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
索 引 号 | MB1534522/2022-01403 | 发布日期 | 2022-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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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安分局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公安 | 有 效 性 | 有效 |
蔡甸区公安局2022年部门
预算公开说明
蔡甸区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收支预算情况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六、相关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三)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附件: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制、法规,掌握全区敌情和治安情况,提出工作对策,研究部署全区公安工作。
2、预防、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活动,负责辖区内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和审理,协助有关部门侦破危安全、影响社会治安环境稳定的案件。
3、依法实施社会治安管理和网络安全管理,做好特种行业、危险物品、复杂场所、重点地区的治安秩序和防范控制,组织开展辖区治安巡逻工作。
4、负责户政管理和居民身份证管理,指导基层治保会建设,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依法对常住人口、暂住人口、重点人口进行管理。
5、依法监督并指导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治保组织建设。
6、开展公安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和监督区公安机关刑事、行政执法活动,负责公安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来区的党和其他人员以及重要其他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有关领导集体活动、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8、负责区公安民警队伍的建设,加强管理和教育训练。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蔡甸区公安局属于行政单位,内设1个副处级机构、12个正科级机构,下设11个公安派出所(2个副处级、9个正科级)。按规定设置看守所、拘留所、纪检监察督察。
(三)部门人员构成
蔡甸区公安局总编制人数356人,其中:行政编制355人,事业编制1人。在职实有人数356,其中:行政编制355人,事业编制1人。
行政退休人员128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9444.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8444.50万元。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444.50万元。主要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6875.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6.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0.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11.88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18444.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509.73万元,减少15.99%,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6956.1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599.87万元,增长37.23%,主要原因是:辅警、安保队员及禁毒社工经费增加;人员增加和正常增资。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4886.2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676.02万元,增长45.8%,主要原因是: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商品服务支出1602.6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76.51万元,增长5.0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7.29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52.65万元,降低24.6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
(二)项目支出1488.3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8109.6万元,减少84.49%,主要原因是:2022年调减辅警文职人员经费、安保队员及禁毒社工专项经费;调减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经费。
1.其他专项经费16万元, 比2021年增加0万元。
2.辅警人员公用经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1795.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调减此预算项目。
3.公安专项业务经费1031.56万元,比2021年减少了516.83万元,减少33.38%,主要原因是:2022年调减物业管理经费,新增购买信息服务费。
4.监管中心专项经费384万元,比2021年增加了44.04万元,增长12.95%,主要原因是:在押人员给养费提高。
5.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建设专项经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了4607.5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调减此预算项目。
6.安保队员及禁毒社工专项经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1290.91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调减此预算项目。
7.森林公安项目经费56.80万元,比2021年增加56.8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武汉市蔡甸区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划归我局管理,增加了森林公安专项经费。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350.33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2.08万元,下降5.9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按区预算编制标准和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的要求,没有单独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5万元,与2021年预算减少23万元,降低6.61%,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区政府控制公务用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更新和新增购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3万元,报废旧车,购置新能源车辆,维护费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25.3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92万元,增加3.7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本年度没有安排。
六、相关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度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602.64万元,比2021年度增加76.51万元,增长5.0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零批项目增加。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项目6个,分别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5万元,公务费594.25万元,公安专项业务经费869.72万元,其他专项经费16万元,监管中心专项经费140万元。
(三)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设置绩效目标项目4个,总金额为1488.36万元,其中:
公安专项业务经费1031.56万元,占项目总经费的69.31%;监管中心专项经费384万元,占项目总经费的25.8%;其他专项经费16万元,占项目总经费的1.07%;森林公安项目经费56.8万元,占项目总经费的3.8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11800.97万元,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主要实物资产为:土地33359.47平方米,房屋33359.47平方米,总价值为3762.9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8303.57平方米,价值592.19万元;业务技术用房6662.59平方米,价值1497.73万元;警犬基地和警犬用房120平方米,价值41.46万元;监所5177平方米,价值800万元;派出所12789.4平方米,价值831.55万元。出借用房306.91平方米,价值为估值,名义价值。执法执勤用车6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1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2台,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2台。2021年增加国有资产1173.47万元,主要为:非流动资产增加1173.4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28.48万元,无形资产增加344.99万元。
七、名词解释
对以上公开内容中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三)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公共安全支出:人员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及日常办公运行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退休人员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社会医疗保障、统筹等的缴费支出。
4.住房公积金: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经费支出。
5.提租补贴:全局人员提租补贴经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包括单位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个部分。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购置费等。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出国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其他人员接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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