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

2021-06-28 22:58 蔡甸区园林和林业局
索 引 号 MB1534522/2021-48297 发布日期 2021-06-28
发布机构 蔡甸区园林和林业局 文  号
分   类 财政 有 效 性 有效



补贴项目名称 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 主管部门 园林和林业局
补贴对象 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人(含农户、村集体及国有单位) 补贴标准 核心区50元\亩
缓冲区35元\亩
实验区25元\亩
申报条件 在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内拥有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的个人、村集体、企业或国有单位。 申报流程
补贴发放时间及频次 按年发放,每年12月25日之前 补贴政策文件 《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武政规【2013】19号)、《蔡甸区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蔡政办【2014】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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