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2024-03-05 15:48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蔡甸区分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蔡甸区抓好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对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十三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要抓手,压实责任,克难攻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五年来,全区空气质量稳步提升,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超过90%,空气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均低于二级标准值;城镇区域环境噪声、城镇交通环境噪声质量均达到相应标准;主要地表水体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通顺河(黄陵大桥国考断面)水质提升到优良,劣Ⅴ类湖泊全面消除;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安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明显,农村环境污染得到遏制;蔡甸区环境监测与管理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二、“十四五”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三五”以来,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突出成绩,初步形成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共进的良好势态,但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十四五”时期,我区生态环境保护仍然处于压力叠加、攻坚克难、负重前行的关键期,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生态环境质量距离达到市民对美好生活期盼和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目标要求还有差距,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成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新目标要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位置更加突出。我区优质的生态环境、丰富的生态资源以及中央、省、市新时期生态环境工作方针,为我区绿色产业发展及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赢得历史性机遇。

三、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四五规划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首要战略,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改善环境质量主线,以严格环境监管为手段,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推动蔡甸区高质量发展上新台阶,早日建成蓝天、碧水、净土的美丽蔡甸

(二)主要目标

2025年,加快产业发展绿色转型,初步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进一步提高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提升水环境质量,保持土壤环境质量不降低。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全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应急管理体系趋于完善。

四、重点任务

(一)加快产业结构升级,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加快产业结构升级调整,实现改善环境质量从注重末端治理转向更加注重源头预防。紧扣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

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统筹保护与发展,以资源条件锁定空间规模,推动城镇集约发展,锚固“东城西乡、组团发展”的区域总体空间格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供能力。落实生态优先,以山脉、水系为骨干,以林网草地为基本要素,严格保护山体、河流、湖泊、湿地、森林等自然生态资源本底,构建“两楔两带、四核多廊”的生态保护格局。构建“四带、四组团、多镇”的城镇发展空间,通过产业发展带,将各组团有效串联,引导城镇空间和生态空间有机融合。

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严格建设项目准入关,强化“三线一单”硬约束,巩固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智能装备、智能家居等主导产业,布局新能源、新数字、新健康、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聚力打造总部经济,商贸物流、科技创新等现代服务业,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和现代文旅产业,着力构造“4432”现代产业体系

开展循环经济示范。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动态更新产品回收名录,推动形成“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循环经济模式。依托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衔接,推动循环经济模式。推广太阳能、沼气、秸秆等资源综合利用,开展残膜回收试点,建立残膜回收利用体系。

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以国家绿色产业指导目录为指引,强化投资、价格、金融、税收等方面政策引导。支持绿色技术创新,积极推广节能环保新技术,培育一批节能减排环保示范企业。大力培育绿色产业,建立健全清洁生产责任体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

推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严把新建项目节能准入关,推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降耗。探索初期雨水污染控制和城市雨水资源利用。实施农业节水行动

(二)推进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积极发展低碳产业、低碳交通、低碳建筑,倡导低碳生活,持续降低低碳排放强度,促进应对气候变化和社会经济融合发展,与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协同增效,以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倒逼能源产业结构绿色转型。

建立健全低碳发展体制机制。建立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加大低碳产业发展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推动新兴低碳产业发展。实施武汉中法生态示范城、永安街炉房村等近零碳、低碳示范工程,大力发展蔡甸区嵩阳山碳中和林基地,发挥森林碳汇作用,探索建立土地出让与项目碳排放水平挂钩机制。探索建立城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评估体系。

强化绿色低碳生活示范。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积极培育公众生态意识、低碳意识、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引导居民绿色消费,在全社会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建设绿色低碳交通网络、建筑体系,减少能耗、物耗和污染物排放。推广新能源汽车,发展绿色交通,实施“绿色出行”示范工程。以生态文明示范村镇建设为载体,推进城镇建筑节能改造。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管理。完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能力建设,制定工业、农业温室气体和污染减排协同控制方案。配合做好纳入国家、省、市碳排放配额管理的企业碳排放数据报送、监察和履约工作。借助湖北省建设全国碳交易注册登记系统的契机,加快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打通生态链、产业链、金融链。

提升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实施城市降温行动,强化规划统筹,按照顺应自然、主动干预、持续改善的总体思路,从加大通风、强化冷源、减小热岛、增强地表透气、降低碳排及能耗等方面实施“通风、活水、增绿、透气、降碳”五大专项行动,多措并举缓解城市热岛效应。

(三)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巩固“蓝天工程”成果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突出抓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持续提高我区空气质量优良率。

强化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推进新(扩)建工业项目入园管理,将污染物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实施清洁生产,推进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治理,推进建材、水泥行业按期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他行业加快脱硫设施建设、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加强生物质锅炉燃料品质及排放提标升级。

加强扬尘污染综合管理。全面综合整治施工扬尘,加大工地扬尘污染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控制道路扬尘污染,完善公路保洁机制;积极推进城乡绿化建设,全面推进生态景观带、绿化隔离带等各项重点绿化工程建设。严格秸秆垃圾露天禁烧管控,打通秸秆燃料化、基料化、饲料化、肥料化、原料化“五化利用”的多渠道综合利用途径,科学确定秸秆综合利用的结构和方式。强化禁鞭管理,大力倡导使用低碳方式替代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进一步加强成品油生产销售企业油品质量管理和控制,加快实施老旧车船淘汰更新,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鼓励淘汰国四及以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加气站、充电站(桩)等配套设施及轨道交通。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积极开展非道路移动源基础情况和污染排放状况调查,建立非道路移动源环境管理机制和管理体系。

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强化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情况的检查,明确辖区内重污染天气期间停产、限产、限排生产企业清单,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推动重点行业提升环保绩效水平。

