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楚剧团2024年预算公开
索 引 号 | MB1534522/2024-06268 | 发布日期 | 2024-0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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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蔡甸区楚剧团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文化 | 有 效 性 | 有效 |
蔡甸区楚剧团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区楚剧团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区楚剧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区楚剧团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二、收入安排情况
三、支出安排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九、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预算采购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四、名词解释
2024年蔡甸区楚剧团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区楚剧团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创作演出优秀剧目、管理和维护区属公共演出场所,为观众服务。包括舞台艺术作品创作、传统艺术整理加工与保护、艺术影像作品录制、艺术研究与评论、艺术普及推广、艺术创作表演人才培养以及相关艺术经营。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汉市蔡甸区楚剧团是蔡甸区文化和旅游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属公益二类,经营形式为财政差额拨款。单位下设部门分为:业务部管理日常排练、演出人员调度;艺术部管理剧本创作、修改和艺术人才培养;后勤部管理剧团日常后勤工作;剧场部接待演出和剧场日常维护和维修,和办公室、财务室、资料室构成。
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蔡甸区楚剧团核定事业编制21名,单位实有人数74人。其中财政供养退休人员18人;财政供养在职在编人员37人;正式聘用人员(艺术人才)19人。
区楚剧团2024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说明: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项目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说明: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门项目申报表(含绩效目标)
申报日期:2023年12月13日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送戏下乡(含戏曲进校园) | 项目编码 | 42011422048Y005000401 | ||||
项目主管部门 | 武汉市蔡甸区文化和旅游局 | 项目执行单位 | 武汉市蔡甸区楚剧团 | ||||
项目负责人 | 钟永波 | 联系电话 | 027-84993010 | ||||
项目属性 | 持续性项目 | ||||||
支出项目类别 | 本级支出项目 | ||||||
起始年度 | 2024 | 终止年度 | 2024 | ||||
项目立项依据 | 根据单位成立文件立项,创作演出优秀剧目,舞台艺术作品创作,传统艺术整理加工与保护,艺术研究与评论,艺术普及推广,艺术创作表演人才培养。 | ||||||
项目实施方案 | 开展送戏下乡、送戏进校园活动,演出人员及司机劳务费,车辆运行维护经费等 | ||||||
项目总预算 | 87万 | 项目当年预算 | 87万 | ||||
项目前两年预算及当年预算变动情况 | 2022年预算87万,2024年预算87万,2024年预算87万。 | ||||||
项目资金来源 | 来源项目 | 金额 | |||||
合计 | 87万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87万 | ||||||
其中:申请当年预算拨款 | 87万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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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
单位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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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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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明细测算 | |||||||
项目活动 | 活动内容 | 支出经济 | 金额 | 测算依据及说明 | 备注 | ||
送戏下乡(含戏曲进校园) | 人员劳务费 | 劳务费 | 61万 | 演员劳务费:100元/场×35人×100场=350000元; 普通装台劳务费:2000元/场×70场=140000元; 加装LED屏装台劳务费:4000元/场×30场=1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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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戏下乡 | 演出人员伙食费 | 伙食费 | 10.5万 | 演出盒饭:30元/人×100场×35人=105000元 | |||
送戏下乡 | 专用车辆运行经费 | 劳务费 | 4万 | 司机劳务费:200元/场×100场×2人=40000元 | |||
送戏下乡 | 专用车辆运行经费 | 车辆运行维护费 | 14万 | 1辆舞台车燃油费:500元/辆×100场=50000元; 1辆交通车加气费:300元/辆×100场=30000元; 车辆保养及维修费:30000元; 车辆保险服务费:27000元; 缴电子ETC费用等:3000元。 | |||
项目采购 | |||||||
品名 | 数量 | 金额 | |||||
送戏下乡(含戏曲进校园) | 87万 | ||||||
项目绩效总目标 | |||||||
名称 | 目标说明 | ||||||
送戏下乡(含戏曲进校园) | 开展送戏下乡100场,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弘扬中国戏曲文化发展,提高群众对传统文化的认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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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绩效目标表 | |||||||
目标名称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
年度绩效目标表 | |||||||
目标名称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 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 | ||
前年 | 上年 | 预计当年 | |||||
送戏下乡(含戏曲进校园) | 产出 | 数量指标 | 送戏下乡 | 100场 | 100场 | 100场 | |
送戏下乡(含戏曲进校园) | 产出 | 数量指标 | 戏曲进校园 | 60场 | 60场 | 60场 | |
产出 | 质量指标 | 车辆安全使用率 | 100% | 100% | 100% | ||
效果 | 社会效益 | 观众总人数 | 5万人次 | 5万人次 | 5万人次 | ||
