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决算公开

2024-11-15 09:25 武汉市蔡甸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索 引 号 MB1534522/2024-28305 发布日期 2024-11-15
发布机构 武汉市蔡甸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文  号
分   类 文化 有 效 性 有效








2023年度武汉市蔡甸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2024929



  



第一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武汉市蔡甸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旅游景区景点、旅游酒店宣传推介、旅游商品开发、行业协会管理、导游管理、旅游投诉处理;负责组织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资格考试、行业技能比赛、人才交流、酒店管理咨询策划、景区评A和酒店评星组织策划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蔡甸旅游智慧平台的运营及维护工作,负责蔡甸旅游一卡通的建立、完善与运营、对全区旅客市场进行实时客流、客源地、停留时间等分析,建立和完善旅游信息咨询及酒店、景区预定系统。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武汉市蔡甸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武汉市蔡甸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本级决算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说明:本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说明:本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说明:本年度没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三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 385.57 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41.56 万元,增长58.01 %,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

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85.5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1.56万元,增长58.01%,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5.57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财政拨款收入385.57万元

  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群众文化0.35万元

  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154.78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28万元

  4. 卫生健康支出-事业单位医疗5.59万元

  5. 农林水支出-生产发展189万元

  6.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14.11万元

  7. 住房保障支出-提租补贴2.46万元


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85.57 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 141.56万元,增长58.01%,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 167.12万元,占本年支出39.08 %;项目支出218.45万元,占本年支出 60.92 %;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本年支出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本年支出 0  %

   基本支出167.12万元

  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134.78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18万元

  3. 卫生健康支出-事业单位医疗5.59万元

  4.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14.11万元

  5. 住房保障支出-提租补贴2.46万元



项目支出218.45万元

  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群众文化0.35万元

  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20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1万元

  4. 农林水支出-生产发展189万元


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5.57 万元。与2022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0.32 万元,增长 71.17%。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5.57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 160.32 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0万元。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85.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160.32 万元,增长71.17       %。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85.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5.13万元,占40.2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28万元,占5%

卫生健康(类)支出5.59万元,占1.45%

农林水(类)支出189万元,占49.02%

住房保障(类)支出16.57万元,占4.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7.12 万元,支出决算为 385.5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30.71 %。其中:基本支出167.12万元,项目支出218.45  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0万元,主要成效加强旅游宣传,提高旅游服务质量2023年区级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89万元,主要成效加强旅游宣传,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为134.78万元,支出决算为15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5.1%,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因与体育馆合并增加项目支出,其中: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群众文化0.35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154.7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0.18万元,支出决算为1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39%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2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59万元,支出决算为5.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卫生健康支出-事业单位医疗5.59万元

  1. 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其中:

农林水支出-生产发展189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6.57万元,支出决算为1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14.11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提租补贴2.4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7.12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51.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38万元、津贴补贴20.41万元、绩效工资61.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2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2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6万元、住房公积金19.2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3万元

公用经费  16.09万元,主要包括:差旅费0.04万元、维修()0.05万元劳务费5.26万元、工会经费4.46万元、福利费4.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8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 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 0 %全年预算增加 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   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 0 %,比全年预算增加 0万元本年度购置()公务用车 0 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 0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 0 %,比全年预算增加 0万元截至202312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 0 %全年预算增加 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3年度武汉市蔡甸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 0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武汉市蔡甸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 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0 %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武汉市蔡甸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共有车辆 0 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0()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   1 个,资金  2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9.16  %。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完成预算目标。严格按照2023年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范围,规范管理资金使用况,进行专款专用,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资金拨付审批程序。通过绩效评价小组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整体跟踪,从项目安排、实施、资金的拨付进行了综合评价,认为2023年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任务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并制定了科学的实施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规定执行,目前各项目持续稳定进展,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较高的群众满意度,已完成2023年该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我部门(单位)组织对 1 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  385.57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度收入合计385.5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1.56万元,增长58.01%,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5.57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中:基本支出 167.12万元,占本年支出39.08%;项目支出218.45万元,占本年支出 60.92 %通过对单位整体支出资金的拨付进行了综合自评,2023年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资金管理任务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并制定了科学的实施计划,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规定执行,单位整体支出持续稳定进行,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较高的群众满意度。

2023年度武汉市蔡甸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整体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武汉市蔡甸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填报日期:202436

