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本级)
索 引 号 | MB1534522/2024-05444 | 发布日期 | 2024-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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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 号 | 蔡自然资规[2024]10号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有 效 性 | 有效 |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本级)
目 录
第一部分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开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二、收入安排情况
三、支出安排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九、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预算采购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本级)
第一部分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测绘地理信息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测绘地理信息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的有关工作。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并组织实施相关考核。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措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管理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健全空间规划体系。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综合交通及地下空间等专项规划、详细规划,推动实施“多规合一”。组织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自然资源保护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提出统筹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促进城乡建设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及其他涉及空间布局的专项规划。
(七)负责城市设计和历史文化名城规划统筹工作。研究拟订国土空间环境协调、卫生和安全防护、城市风貌管控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特色景观风貌塑造和公共空间环境品质提升等城市设计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城市设计及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监督管理。
(八)负责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负责用地预审工作。
(九)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贯彻执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十)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措施,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执行情况。负责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
(十一)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指导、管理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组织协调解决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区房屋征收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报批。承担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征收与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地质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管理全区地质工作和地质勘查行业。负责地质遗迹和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按照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及市场管理。负责测绘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基础测绘规划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基础测绘成果的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负责组织实施地理国情监测工作。
(十四)负责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落实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相关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五)负责协助自然资源和规划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街乡(开发区)落实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督察的管理制度、工作办法和计划,负责联系上级自然资源督察部门。
(十六)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工作。负责拟订自然资源和规划相关执法制度并指导实施。负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测绘执法,依法进行监管并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七)承担区自然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和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八)负责对区园林和林业局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
(十九)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二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强化自然资源和规划督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机关及下属7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 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部门预算编制人数共85人,其中:行政编制21 人,事业编制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00人),长聘人员20人(含遗属1人);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5人。
第二部分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4年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部门预算总收入2873.82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补助)收入1154.73万元,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399.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120万元,其他收入200万元。
2024年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部门预算总支出2873.82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34元,卫生健康支出77.2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2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68.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43万元。
二、收入安排情况
2024年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部门预算总收入2873.82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补助)收入1553.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120万元,其他收入200万元。
三、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部门预算总支出2873.82万元,主要包括: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34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51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72.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70.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35.2万元。
(二)卫生健康支出77.2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7.8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6.6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2.77万元。
(三)城乡社区支出1120万元,其中:土地开发支出1120万元。
(四)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68.81万元,包括:行政运行448.51万元,事业运行432.31万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488万元。
(五)住房保障支出78.43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65.56万元;提租补贴12.8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财政拨款总收入2673.82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了637.55万元,增加31.31%,其中:财政经费拨款(补助)收入1553.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120万元。增加原因为增加基金预算:土地开发支出。
2024年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部门预算总支出2673.82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了637.55万元,增加31.31%,,其中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34元,卫生健康支出77.2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2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68.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43万元。增加原因为增加城乡社区支出:土地开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53.82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247.4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项目资金压减。主要包括: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34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51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72.7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70.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5.2万元。
(二)卫生健康支出77.2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7.8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6.6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2.77万元。
(三)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68.81万元,包括:行政运行448.51万元,事业运行432.31万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288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78.43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65.56万元;提租补贴12.8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53.82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352.45万元,减少21.78%,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安排情况如下:
(一)人员经费
1、工资福利支出1067.3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26.23万元,津贴补贴102.71万元,奖金290.01万元,绩效工资27.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0.3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5.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4.4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2.7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3万元;住房公积金65.5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1.08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3.75万元,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等支出。
(二)公用经费
商品服务支出74.72万元:其中办公费2.97万元;水费0.9万元,电费10.9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13.5;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3.46万元;工会经费5.13万元;福利费6.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2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3.6万元,和2023年相比无增减情况。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无增减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无增减情况,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无增减情况。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无增减情况。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增减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政府性基金项目:土地开发支出1120万元。
九、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项目支出安排48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30万元,减少21.04 %,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专项资金,其中:
1、街乡镇国土管理补贴经费20万元,用于弥补乡镇国土所人员及工作经费不足。
2、资规局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经费52万元,用于档案信息化升级、网络运行及维护、武汉市土地利用管理信息平台数据清理及二次开发费、会议室安装LCD及局机关计算机及其他设备购置、维修等。
3、资规局执法监察及法规宣传培训经费56万元,用于卫片及土地违法案件查处、规划管理培训、法规宣传及律师咨询、土地管理宣传、国土管理培训等。
4.局日常规划编制经费110万元,用于统筹及策划、测量、规划编制工作经费、资料费等
5、本级运行及维护经费50万元;用于办公设施及大楼房屋维护、物业管理等
6、单位往来资金200万元;用于复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暂存及各单位各种业务往来资金的收支。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4.72万元,占预算总额2.6%,其中:办公费2.97万元;水费0.9万元,电费10.9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13.5;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3.46万元;工会经费5.13万元;福利费6.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25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89.8万元,其中:货物类14.88万元、工程类0.8万元、服务类174.12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2024年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8月31日,武汉市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及)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执法执勤公务出行。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资产占地面积共计10442平方米,其中:局办公楼大楼占地面积为9322平方米,机关食堂占地面积为1120平方米。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财政局绩效目标要求,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共设置预算绩效目标6个,合计金额为1408万元,2024年与2023年相比项目个数增加1个,金额增加990万元,同比增加236.84%,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项目绩效管理增加1120万元 。其中包括: 1、街乡镇国土管理补贴经费20万元;2、资规局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经费52万元;3、资规局执法监察及法规宣传培训经费56万元;4.局日常规划编制经费110万元;5、本级运行及维护经费50万元;6、土地开发支出1120万元。
第四部分 名 词 解 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