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2026-08-28 15:10 蔡甸区农业农村局
索 引 号 MB1534522/2026-14186 发布日期 2026-08-28
发布机构 蔡甸区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 有 效 性 有效

序号 执法类别 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主要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行政处罚 蔡 农(农机)简罚〔2026〕 1 号 关于无驾驶证操作拖拉机案。 张卫龙 当事人无驾驶证操作拖拉机的违法行为。 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鉴于当事人主动认识到错误,当场要求补办拖拉机操作证件。拟处理意见如下: 罚款人民币壹佰元(¥100.00)。 武汉市蔡甸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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