效果 | 社会效益 | 弘扬中国戏曲文化,提高群众对传统文化的认知 | 群众对传统文化的认知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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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区楚剧团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987.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87.93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0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87.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787.93万元,主要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艺术表演团体支出580.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31万元,单位离退休支出54.09万元。
二、收入安排情况
2024年单位预算总收入987.93万元,相比上年增长27.21万元,增长占比3.5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87.93万元,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艺术表演团体580.89万元,群众文化87.00万元,文化创作与保护0万元;社会保障:事业单位离退休54.09万元,基本养老保险57.27万元,职业年金28.63万元;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医疗17.73万元,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44.83万元、提租补贴4.47万元。单位往来资金200.00万元。
三、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987.93万元,主要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基本支出780.89万元(其中艺术表演团体支出含人员经员和公用经费493.89万元,项目支出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31万元,单位离退休支出54.09万元。单位往来资金20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787.9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7.21万元,增长3.50%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700.9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40.21万元,增长6.08%,主要原因是其中:项目创作经费33万取消,长聘人员经费增加 。
1.工资福利支出605.38万元,人员工资增加。
2.商品服务支出41.5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4万元,各项费用预算数增加。
(二)项目支出87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33万元, 减少37.93%,主要原因是:项目创作经费33万纳入财政差额拨款长聘人员经费内,停止项目创作经费专项拨款,聘用人员经费增加。
其中:
1.送戏下乡(含戏曲进校园)专项预算项目87万元,其中,用于演出聘用人员劳务费、全年演出装台人员劳务费、演出人员盒饭专项预算经费69万元;送戏下乡交通费(专用车辆运行经费)专项预算项目18万元,用于流动舞台车和交通车司机劳务费、车辆维修及保险费和停车费、燃油费和加气费以及缴电子ETC。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700.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27.21万元,主要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基本支580.89万元(其中文化和旅游支出含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493.89万元,项目支出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3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00.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60.21万元,包括艺术表演团体580.89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54.09万元,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57.27万元,事业单位职业年金28.6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7.73万元,住房保障49.3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单位财政拨款资金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18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费18万元,保障群众文化活动用车,用于流动舞台车和交通车司机劳务费、车辆维修及保险费和停车费、燃油费和加气费以及缴电子ETC。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项目支出87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33万元,减少37.93%,主要原因是:项目创作经费33万取消。
其中:
1.送戏下乡(含戏曲进校园)专项预算项目87万元,专项预算安排用于送戏下乡演出聘用人员劳务费、全年演出装台人员劳务费、演出人员盒饭经费69万元;专项预算安排用于送戏下乡演出交通费(专用车辆运行经费)专项预算经费18万元,用于流动舞台车和交通车司机劳务费、车辆维修及保险费和停车费、燃油费和加气费以及缴电子ETC。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单位运行经费41.55万元,相比2023年减少4.19万元,减少10.08%,财政经费压缩。
(二)政府预算采购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38万元,另单位资金(其他收入、往来)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00万,后期区级预算根据经费实际情况安排政府采购指标或者正常指标。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项目。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蔡甸区楚剧团加大综治宣传力度,抓精品文艺节目创作,促进艺术生产,通过寓教于乐的形式开展各类演出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力。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在更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和文化知识学习的同时,增强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和宣传。完善项目分配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提高实践活动工作效率,进而构建项目绩效考评机制,全面提升项目整体绩效管理水平。蔡甸区楚剧团2024年度工作任务:
1、积极组织大型现代楚剧《把一切献给党》和现代小楚剧《摘帽》申报各类比赛、展演和巡演工作,并积极组织该剧申报国家、省市资金扶持项目,扩大该剧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2、创作排演以知音文化、生态文化或乡村振兴为题材的小戏1个,综艺节目6个,复排楚剧剧目6个。
3、开展送戏下乡演出100场,配合文化馆、各街(乡)完成每个行政村每年看4场以上戏剧或文艺演出的任务。
4、组织开展“知音半月剧场”演出活动24场,配合完成文化活动进景区等局中心工作。
5、做好影剧院剧场管理和维护,全年开展演出活动20场。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 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部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 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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