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武汉市蔡甸区政府办公室部门决算
索 引 号 | MB1534522/2020-18088 | 发布日期 | 2018-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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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综合政务 | 有 效 性 | 有效 |
2017年度武汉市蔡甸区政府办公室
部门决算
2018年10月29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围绕区委、区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督促、检查、反馈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街乡镇对区委、区人民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区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区人民政府的公文处理和日常事务工作。
3、负责区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落实或组织落实区人民政府会议决定事项。
4、负责起草、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及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5、负责对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街乡镇向区人民政府报送的请示、意见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示。
6、遵照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区人民政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定。
7、根据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提供服务。
8、负责区人民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协调处理群众投诉工作,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和应急管理工作。
9、负责区领导同志交办的重大事项、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决定的督办、督查工作;负责涉及区人民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的分解、督办和回告工作。
10、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区电子政务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全区电子办公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办公室及机关的政务信息化服务工作。
1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外事、侨务、引智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接待来区访问的外宾,统筹协调安排区领导的外事、侨务、引智事务活动;负责开展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友好联谊工作,负责海外侨胞、外籍人士、港澳同胞和归国侨胞、侨眷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协调做好“华侨华人创业发展洽谈会”相关工作。
12、负责全区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承办区领导同志的出访报批工作;审核因公出国(境)人员报批资料,并办理护照、签证和其他有关证件。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蔡甸区政府办公室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蔡甸区政府办公室总编制人数48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事业编制1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46人,其中:行政31人,事业1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7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第三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政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1,389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万元,降低0.79%,主要原因是近两年经费基本无很大变化。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3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9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3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0万元,占本年支出72.75%;项目支出367万元,占本年支出27.25%。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8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万元,降低0.79%。主要原因是近两年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未有很大变化。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 %。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3万元,降低3.79%。主要原因是近两年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未有很大变化。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68万元,占86.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万元,占5.5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万元,占4.16 %;住房保障支出48万元,占3.5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1,388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1,34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99%。其中:基本支出980万元,项目支出367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专项文印费10万元,主要成效用于办公室文件材料打印,办公耗材与办公设备购置等工作;信息化经费28.38万元,主要成效用于区电子政务网的建设和管理,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维护以及全区电子办公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市、区长专线专项经费27.69万元,主要成效用于实现与市长专线市级平台的对接,提高我区的公共服务能力,有效化解矛盾,完善受理、分派、督办及回告、评价与考核等工作;督察经费30万元,主要成效用于区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决定的督办检查工作,督促区政府议定重要事项、区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办理区人大政协议提案工作,分解政府工作目标,督促指导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工作;调研经费20万元,主要成效用于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提出调研课题,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分析研究政府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供区领导决策参考等工作;重点项目协调经费40万元,主要成效用于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应急培训与宣传,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加强信访维稳工作的协调与调度,办理群众投诉,为民维权等工作。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209万元,支出决算为1,16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57%。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74万元,支出决算为7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1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56万元,支出决算为5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70%。