单位名称

武汉市蔡甸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基本支出总额

167.12万元

项目支出总额

218.45万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487.12

385.57

79.15%

年度目标1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及时处理旅游投诉

100%

100%

已完成

对我区71座旅游厕所进行检查考评,对考核优秀和达标的旅游厕所申报管理补贴

100%

100%

已完成

质量指标

组织指导我区旅游企业开展惠民旅游活动奖补申领工作


已兑现2022年三季度和四季度蔡甸惠民旅游补贴116万余元2023年一季度蔡甸惠民旅游补贴待拨付

100%

已完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做好旅游行业督促检查和相关培训工作

配合上级组织旅游企业开展“2023年度全年新媒体宣传工作布置暨技术培训”工作,有近百人参加了培训

100%

已完成

督促旅游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共出动检查人员210余人次,检查旅游景区、星级酒店、重点旅游民宿经营场所170余家次,督导整改有关问题27

100%

已完成

配合做好文旅会节和宣传推介活动

参与2月份“大地欢歌”全国乡村文化活动年启动仪式4月份中央文明办来蔡的景区调研活动2023CMTC国际少儿模特&表演大赛湖北总决赛”2023年第十六届武汉夏至音乐日暨中法音乐节开幕式”活动

100%

已完成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95%

100%

已完成

偏差大或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预算执行率79.15%,偏离原因是财政压减旅游中心单位往来资金。


()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我部门(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共涉及 1 个一级项目。


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综述:2023年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0万元,实际使用20万元,完成率100%。严格按照2023年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专项资金使用范围,规范管理资金使用况,进行专款专用,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资金拨付审批程序。通过绩效评价小组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整体跟踪,从项目安排、实施、资金的拨付进行了综合评价,认为2023年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任务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并制定了科学的实施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规定执行,目前各项目持续稳定进展,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较高的群众满意度,已完成2023年该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


2023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自评表


单位名称:蔡甸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填报日期:202436

项目名称

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

蔡甸区文化和旅游局

项目实施单位

蔡甸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资金来源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一般预算内拨款

20.00

20.00

100%








合计

20.00

20.00

100%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及时处理旅游投诉

100%

100%

已完成

对我区71座旅游厕所进行检查考评,对考核优秀和达标的旅游厕所申报管理补贴

100%

100%

已完成

质量指标

组织指导我区旅游企业开展惠民旅游活动奖补申领工作


已兑现2022年三季度和四季度蔡甸惠民旅游补贴116万余元2023年一、季度蔡甸惠民旅游补贴待拨付

100%

已完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做好旅游行业督促检查和相关培训工作

配合上级组织旅游企业开展“2023年度全年新媒体宣传工作布置暨技术培训”工作,有近百人参加了培训

100%

已完成

督促旅游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共出动检查人员210余人次,检查旅游景区、星级酒店、重点旅游民宿经营场所170余家次,督导整改有关问题27

100%

已完成

配合做好文旅会节和宣传推介活动

参与2月份“大地欢歌”全国乡村文化活动年启动仪式,4月份中央文明办来蔡的景区调研活动,“2023CMTC国际少儿模特&表演大赛湖北总决赛”,“2023年第十六届武汉夏至音乐日暨中法音乐节开幕式”活动

100%

已完成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95%

100%

已完成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项目预算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项目实际完成支出。

2.定性指标分档原则: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选择部分达成或未达成的,必须说明原因和改进措施。

3.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难以统计的,在自评时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第四部分 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支部党建工作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中心党支部按照局党委工作部署组织党员群众采取集中研学和个人自学的方式,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了解我区学习大湾区经验推动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以及区“四大比拼”、“十大工程”的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坚持理论学习,坚持知行合一,认真落实好上级的决策部署,用理论联系我中心工作实际,围绕全年目标任务积极开展旅游发展服务工作。

二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增强中心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今年以来,中心支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将“三会一课”与“支部主题党日”深度融合,组织党员按时交纳党费,重温入党誓词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四互”活动。

三是开展好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3月上旬,在局督导组指导下中心支部召开了2022年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会上就去年的党建工作做了汇报,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支部和党员进行

了民主测评。通过组织生活会等方式进一步查找党员干部在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切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改进工作方法,以推动中心各项工作更好地开展。

