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生态环境局蔡甸区分局行政执法证遗失声明
| 索 引 号 | MB1534522/2026-11614 | 发布日期 | 2026-07-15 |
|---|---|---|---|
| 发布机构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蔡甸区分局 | 文 号 | 无 |
| 分 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兹有我单位2名执法人员执法证不慎遗失,相关信息如下:
袁会平,男,执法证号:17010015501,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执法单位:武汉市生态环境局蔡甸区分局。
吴国华,女,执法证号:17010015503,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执法单位:武汉市生态环境局蔡甸区分局。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以上编号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其他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配合并予以举报,举报电话:027-84905308。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蔡甸区分局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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