各街道乡〈开发区〉)
89. 支持区融媒体中心深度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区融媒体中心)
90. 办好一批传统文旅体节会和惠民活动,激发文旅市场消费活力,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加快建设健康蔡甸
91. 提升医疗服务质效,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县,深化人民医院现代管理制度试点,推动区中医院创建三级中医院,推进索河、中法城急救站和7个村卫生室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92. 健全重大疫情防控体系,不折不扣、科学精准落实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快人民医院疫情防治中心建设,提高疾控中心实验楼、人民医院PCR实验室检测效能。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城投集团)
93. 提升公众健康素养,丰富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巩固“323”攻坚行动成果,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扎实推进“共同缔造”
94. 总结星光村等5个社区试点经验,探索完善“五共”方法机制,打造2个重点社工站、2个特色社工站,巩固推广“党建引领、五社联动、社区治理”服务品牌,为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径提供“蔡甸方案”。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95.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信访局、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
96. 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
(牵头单位:区信访局)
97.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98. 完善“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化机制。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99. 强力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100. 加强金融、房地产等领域风险预警防范,切实化解各类重大风险隐患。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1.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牵头单位: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安全生产专委会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
102. 强化“三品一特”安全监管。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中法生态城相关处室、各街道乡〈开发区〉)
103. 统筹抓好妇女、儿童事业,支持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更好发挥作用。
(牵头单位:区妇联;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团区委)
104. 深入开展国防动员。
(牵头单位:区国防动员委员会)
105. 深入开展双拥共建。
(牵头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06. 扎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牵头单位:区民宗局)
107. 扎实做好档案工作。
(牵头单位:区档案馆)
108. 扎实做好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
(牵头单位: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六)坚持务实高效,着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有为政府
全面深化依法行政
109. 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质量,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110.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自觉接受区政协民主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牵头单位: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直各相关部门、中法生态城相关处室、各街道乡〈开发区〉)
111. 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和备案审查制度。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112. 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113. 扎实推进“八五”普法。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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