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通知
索 引 号 | MB1534522/2023-03770 | 发布日期 | 2022-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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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蔡甸区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街道乡(开发区):
为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市财政局关于拨付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现代农业发展)的通知》(武财农[2022]953号)的有关要求,现就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和要求
项目申报对象原则上应为区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示范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省厅项目申报要求,此次项目申报个数不得超过5个。
二、项目奖补标准
2022年省级下达蔡甸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奖补资金共计150万元。根据省厅项目资金使用要求,申报主体是农业企业的,单个农业企业财政奖补额度不得超过财政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申报主体是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的,单个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财政奖补额度不得超过50万元。同时单个项目申报主体拟投入项目建设的资金不得低于财政奖补金额。
三、项目支持建设内容
重点支持特色种养业、特色农产品加工、智慧农业等乡村发展、乡村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四、项目申报和建设时间
凡有意愿申报的经营主体需提交纸质资料一式3份(资料清单见附件1),经所在街道乡(开发区)审核后,于2022年12月5日以前报送区农业农村局,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凡经省厅备案审核确定实施的项目,需于2022年6月30日以前建成完工。
五、项目实施要求
1、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申报情况,拟定项目申报对象和实施内容,制定《蔡甸区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并无修改意见反馈后,即启动项目实施。
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项目建设实施、检查验收及资金拨付等工作。
3、项目申报主体要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严格按照申报内容的组织实施,凡发现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虚报套取财政奖补资金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
1、蔡甸区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书
2、法人代表承诺书
蔡甸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1
蔡甸区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
申
报
书
项目申报主体:
申报日期:
目 录
1、蔡甸区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表;
2、经营主体申报承诺书;
3、经营主体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征信证明;
5、涉及用地的项目需提供用地审批相关资料;
6、项目带动情况相关证明;
7、其他有关资料。
一、项目申报表
1.项目名称 | |||
2.项目地点 | |||
3.建设周期 | |||
4.项目建设主体 | 主体性质 | ||
5.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
6、主导产业产品及规模 | |||
7.项目资金投入计划 | 项目计划总投入(万元) | ||
其中:①申请财政奖补资金(万元) | |||
②自筹配套投入资金(万元) | |||
8.项目申报依据及理由 | 【填写说明】 1.经营主体基本情况; 2.项目建设对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农民就业增收的带动作用。 (限200字内) | ||
9.项目建设推进计划 | 【填写说明】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进度安排。 |
二、 项目建设投资明细
建设内容 | 工程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备注 |
三、项目审核意见表
项目申报单位 意 见 |
法人代表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所在街道乡(开发区)意 见 |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经营主体申报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的项目申报材料已经本人认真审核,所有资料真实有效,项目建设内容没有重复申报和虚报套取的现象。如出现违反项目管理的相关情况,本人及代表的申报主体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申报主体(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