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武汉市蔡甸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03-30 22:49 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MB1534522/2020-16800 发布日期 2017-03-30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分   类 综合政务 有 效 性 有效

 

2016年武汉市蔡甸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以下简称《条例》)和《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市人民政府第156号令,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蔡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为027—84940733。

一、概述

2016年,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和单位(以下简称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认真学习、积极贯彻《条例》和《暂行规定》,以政务网站规范建设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工作要求,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主要好了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组织推进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下发了《蔡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由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将政务公开工作写入《区政府工作报告》,并经过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下发了《2016年蔡甸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任务目标、具体措施和责任单位。

(二)工作落实

多次召开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学习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规定、新要求,进一步认识到政务公开在提高行政效能,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增强政府公信力等方面的重要意义;研究做好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措施,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对照《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对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调整;按照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各责任单位及时将政务信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公开。

与宣传部门建立了舆情处置联动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杜绝泄密情况的发生;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报送市政府办公厅,会同区法制办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回复工作。

(三)监督保障

区政府办公室建立AB岗工作制度,由2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了工作电脑并专门配备了高拍仪、录音笔、打印机等设备,使硬件设施适应政务公开工作需要。各相关区直部门和街乡镇(园区)也安排有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具体工作。

定期对各单位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区范围予以通报,对工作消极、不作为且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蔡甸区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进行约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区政务公开以蔡甸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板块发布为主,《蔡甸区政府公报》、“蔡甸之音”新浪微博等发布形式为辅。2016年我区政府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631条,其中,政府公文85条;规范性文件7条;应急预案1条。编制《政府公报》2期,并发放到区直各单位和各街乡镇(园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区政府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已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进行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情况

2016年,我区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1起,目前正按照市政府法制办要求进行处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需要进一步加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力量较为薄弱;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难度加大。四是各单位具体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继续组织各责任单位和部门深入学习和贯彻《条例》,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

(二)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量,力争实现工作人员的专职化。

(三)认真及时处理各类公开申请,针对疑难问题加强与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的沟通,依法依规按时回复。

(四)加大对各单位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并对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单位上门指导,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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