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关于印发《蔡甸区长(汉)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的通知

2025-05-08 17:10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蔡甸区分局
索 引 号 MB1534522/2025-15574 发布日期 2025-05-08
发布机构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蔡甸区分局 文  号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 效 性 有效

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关于印发《蔡甸区长(汉)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的通知

区有关单位

蔡甸区长(汉)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已经区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

               20241223




蔡甸区长(汉)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关于交办长江入河排污口清单的函》和《武汉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蔡甸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情况,我区于20211214日制订印发本方案。现因辖区部分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类型、措施等实际情况已与原方案不符,特此结合排污口更新整治情况重新印发,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强化排口监管为前提,以排口整治和生态修复为抓手,夯实汉江蔡甸段生态水环境质量改善基础。

二、整治目标

以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为依托,深入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原则,制订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对部分立行立改问题进行整治。通过23年的努力,基本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效,到2025年底之前建立比较完善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长效机制。

(一)立行立改

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在监测溯源的过程中立即解决,不等不靠,对长江入河排污口责任单位明确、整治工作能够及时解决的,进行立行立改。整改工作任务完成后,及时组织填报长江入河排污口信息系统排污口整治信息,建立整治销号制度,持续推进分类整治。

(二)工程整治

对于需要进行管网建设、河港治理、生态修复等周期较长的工程整治排污口,明确阶段性目标,由易入难,分步推进确保在 2025 年底前完成所有排口的整治任务。

(三)长效监管

对符合排污口管理要求、达标排放的排口,加强日常监管,强化监管信息化建设,防止问题反弹。

三、主要措施

(一)精心组织,全面巡查。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应按照部门职责,结合河湖长制要求,组织全面巡查辖区范围内直接入河排口,并将巡查列入日常工作,且将巡查的排口报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区河湖长办备案;排口巡查应做到横到边、纵到底、无盲区、无死角。(责任单位:区水务和湖泊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河湖长制办公室、张湾街道办事处)

(二)建立排口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根据《武汉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及蔡甸区长江入河排口溯源阶段性成果,编制了武汉市蔡甸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阶段性总结报告,建立了入河排口整治清单。清单将依据整治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排口整治清单,排口整治应实行销号管理,已实现截污、经监测符合标准要求的,已经拆除或封堵的,须及时销号。(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三)依法审批,加强监管。严格落实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制度,在入江排口清查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以下简称设置)的排污口,建设单位应依法取得有管辖权或审批权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设置批复文件。对于偷设或私设暗管等非法排污的,一经发现立即封堵,并依法立案查处,(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张湾街道办事处)

(四)加强现有主要排口监测。对排口清单内排水量较大、前期调查已受到污染、排放污水的排口,须定期进行监测,为监管和整治提供服务,监测频次不少于1/年。(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五)积极推进入河排口整治。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入河排口整治,需要进行工程整治排口,应采取新建污水管网:雨污分流制改造、截污、错接混接改造、分散处理、关停违法排污企业等多种措施进行整治,争取2025年基本整治到位。(区水务和湖泊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张湾街道办事处)

(六)控制水产养殖污染。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和标准化生产,推广循环水利用和增殖渔业等生态养殖技术,对池塘养殖实行尾水治理达标排放:严格控制长江堤内和岸线周边的水产养殖。(区农业农村局、张湾街道办事处)

(七)防治农业农田种植业污染。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减少化肥、农药施用和保护农田生态位目标,推广生态农业技术模式,做到科学施肥,推广配方施肥,根据土壤的供肥能力、作物的需肥特性和肥料的性质及利用率确定适宜的施肥量、肥料种类,施肥时期,以避免盲目施肥,减少浪费降低化肥对环境的污染。(区农业农村局、张湾街道办事处)

(八)加大对汉江(蔡甸段)、汉阳河、石洋渠、什湖明渠流域范围内的“散乱污”企业打击力度。防止违规新增入河排口,对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涉河“散乱污”生产项目,须依法进行清理取缔,发现起,关停一起。(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园林和林业局、张湾街道办事处)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联系生态环境工作的副主任、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张湾街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张湾街、中法生态城相关处室、蔡甸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山街)分管负责人为主要成员。

(二)严格责任落实。区人民政府是蔡甸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组织专门工作队伍,明确职责分工,制订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要加大对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的投入,保障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后勤等经费;对工作迟缓、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贵问责。

(三)加强沟通协调。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构建政府统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城管执法、水务、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长效机制,整合各部门掌握的蔡甸区长江入河排污口相关数据和信息,加大排查整治工作支持力度。

(四)强化信息公开。区人民政府要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级有关媒体要加大对蔡甸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宣传报道力度。区生态环境分局要通过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渠道定期公开整治进展情况。适时邀请新闻媒体、公众等参与排口整治工作,公开曝光典型整治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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