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 索 引 号 | MB1534522/2026-14186 | 发布日期 | 2026-08-28 |
|---|---|---|---|
| 发布机构 | 蔡甸区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无 |
| 分 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序号 | 执法类别 |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主要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 1 | 行政处罚 | 蔡 农(农机)简罚〔2026〕 1 号 | 关于无驾驶证操作拖拉机案。 | 张卫龙 | 当事人无驾驶证操作拖拉机的违法行为。 | 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鉴于当事人主动认识到错误,当场要求补办拖拉机操作证件。拟处理意见如下: 罚款人民币壹佰元(¥100.00)。 | 武汉市蔡甸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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