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书 蔡闲认字〔2026〕1号 (格力暖通)
| 索 引 号 | MB1534522/2026-03280 | 发布日期 | 2026-02-03 |
|---|---|---|---|
| 发布机构 |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文 号 | 无 |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有 效 性 | 有效 |
闲置土地认定书
蔡闲认字〔2026〕1号
格力暖通制冷设备(武汉)有限公司:
武汉市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与你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鄂WH(CD)-2016-00040,合同电子监管号为4201142016B00298。宗地坐落于蔡甸区奓山街红焰村、大集街银燕村,面积为249934平方米,约定动工日期为2016年12月30日。
上述宗地存在项目超过约定动工期限满一年仍未开工的情况,我局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蔡闲置〔2025〕10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政府原因,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联系人:唐瑞璟 联系电话:69813332
武汉市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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