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部门决算公开

2023-10-31 09:51 蔡甸区公安分局
索 引 号 MB1534522/2023-29279 发布日期 2023-10-31
发布机构 蔡甸区公安分局 文  号
分   类 公安 有 效 性 有效


2022年度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

部门决算公开


20231030


  

第一部分 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

二、收入决算表(2)

三、支出决算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8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9)

第三部分 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制、法规,掌握全区敌情和治安情况,提出工作对策,研究部署全区公安工作。

2、预防、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活动,负责辖区内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和审理,协助有关部门侦破危安全、影响社会治安环境稳定的案件。

3、依法实施社会治安管理和网络安全管理,做好特种行业、危险物品、复杂场所、重点地区的治安秩序和防范控制,组织开展辖区治安巡逻工作。

4、负责户政管理和居民身份证管理,指导基层治保会建设,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依法对常住人口、暂住人口、重点人口进行管理。

5、依法监督并指导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治保组织建设。

6、开展公安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和监督区公安机关刑事、行政执法活动,负责公安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来区的党和其他人员以及重要其他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有关领导集体活动、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8、负责区公安民警队伍的建设,加强管理和教育训。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单位构成看,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本级)


第二部分 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2022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0,772.73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133.18万元,下降22.79%,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0,772.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317.49万元,占本年收入97.8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其他收入455.24万元,占本年收入2.19%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7982.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6.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2.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11.89万元。

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0,772.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19.38万元,占本年支出80.97%;项目支出3,953.36万元,占本年支出19.0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7982.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6.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2.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11.89万元。

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317.49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883.50万元,下降22.46%。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317.49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5,521.0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93.79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17.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1%。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589.70万元,下降21.58%。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17.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 公共安全支出17527万元,占86.27%。主要是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6.25万元,4.21%。主要是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抚恤金等。

  3. 卫生健康支出822.36万元,4.05%。主要是用于医疗保险。

  4. 住房保障支出1111.89万元,5.47%。主要是用于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444.5万元,支出决算为20,3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9%。其中:基本支出16364.14万元,项目支出3953.36万元。项目支出涉及公安工作特殊性,不予公开。

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386.2万元,支出决算为1371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5%,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488.36万元,支出决算为174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29%,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列支办案经费和配备装备列支。

3.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款) 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1727.8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零批项目增加,项目资金增加;二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列支办案经费和配备装备列支。

4.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款) 执法办案(项)。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244.08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列支办案经费列支。

5.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款) 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1万元,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6.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款) 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1.5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列支办案经费列支。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64万元,支出决算为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35.68万元,支出决算为63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9.93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去世列支抚恤金。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56.04万元,支出决算为3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管干部医疗费。

1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64.68万元,支出决算为46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8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管干部医疗费。

1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012.07万元,支出决算为101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99.82万元,支出决算为9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64.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978.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385.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用、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本部门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2.84万元,支出决算为222.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较上年减少314.75万元,下降58.55%。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未购置公务车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022年度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因公出国()团组0个,0人次,实际发生支出0万元。其中:住宿费0万元、旅费0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杂费0万元。主要用于国际交流与合作团组0个、0人次;招商引资与会展团组0个、0人次;国际组织会议团组0个、0人次;境外培训团组0个、0人次;业务考察团组0个。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22.84万元,支出决算为222.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314.75万元,下降58.55%。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未购置公务车辆。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本年未购置公务车辆。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2.8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日常运行维护,其中:燃料费147.67万元;维修费48.21万元;过桥过路费1.1万元;保险费23.74万元;安全奖励费用0万元;车辆年审费用2.12万元。截止202212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96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2022年度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国际访问0万元,主要用于0的接待工作0批次0人次(其中:陪同0人次);大型活动0万元,主要用于0的接待工作0批次0人次(其中:陪同0人次);外省市交流接待0万元,主要用于0的接待工作0批次0人次(其中:陪同     人次);及0等接待活动0万元,主要用于0的接待工作0批次0人次(其中:陪同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5.50万元,比2021年度增加320.77万元,增长30.13%。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及突发疫情列支项目,本年增加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12.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6.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0.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5.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3.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6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3.8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1.94%,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2.46%,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95%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共有车辆9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5()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5个,资金2261.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7.21%。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本年度项目完成情况较好,基本符合绩效目标要求。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涉及公安工作特殊性,不予公开。

()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涉及公安工作特殊性,不予公开。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预算执行率100%2022年度我单位将严格按进度执行预算。在年底申报下一年度预算时,也将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草案,避免出现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


第四部分 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涉及公安工作特殊性,不予公开。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行政运行():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办公运行经费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一般行政事务():公安工作日常办公运行经费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事业运行():事业人员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干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死亡抚恤(项):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和经济补偿。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除以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外的其他社会保障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项):社会医疗保障、统筹等的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城市综合管理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项):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经费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提租补贴(项):全局人员提租补贴经费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其他人员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涉及公安工作特殊性,不予公开

一、2022年度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整体绩效自评表/结果(摘要版)

二、2022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结果(摘要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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