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书-蔡闲认字〔2025〕2号

2025-11-25 15:40 武汉市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索 引 号 MB1534522/2025-29838 发布日期 2025-11-25
发布机构 武汉市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分   类 土地 有 效 性 有效

武汉博越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原武汉博莱瑞汽车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市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与你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鄂WH(CD)-2023-00052,合同电子监管号为4201142023B000050,不动产证编号为鄂(2024)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第0003846号。宗地坐落于蔡甸区奓山街常北大街与檀树一路交汇处以东(奓山街丘林村),面积为34855平方米,约定动工日期为2023年11月29日。

    上述宗地存在项目超过约定动工期限满一年仍未开工的情况,我局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蔡闲置〔2025〕8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原因,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联系人:唐瑞璟       联系电话:69813332 

武汉市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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