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2025年返乡创业服务指南

2025-02-21 15:20 蔡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索 引 号 MB1534522/2025-21376 发布日期 2025-02-21
发布机构 蔡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分   类 劳动就业 有 效 性 有效

2025年,蔡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更好地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提供精准创业帮扶、政策支持等全方位服务,推出创业培训、创业补贴、创业贷款等一系列政策礼包助力您在家乡轻松创业、稳定发展!

一、返乡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

服务对象:个人

政策内容:返乡创业人员在我区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3人(含返乡创业者本人)及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的,可按规定在《营业执照》登记注册5年内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标准:5000元/人

受理/咨询部门:蔡甸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027-84948137

二、入乡一次性创业补贴

服务对象:个人

政策内容:2020年1月1日起,农民工在我市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经营地址在乡或村且申请补贴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标准: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受理/咨询部门:蔡甸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027-84948137

三、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

服务对象:个人

政策内容: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我区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的,可在《营业执照》登记注册一年内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标准:5000元/人

受理/咨询部门:蔡甸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027-84948137

四、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服务对象:个人

政策内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区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并担任法人,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不含创业者本人)及以上,申报补贴时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标准:5000元/人

受理/咨询部门:蔡甸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027-84948137

五、个人创业贷款

服务对象:个人

政策内容:劳动年龄内的下列人员(含外地来汉创业人员),在我区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元、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3.退役军人;4.刑满释放人员;5.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归国学生);6.化解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7.返乡创业农民工;8.网络商户;9.脱贫人口;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政策标准:贴息标准为贷款实际利率的50%,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受理/咨询部门:蔡甸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027-84948137

六、小微企业创业贷款

服务对象:企业

政策内容:小微企业一年内新招用下列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可申请不超过2年期限、最高贷款额度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3.退役军人;4.刑满释放人员;5.高校毕业生(不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6.化解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7.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政策标准:贴息标准为贷款实际利率的50%,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受理/咨询部门:蔡甸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027-84948137

七、SYB创业培训补贴

服务对象:个人

政策内容:针对有创业动机、有初步企业想法或具体可行项目或创办企业6个月内的劳动者组织开展SYB(StartYourBusiness,创办你的企业)创业培训。其中法定年龄内处于未就业、灵活就业状态的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含技工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失地农民)、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含社区矫正对象)、戒毒康复人员(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以及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还包括符合有关规定的其他创业者,在定点培训机构参加SYB创业培训合格的,可按规定享受SYB创业培训补贴。

政策标准:1200元/人

受理/咨询部门:蔡甸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027-84949305

八、GYB 创业培训补贴

服务对象:个人

政策内容:针对有创业动机、缺乏现实可行的企业想法的劳动者组织开展GYB(GenerateYourBusinessldea,产生你的企业想法)创业培训。其中法定年龄内处于未就业、灵活就业状态的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含技工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失地农民)、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含社区矫正对象)、戒毒康复人员(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以及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在定点培训机构参加GYB创业培训合格的,可按规定享受GYB创业培训补贴。

政策标准:300元/人

受理/咨询部门:蔡甸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027-84949305

九、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服务对象:个人

政策内容:法定年龄内处于未就业、灵活就业状态的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含技工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失地农民)、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含社区矫正对象)、戒毒康复人员(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以及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等,在我区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合格的,根据培训的专业、培训时间及取得的相关证书(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可按规定享受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政策标准:400-4000元/人

受理/咨询部门:蔡甸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027-84949305

十、初创企业场租补贴

政策内容:在我市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外租用场地用于生产经营,创办初创企业并稳定经营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创业场地租金补贴: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以及毕业5年以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2、法定劳动年龄内的退役军人;3、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含就业困难人员)。初创企业是指在我市登记注册并领取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3年以内的小型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服务对象:企业

政策标准:同一个申请人最高每人每月补贴500元,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月租金不足500元的据实补贴)。

受理/咨询部门:蔡甸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027-84948137

十一、社会保险补贴

服务对象:企业

政策内容:企业(单位)当年新招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进行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单位就业登记,办理了《就业创业证》(含电子证),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按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确定的缴费额,对单位缴纳部分给予补贴。

(一)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标准: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累计不超过3年,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的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可延长至退休,最长累计不超过5年。

(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政策内容: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进行了单位就业登记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并签订1年以上(含1年)期限劳动合同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按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确定的缴费额,对单位缴纳部分给予补贴。

政策标准: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累计不超过1年。

受理/咨询部门:蔡甸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027-84996831

十二、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

服务对象:企业

政策内容:吸纳我市脱贫劳动力就业,与脱贫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为脱贫劳动力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

政策标准:2000元/人

受理/咨询部门:蔡甸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027-84948107

十三、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服务对象:个人

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新吸纳人员处于就业状态的。

政策标准:1000元/人

受理/咨询部门:蔡甸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027-84948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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