四是坚持抓好中心干群的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等廉洁从政要求,严格履职尽责。

(二)及时处理旅游投诉

及时受理处置全国旅游监管平台和12345市长热线等平台办的旅游投诉。针对投诉情况,采取现场查看、双方座谈、上门协调、电话或微信沟通等方式,积极耐心进行调解处理,以切实保护旅游企业和游客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接到咨询电话近千余个,收到涉旅游投诉件310起,中心工作人员对所有来电来件诉求均能以耐心细心的工作态度进行迅速处理,做到接待、处置、回复率100%并将在后续工作中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1. 认真开展2023年“双评议”及网络平台数据录入上传工作

结合中心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双评议”工作,按时按要求做好市“双评议”网络平台数据录入上传工作不漏报、瞒报。上半年共录入近七百条,无违反评议工作纪律次数。

(四)加强对全区旅游厕所管理的检查考评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蔡甸区旅游厕所向标准化、质量化发展,落实对蔡甸区旅游厕所展开全方位、高标准的综合考核,联合第三方机构根据文旅局出台的《蔡甸区旅游公厕精细化管理检查考核法(试行)》对我区71座旅游厕所进行检查考

评,对考核优秀和达标的旅游厕所申报管理补贴。同时,指导和督促旅游厕所根据市厕所革命指挥部出台的《武汉市城市公共厕所环境卫生优良率厕所方案》和《蔡甸区旅游公厕精细化管理检查考核办法(试行)》要求,接受第三方暗访检查。截至目前,我区旅游厕所在市文旅局和市厕所革命指挥部的检查结果均排名前列、未出现检查不达标情况。上半年,依据考评结果兑现2022年旅游厕所管理补贴152万元。

在今年7—8月份,根据市文旅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旅游厕所评定工作的通知》,按照《旅游厕所质量要求与评定》(GB/T 18973-2022)标准,配合市文旅局专家组对全区71座等级旅游厕所进行复核,对停用和管理不达标的17座旅游厕所取消等级。

(五)组织指导我区旅游企业开展惠民旅游活动奖补申领工作

积极指导旅游企业申报《蔡甸区惠民旅游和旅游营销激励办法》补助奖励,申报前宣传推广政策、申报中耐心指导申报资料填报、申报后跟踪补贴兑现进展。经过第三方审计,上半年已兑现2022年三季度和四季度蔡甸惠民旅游补贴116万余元2023年一季度蔡甸惠民旅游补贴待拨付。正组织开展2023年第三季度惠民旅游补贴的审计工作。通过落实文旅局对旅游企业的扶持工作,促进了全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了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和幸感。

做好旅游行业督促检查和相关培训工作

一是配合上级组织旅游企业开展“2023年度全年新媒体

宣传工作布置暨技术培训”工作,有近百人参加了培训。二是在6月初配合开展 “2023年文旅体行业安全生产和服务质量提升专题培训班”,在课上由有关专家对安全生产、旅游网络营销、文明服务等进行了讲解,期间共150余人参加了学习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区文旅体从业人员的能力素质,为全区文旅体高质量发展夯实了基础。

根据全年工作安排对辖区内的旅游景区、星级酒店、重点民宿、旅行社等开展常态化检查以及节假日期间的重点巡查。督促旅游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一线从业人员安全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督促旅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文明创建、环境污染防治、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共出动检查人员210余人次,检查旅游景区、星级酒店、重点旅游民宿经营场所170余家次,督导整改有关问题27起。

(七)配合做好文旅会节和宣传推介活动

积极配合完成举办的旅游会节活动,开展旅游推介和现场服务工作。先后参与2月份“大地欢歌”全国乡村文化活动年启动仪式、4月份中央文明办来蔡的景区调研活动、5月份在武汉野生动物王国举办的“2023CMTC国际少儿模特&表演大赛湖北总决赛”、6月份在武汉花博汇举行的“2023年第十六届武汉夏至音乐日暨中法音乐节开幕式”活动、8月份的“带上文明游蔡甸、知音故里欢迎你”文明素养提升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文旅大餐,向广大游客传播展示了

