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4-02-05 16:00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索 引 号 MB1534522/2024-05445 发布日期 2024-02-05
发布机构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  号 蔡自然资规[2024]17号
分   类 政务公开 有 效 性 有效

蔡甸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蔡甸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蔡甸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开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蔡甸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二、收入安排情况

三、支出安排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九、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预算采购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蔡甸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蔡甸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参与拟订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全区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组织实施全区耕地进出平衡工作;

(二)参与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生态修复工程;

(三)组织实施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作,承担全区耕地提质改造、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

(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蔡甸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为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级单位,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蔡甸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部门预算编制人数4人,其中:事业编制4

第二部分 蔡甸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蔡甸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蔡甸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2024年部门   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4蔡甸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部门预算总收入105.27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补助)收入105.27万元,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4蔡甸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部门预算总支出105.27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3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2.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8

因是2024年新增预算单位,未与2023年对比

二、收入安排情况

2024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部门预算总收入105.27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补助)收入105.2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部门预算总支出105.27万元,主要包括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3,其中: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4.83万元。

(二)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2.76万元,包括:事业运行84.76万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8万元。

(三)住房保障支出7.68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7.68万元。

因是2024年新增预算单位,未与2023年对比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4蔡甸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财政拨款总收入105.27元,因是2024年新增预算单位,未与2023年对比,其中:财政经费拨款(补助)收入105.27万元

2024蔡甸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预算总支出105.27万元其中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3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2.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8万元。因是2024年新增预算单位,未与2023年对比。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27万元,因是2024年新增预算单位,未与2023年对主要包括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83万元。

(二)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2.76万元,包括:事业运行84.76万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8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7.68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7.6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4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5.27万元,因是2024年新增预算单位,未与2023年对比。安排情况如下:

(一)人员经费

1、工资福利支出89.3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7.02万元,津贴补贴3.93万元,奖金31万元,绩效工资12.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6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8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万元;住房公积金7.68万元万元。

(二)公用经费

商品服务支出7.91万元:其中办公费1.52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1.62万元;维修(护)费:0.18万元;会议费0.9万元;培训费0.45万元;工会经费0.66万元;福利费0.8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24蔡甸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因是2024年新增预算单位,未与2023年对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24蔡甸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项目

九、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蔡甸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项目支出安排8万元,因是2024年新增预算单位,未与2023年对比,其中:

1、档案信息维护经费3万,用于土地整理业务档案信息维护及财务软件代账等。

  2、工作经费5万元,用于职工工作餐以及单位计算机及其他设备购置、维修等。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蔡甸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2024年单位运行经费预算7.91万元,其中:办公费1.52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1.62万元;维修(护)费:0.18万元;会议费0.9万元;培训费0.45万元;工会经费0.66万元;福利费0.8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6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蔡甸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9万元,其中:货物类1.9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2024年蔡甸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蔡甸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武汉市蔡甸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财政局绩效目标要求,蔡甸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共设置预算绩效目标2个,合计金额为8万元。其中包括:1、档案信息维护经费3万元,用于土地整理业务档案信息维护及财务软件代账等。2、工作经费5万元,用于单位职工工作餐以及计算机及其他设备购置、维修等因是2024年新增预算单位,未与2023年对比。

第四部分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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