4.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47万元,支出决算为4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66%。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 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政策性补贴、事业单位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蔡甸区政府办公室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蔡甸区政府办公室本级及下属1个行政单位、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万元,为预算的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1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因公出国(境)招商团组1个,2人次,实际发生支出14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减少)19万元,其中:租车费1万元;燃料费11万元;维修费 3万元;过桥过路费 1万元;保险费 3万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减少)9万元,增长(降低)18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1万元,增长(降低)-5.0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减少)-8万元,增长(降低)-100.00%。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加大,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购置车辆,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公务接待支出。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武汉市蔡甸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 6 个,资金367万元。组织对 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138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武汉市蔡甸区政府办公室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市、区长专线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用于实现与市长专线市级平台的对接;二是提高我区的公共服务能力,有效化解矛盾。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完善受理、分派、督办;二是回告、评价与考核等工作。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受理、分派及督办,缩短解决问题实效性时间。
市、区长专线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各方面均达到预期目标,取得较好效果。
十、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蔡甸区政府办公室(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0万元,比2016年增加 290万元,增长 42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蔡甸区政府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6.3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93.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市蔡甸区政府办公室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一是抓好重大事项督办,二是抓好调研信息服务,三是抓好议案提案办理,四是抓好基层群众服务,五是抓好依法行政工作,六是抓好招商引资“一号工程”。
二、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一是抓好重大事项督办。及时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建立“每月一督查,每季一通报”工作机制,督促政府重大决策贯彻落实,全年区政府督查室共下发督办通知13次,按季度通报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执行情况4次,督办落实率100%。对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及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及时分解、全程督查,共收转省市区领导重要批示件194件,下发督办通知74次,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坚持围绕重大项目紧扣时间节点跟踪督查,了解进展、找准问题,分析对策、提出建议,助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同时,主动与上级政府部门相关处室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及时汇报,积极争取指导和支持。中法生态城、通航产业园、轨道交通蔡甸线、格力智能装备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协调督办有序推进。
二是抓好调研信息服务。牢固树立发展意识,发挥好辅助决策、统筹把关、推进落实的作用。紧紧围绕区域经济运行、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中法生态城建设、精准扶贫等重大问题、重点工作广泛开展调研,编发《政务简报》9期,促使一批特色做法、典型经验得到推广;紧紧围绕服务领导决策,将部分调研成果转化为工作中的具体措施,共起草领导讲话、汇报、发言、致辞等文稿280余篇;紧紧围绕优化信息服务,使信息真正成为区领导了解动态、分析形势、发现问题、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编发《政务快报》202期,向市政府办公厅报送重要信息、工作动态信息173篇,采用近60篇,考核成绩名列前茅,被省政府办公厅确定为省直信息直报点。
三是抓好议案提案办理。今年我区承办的省、市、区议提案151件,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协助召开议提案交办工作会议,将2017年全部议提案逐一落实到责任单位。目前,省、市人大政协议提案14件已全部办理回复;区人大3件议案、39件代表建议和95件政协提案按既定工作方案已于2017年8月31日前全部完成办理回复工作。
四是抓好基层群众服务。坚持群众路线,牢记宗旨,重视倾听民声、了解民情,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妥善处置群众投诉。共受理18个类型市长专线转办件18959件,区长专线659件办结率、回复率均为100%,办理情况在全市各区排名靠前。加强应急管理,不断加强应急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各类重大事件处置率达100%。
五是抓好依法行政工作。积极对区政府和区直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全年区政府法制办共审查规范性文件8件,审查率达100%;严格执法《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蔡甸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坚决不上会研究;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5件,已办结5件。截至目前,未发生被撤销的行政复议决定,未发生经区政府行政复议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是抓好招商引资“一号工程”。成功举办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推介会和第四届中法可持续论坛暨世界500强与全球知名企业招商推介会等重大活动,招商引进成效明显,全年共新引进1亿元以上项目7个,其中2个项目投资额达到10亿元。
序号 |
重要事项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完成 情况 |
1 |
重大事项督办工作 |
加强中法生态城、南屏垸通用航空产业园、轨道交通蔡甸线、格力智能装备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协调督办,确保全区项目顺利推进;政府工作报告(含"十件实事")督办落实率100%,政府工作报告获人大代表通过率90%以上;省市区领导交办重要批示件督查办理率100%;督促与组织协调重大公共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率100%。 |
已 完 成 |
2 |
调研信息服务工作 |
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撰写调研报告等专报数量不高于上年,调研成果转化率85%以上,编发政务简报9期;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向区政府领导提供深度信息资料5篇以上;综合文稿采用率95%以上,重大信息被省市采纳2条以上,市政府采用近60篇。 |
已 完 成 |
3 |
议案提案办理工作 |
今年我区承办的省、市、区议提案151件,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协助召开议提案交办工作会议,将2017年全部议提案逐一落实到责任单位。目前,省、市人大政协议提案14件已全部办理回复;区人大3件议案、39件代表建议和95件政协提案按既定工作方案已于2017年8月31日前全部完成办理回复工作。 |
已 完 成 |
4 |
基层群众服务工作 |
坚持群众路线,牢记宗旨,重视倾听民声、了解民情,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妥善处置群众投诉。共受理18个类型市长专线转办件18959件,区长专线659件办结率、回复率均为100%,办理情况在全市各区排名靠前。加强应急管理,不断加强应急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各类重大事件处置率达100%。 |
已 完 成 |
5 |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
积极对区政府和区直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全年区政府法制办共审查规范性文件8件,审查率达100%;严格执法《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蔡甸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坚决不上会研究;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5件,已办结5件。截至目前,未发生被撤销的行政复议决定,未发生经区政府行政复议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
已 完 成 |
6 |
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工作 |
成功举办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推介会和第四届中法可持续论坛暨世界500强与全球知名企业招商推介会等重大活动,招商引进成效明显,全年共新引进1亿元以上项目7个,其中2个项目投资额达到10亿元。 |
已 完 成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 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单位咨询电话:027-8494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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