蔡甸的美食美景,提升了美誉度,集聚了高人气。

(八)指导我区旅游企业品牌创建和相关旅游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一是按照领导安排,根据《市文旅局关于开展2023全市3A旅游景区复核工作通知》,联合景区评定专家对东西湖区的3A级景区进行了复核检查工作。同时指导我区后官湖湿地公园顺利通过了检查组的3A交叉复核检查。二是协助武汉野生动物王国创建4A级景区评定验收工作。三是协助和指导金龙水寨生态乐园顺利通过省文旅厅组织的复核检查工作。四是协助和指导九真桃源创建3A景区工作。五是围绕局工作要求,按时按要求做好日常和节假日的旅游数据统计工作。

  1. 进一步完善智慧旅游平台和“智慧旅游一卡通”服务功能

智慧旅游平台硬件设备已初步改造完成,A级景区数据对接和安装调试也已完成,目前运行情况良好,惠民旅游一卡通运行状况正常,为惠民游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功能和技术支持。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及时处理旅游投诉

针对投诉情况,采取现场查看、双方座谈、上门协调、电话或微信沟通等方式,积极耐心进行调解处理,以切实保护旅游企业和游客的合法权益

已完成

2

加强对全区旅游厕所管理的检查考评工作

联合第三方机构根据文旅局出台的《蔡甸区旅游公厕精细化管理检查考核法(试行)》对我区71座旅游厕所进行检查考评,对考核优秀和达标的旅游厕所申报管理补贴

已完成

3

做好旅游行业督促检查和相关培训工作

根据全年工作安排对辖区内的旅游景区、星级酒店、重点民宿、旅行社等开展常态化检查以及节假日期间的重点巡查

已完成

4

配合做好文旅会节和宣传推介活动

先后参与2月份“大地欢歌”全国乡村文化活动年启动仪式、4月份中央文明办来蔡的景区调研活动、5月份在武汉野生动物王国举办的“2023CMTC国际少儿模特&表演大赛湖北总决赛”、6月份在武汉花博汇举行的“2023年第十六届武汉夏至音乐日暨中法音乐节开幕式”活动、8月份的“带上文明游蔡甸、知音故里欢迎你”文明素养提升活动

已完成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 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行政运行()2.……

(参考《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2023年度武汉市蔡甸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整体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武汉市蔡甸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填报日期:202436

单位名称

武汉市蔡甸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基本支出总额

167.12万元

项目支出总额

218.45万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487.12

385.57

79.15%

年度目标1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及时处理旅游投诉

100%

100%

已完成

对我区71座旅游厕所进行检查考评,对考核优秀和达标的旅游厕所申报管理补贴

100%

100%

已完成

质量指标

组织指导我区旅游企业开展惠民旅游活动奖补申领工作


已兑现2022年三季度和四季度蔡甸惠民旅游补贴116万余元2023年一季度蔡甸惠民旅游补贴待拨付

100%

已完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做好旅游行业督促检查和相关培训工作

配合上级组织旅游企业开展“2023年度全年新媒体宣传工作布置暨技术培训”工作,有近百人参加了培训

100%

已完成

督促旅游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共出动检查人员210余人次,检查旅游景区、星级酒店、重点旅游民宿经营场所170余家次,督导整改有关问题27

100%

已完成

配合做好文旅会节和宣传推介活动

参与2月份“大地欢歌”全国乡村文化活动年启动仪式4月份中央文明办来蔡的景区调研活动2023CMTC国际少儿模特&表演大赛湖北总决赛”2023年第十六届武汉夏至音乐日暨中法音乐节开幕式”活动

100%

已完成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95%

100%

已完成

偏差大或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预算执行率79.15%,偏离原因是财政压减旅游中心单位往来资金。


2023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自评表


单位名称:蔡甸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填报日期:202436

项目名称

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

蔡甸区文化和旅游局

项目实施单位

蔡甸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资金来源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一般预算内拨款

20.00

20.00

100%








合计

20.00

20.00

100%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及时处理旅游投诉

100%

100%

已完成

对我区71座旅游厕所进行检查考评,对考核优秀和达标的旅游厕所申报管理补贴

100%

100%

已完成

质量指标

组织指导我区旅游企业开展惠民旅游活动奖补申领工作


已兑现2022年三季度和四季度蔡甸惠民旅游补贴116万余元2023年一季度蔡甸惠民旅游补贴待拨付

100%

已完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做好旅游行业督促检查和相关培训工作

配合上级组织旅游企业开展“2023年度全年新媒体宣传工作布置暨技术培训”工作,有近百人参加了培训

100%

已完成

督促旅游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共出动检查人员210余人次,检查旅游景区、星级酒店、重点旅游民宿经营场所170余家次,督导整改有关问题27

