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流程
索 引 号 | MB1534522/2020-925895 | 发布日期 | 2020-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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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蔡甸区商务局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对外经贸合作 | 有 效 性 | 有效 |
蔡甸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流程
一、提交书面材料
可以通过现场或线上提交,书面材料包括:1、投诉人的基本信息(包括投诉人的姓名或名称、通讯地址、邮编、有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提出投诉的日期;2、被投诉人的姓名或名称、通讯地址、邮编、有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3、明确的投诉事项和投诉请求;4、有关事实、证据和理由,如有相关法律依据可以一并提供;5、是否存在同一事项已由上级投诉工作机构、信访等部门受理或者处理终结,或者已经进入或者完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程序等不予受理情形的说明;6、委托他人投诉,除上诉材料外,还需要提交投诉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投诉人的姓名或名称、通讯地址、邮编、有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提出投诉的日期、投资环境方面存在的相关问题以及具体政策措施建议。
二、材料审核受理
如果材料完整,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材料不完整,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并重新提交,然后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不予受理的材料将会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
三、处理方式
将在60个工作日内办结,如有其他情况可适当延长。处理方式:1、推动达成谅解;2、与被投诉人协调;3、提交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的建议;4、其他适当的处理方式。
四、处理终结
具体情况包括:1、投诉工作机构协调处理,投诉人同意终结的;2、投诉事项与事实不符的,或者投诉人拒绝提供有关材料导致无法查明有关事实的;3、投诉人的有关诉求没有法律依据的;4、投诉人申请撤回投诉;5、投诉人不再符合投诉主体资格的;6、经投诉工作机构联系,投诉人连续30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诉处理工作的;7、视同投诉人书面撤回投诉情形出现的。
五、3个工作日内将会告知投诉人处理结果。
投诉咨询电话:027-84990077
传真:027-84992478
投诉工作邮箱:365879400@qq.com
纸件投诉邮寄地址:武汉市蔡甸区莲花湖大道236号招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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