(四)聚焦水环境治理,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

进一步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治理,以补齐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为关键,着力提高管网覆盖率,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系统稳定恢复。

加强水资源保障,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强化饮用水源地规范化管理,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标志,建设监控系统、污染物收集处理设施。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

推动水生态修复,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实施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全面实施十年禁渔。保护自然岸线,以后官湖流域为重点,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恢复河湖岸线生态功能,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湿地保护修复,加强后官湖、沉湖等重要湖泊蓝藻水华防控。

深化水环境治理,持续推进污染减排优化实施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加强入河排污口监测能力建设,推进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全面推进城乡管网雨污分流制改造。工业集聚区(园区)应按规定配套完善污水集中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加大推进乡镇污水集中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力度。

(五)强化源头防控,推进土壤和地下水协同治理

持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积极防治地下水污染,坚持预防为主,强化源头管控,严格农用地安全利用和建设用地风险防控,推进重点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健全土壤污染防治体系。

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管控。进一步摸清全区土壤环境状况,对全区重点工业园区及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将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督促重点监管企业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污染隐患排查

推进土壤安全利用。保障农用地环境安全,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建立土壤环境质量档案,动态更新发布全区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强化建设用地管控,严格建设用地准入条件,实行联动监管。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控制生活源污染土壤。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开展污染地块修复工作。

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充实土壤环境监测人员和监测仪器设备,提高土壤监测能力;加强日常环境监管执法及土壤环境应急工作。

积极防治地下水污染。初步评估蔡甸区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污染状况、成因及潜在风险。强化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地下水污染调查。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按规定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规范污泥处置系统建设。逐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对地下水的影响。

(六)强化风险防控,守牢环境安全底线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进一步守牢环境安全底线,推进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污染场地、工业园区、核与辐射以及饮用水源地等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切实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突发事件。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鼓励以固体废物资源回收利用为主要内容的循环经济产业发展,加快“无废城市”建设,建成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智慧化园区。实行固体废物信息化、减量化、资源化。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强化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建立塑料污染治理的长效机制。

加强工业园区风险防范。推进工业园区环境风险评估和备案。严格执行项目准入制度,强化环境风险源头控制。加大园区环境安全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园区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加强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和决策支持系统建设。

强化放射性物质污染防治建立放射源信息数据库,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放射源监管。严格移动基站和输变电等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与“三同时”制度执行。

加强饮用水源地风险及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监测工作,加快水源地预警监控断面建设。规范应急预案编制,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升应急装备水平,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建立全防全控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倒逼企业加强全过程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办法,规范现场处置秩序。强化社会风险隐患源头治理,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环境风险信息动态更新制度,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与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七)加快农村环境治理步伐,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坚持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共建,提升我区农业高端高质高效发展水平,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聚焦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推进农村(含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护,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持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行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25年,全区农村行政村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5%以上,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长效管理机制。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十四五”期间,主要农作物化肥年均递减1%,化学农药使用量年均递减2%以上。积极推广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到2025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构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贯彻落实农村“厕所革命”。

持续推进绿色乡村建设。推动市级林业生态示范村建设项目,按每年3-5个示范村的目标逐步实施。持续推进绿色乡村创建活动,每年完成10%左右行政村创建任务。

(八)提升山水园林生态系统质量,打造绿色发展先行区

持续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修复保护和治理,建设山水园林城市。

稳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持续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后半篇文章”,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实施,营造全域生态文明建设良好氛围。

构筑生态安全空间。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坚守基本生态控制线。推动沉湖湿地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加强“智慧湿地”建设,推进湿地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能力。

推进国土绿化与保护修复。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强化公益林管护,加强森林抚育。推行林长制,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建设农田防护林、保障性苗圃。实施森林资源保护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做好林长制智慧平台市级试点工作。加强森林防火应急管理。加强古树名木及其后续资源管理。实行有害生物普查检测,增强松材线虫病等有害生物防控。

推进“绿水青山”价值转换。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积极推动绿色产业延链拓链。创新资源保护开发新机制,实现绿色资产增值。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开展区域间横向补偿。

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内核心区、缓冲区、试验区分类管理。推进湿地公园沼泽、湖滩、草甸和生物资源保护,加强动植物资源保护,构建完整的生态循环系统和丰富的生态功能群落,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

(九)强化环境监管和预警,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推进我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强化企业环境治理责任体系,推动环境治理向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发展,健全公众参与环境治理体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执法监管,严格新、改、扩建项目的环评审批程序。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建立基于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监管执法体系和自行监测监管机制。强化排污许可与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排污权交易、总量减排等制度措施的有效衔接。

系统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全面清查辖区重点污染源,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健全环境风险源档案数据库。构建重大风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机制,并实现同上一级环境风险源监控中心联网,实现对重大风险源有效监控和管理。

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落实街道乡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提升区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功能,推进全区各街道乡开发区推进布设小型空气质量监测站工作,探索开展温室气体监测。完善污染物监测及信息发布系统。

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修订全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范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抓好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区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建立环境应急响应机构和信息报送平台。增加环境应急监测车及各类应急监测设备、防护装备、试剂等硬件设备的配置;建设多部门的应急平台,形成统一的环境应急指挥体系,定期开展演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推动各项规划任务落实落地落细。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协调规划实施,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共同守护好绿水青山。

(二)健全环保政策

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落实污染控制有关政策,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要与总量控制目标相适应,把总量控制任务落实到各个领域。对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提高工业生产的环境准入标准。强化排污申报登记和许可证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

(三)加强资金保障

继续加大对环境基础设施、农村环境整治、生态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的专项资金投入。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企业进行生产服务绿色化改造,吸引社会多元主体投资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深化节能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有效环保投入机制。

(四)推进公众参与

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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