100%

已完成

配合做好文旅会节和宣传推介活动

参与2月份“大地欢歌”全国乡村文化活动年启动仪式4月份中央文明办来蔡的景区调研活动2023CMTC国际少儿模特&表演大赛湖北总决赛”2023年第十六届武汉夏至音乐日暨中法音乐节开幕式”活动

100%

已完成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95%

100%

已完成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项目预算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项目实际完成支出。

2.定性指标分档原则: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选择部分达成或未达成的,必须说明原因和改进措施。

3.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难以统计的,在自评时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情况自查表
















部门:武汉市蔡甸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度



金额单位:

序号

项目

考核内容

是或否

备注

1

一、公开格式

文档格式

(一)是否按封面、目录、概况、部门决算表、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名词解释、附件顺序公开。


2



(二)文字及图形排版规范。


3



(三)文中数字格式是否统一。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如末位为0不需保留小数位(例如:1000万元,100.3万元);百分比应当保留1位小数,如末位为0取整(例如:18%)。


4


表格格式

(一)是否与文件规定决算表格式一致。


5



(二)报表是否规范(金额数值应保留两位小数,零值指标不列示)。


6

二、公开内容

概况

(一)是否公开主要职能、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7


部门决算表

(一)是否公开收支总表(3),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收入决算表》(公开02)、《支出决算表》(公开03);否是否公开财政拨款收支表(6),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公开0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8)、《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9)


8



(二)公开01表、公开04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是否有数据。


9



(三)公开02表、公开03表、公开05表、公开07表和公开08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是否细化至项级。


10



(四)公开04表是否保留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零值指标(功能分类科目的零值指标可不列示)。


11



(五)公开06表是否细化至款级。


12



(六)没有数据的表格是否列出空表并附说明(关注公开07表、公开08表和公开09表)。


13



(七)表格数据是否完整。


14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是否公开决算表内容说明,说明数据与表格是否一致。


15



(二)是否公开综合收支与上年决算数对比(公开01表、公开04表的说明)、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公开05表的说明),并说明增减原因(公开01表、公开04表和公开05表的说明)。


16



(三)是否公开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收入决算结构图、支出决算结构图、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17



(四)是否公开项目支出主要成效(公开05表的说明)。


18



(五)是否公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9



1.是否公开“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与预算、决算对比)。


20



2.是否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21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是否细化化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2



  4.是否公开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


23



5.是否公开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24



(六)是否公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及附件。


25



1.是否公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6



2.是否公开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27



3.是否公开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28



4.是否公开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9



5.是否公开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自评结果)。


30



(七)是否公开机关运行经费并说明增减原因。


31



(八)是否公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32



1.是否对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说明。


33



2.是否对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及其货物、工程、服务采购情况进行说明。


34



(九)是否公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35



1.是否对“其他用车”情况进行补充说明。


36


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否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37



(二)是否通过表格方式反映。


38


名词解释

(一)是否公开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39



(二)“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中名词解释是否规范、完整。


40



(三)是否按照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名词解释。


41


其他情况

(一)财政审核是否退回只有1次。


42



(二)是否存在数字金额散总不符、比率计算有误、文本内容与公开模板不一致等其他问题。


43



(三)注意政治性错敏词(部门和单位应严格规范政治性错敏词的书写,领导人姓名、会议精神名称、单位简称等信息要确保正确)。


44

三、公开时间

时间安排

(一)是否在920日前首次将拟公开的部门决算信息通过部门决算网络系统传送给市财政局对口业务处室。


      

45



(二)是否在92916时前公开部门决算。


46



(三)是否在930日通过部门决算网络系统反馈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9)及本部门公开的网站网址等信息;是否以Excel表格形式;表格是否在一个工作簿内;工作簿名称、工作表名称是否正确;表格是否齐全。


47



(四)是否督促所属单位在1012日前公开单位决算。


48



(五)是否在1012日前反馈所属单位决算公开情况。


49

四、公开形式

网站形式

(一)是否以本部门门户网站为主要公开形式。


50



(二)是否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武汉市市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


51



(三)对在统一平台公开的决算编制目录。


52



(四)是否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53



1.公开内容是否能直接打开,公开文本是否为PDF格式。


54



2.是否在本部门门户网站首页公开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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