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国有土地预公告(蔡土告字〔2025〕30 号)
| 索 引 号 | MB1534522/2026-02760 | 发布日期 | 2025-11-03 |
|---|---|---|---|
| 发布机构 |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文 号 | 无 |
| 分 类 | 土地 | 有 效 性 | 有效 |
使用国有土地预公告
蔡土告字〔2025〕30 号
武汉市蔡甸区嵩阳林场:
为规范用地程序,加强用地管理,切实维护被用地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我区拟启动2025-23号地块土地储备项目国有土地使用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使用目的:该项目属于政府组织实施的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商服用地。
二、拟使用范围、面积:拟使用地块位于武汉市蔡甸区嵩阳林场,勘测定界面积0.5208公顷,范围详见附图。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使用的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青苗;不得抢建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用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单位将组织对拟使用的土地现状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请被土地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配合,并在相关调查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蔡甸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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