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商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 引 号 | MB1534522/2020-810145 | 发布日期 | 2020-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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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蔡甸区商务局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有 效 性 | 有效 |
目录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收支预算情况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
五、相关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三)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六、名词解释
七、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蔡甸区商务局2020年部门收支总表
表2.蔡甸区商务局2020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3.蔡甸区商务局2020年部门支出总表
表4.蔡甸区商务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蔡甸区商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6.蔡甸区商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7.蔡甸区商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8.蔡甸区商务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蔡甸区商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蔡甸区商务局担负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区对内对外开放、内外贸易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商品流通行业管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国内经济协作交流、服务贸易、对外经济合作、综合协调和指导区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等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蔡甸区商务局由机关及下属2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包括:武汉市蔡甸区招商服务中心、武汉市蔡甸区商务服务中心。二级单位不进行独立核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蔡甸区商务局总编制人数21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人数2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一级目标4人,事业编制6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退休26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63.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363.32万元。
2020年本级预算收入为1363.32万元,没有二级预算单位。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63.32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1.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0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9.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14万元。
2020年本级预算支出为1363.32万元,没有二级预算单位。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1363.3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580.82万元,增长74.23%,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701.3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369.92万元,增长111.62%,主要原因是不可预见的费用计提。安排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495.4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等支出。
2.商品服务支出39.8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6.06万元,用于退休人员津补贴费用开支。
(二)项目支出66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10.90万元,增长46.75%,主要原因是:二级机构招商服务中心合并至局机关,不再进行独立核算。
其中:
1.办公租赁费50万元。用于办公楼的租赁经费。
2.商务服务中心人员及购买劳务服务经费250万元。用于解决商务服务中心人员在职11人,退休5人的工资、津补贴、奖金开支及聘用临时人员的劳务费。
3.集贸市场改造升级42万元。用于跃进桥集贸市场和奓山集贸市场的改造升级。
4.商贸发展引导资金100万元。用于支持商贸企业发展、不断做大做强,扩大销售规模,促进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5.商务行政综合执法经费20万元。用于全面加强商贸流通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完成全区打击侵权假冒专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及年度绩效考核目标责任。
6.招商引资工作经费200万元。用于招商引资接待、差旅、项目评审等日常工作费用开支。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3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60万元,增长35.2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区预算编制标准和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的要求,没有单独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单位无公车。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2.3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60万元,主要原因是二级机构招商服务中心合并至局机关,不再进行独立核算,致使人员增加。
五、相关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商务局机关运行经费39.86万元。其中:办公费2.3万元、印刷费0.46万元、水费0.46万元、电费3.45万元、邮电费1.84万元、差旅费4.14万元、维修费1.15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1.4万元、公务接待费2.3万元、专用材料费1.15万元、工会经费1.86万元、福利费2.3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6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情况。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项目1个、采购金额为80万元。其中:招商引资宣传册20万元、招商引资展台搭建会议服务等费用60万元。
(三)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设置项目绩效目标有4个,金额370万元,占总项目资金的55.89%,用于人员支出的专项没有设绩效目标。今年项目绩效目标个数比去年增加2个,项目增长数200%,主要原因是二级机构招商服务中心不再独立核算,纳入局机关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125.15万元,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主要实物资产为:土地0平方米,房屋0平方米,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2019年增加国有资产0.65万元,主要为:新增资产0.65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2020年度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