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武汉市蔡甸区商务局部门决算
索 引 号 | MB1534522/2020-19601 | 发布日期 | 2018-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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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商务局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综合政务 | 有 效 性 | 有效 |
2017年度武汉市蔡甸区商务局部门决算
2018年10月30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商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商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商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商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蔡甸区商务局担负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区对内对外开放、内外贸易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商品流通行业管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国内经济协作交流、服务贸易、对外经济合作、综合协调和指导区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等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蔡甸区商务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 2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蔡甸区商务局总编制人数31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22人。在职实有人数39人,其中:行政5人,一级目标5人,事业22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商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3583.98万元,支出总计3406.90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2096.37万元,增长140.92%;支出增加1977.53万元,增长138.35%。主要原因:一是机构合并,招商职能增加;二是工资津补贴及奖金调增;三是中核置业租金补贴项目资金增加。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583.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83.98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0%。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406.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3.11万元,占本年支出15.65%;项目支出2,873.79万元,占本年支出84.35%。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83.9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406.90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96.37万元,增长140.92%;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77.53万元,增长138.35%。主要原因:一是机构合并,招商职能增加;二是工资津补贴及奖金调增;三是中核置业租金补贴项目资金增加。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06.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 %。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77.53万元,增长138.35%。主要原因:一是机构合并,招商职能增加;二是工资津补贴及奖金调增;三是中核置业租金补贴项目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06.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86.81万元,占70.0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20万元,占3.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22万元,占1.74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30.75万元,占24.38 %;住房保障支出23.92万元,占0.7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991.32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3,406.9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43.67%。其中:基本支出533.11万元,项目支出2,873.79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275.21万元,主要成效是宣传推介我区投资环境,增加财政收入,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办公租赁费50万元,主要成效是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绩效目标任务的完成;商务服务中心人员经费93.67万元,主要成效是解决商务服务中心自收自支人员工资津补贴;商务经济发展资金28万元,主要成效是加强目标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做好项目跟踪、协调及服务工作,确保各项绩效目标任务的完成;产品流通市场管理40万元,主要成效是协调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我区流通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及法制化发展;购买社会服务支出8.6万元,主要成效是解决人员减少,减轻工作压力;集贸市场改造升级42万元,主要成效是市场布局合理、安全便利、功能完善;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327万元,主要成效是拓展国际市场,促进外贸出口增长;中核置业租金补贴1646.50万元,主要成效是扶持区内优质企业做大做强;商贸发展引导资金22.31万元,主要成效是支持区内电子商务的发展、支持农村市场建设、促进内贸企业主体活跃、支持区内企业开拓市场、扩大了外贸出口额;小进限奖励资金290.5万元,主要成效是企业的经营得到了发展壮大,增长了市场销售的载体,扩大了商品销售额;招商引资奖励资金50万元,主要成效是提升我区招商引资影响力,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834.48万元,支出决算为2386.8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86.02%。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73.7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43.83%。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59.22万元,支出决算为59.2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30.75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3.92万元,支出决算为23.9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3.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6.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6.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 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政策性补贴、事业单位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蔡甸区商务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蔡甸区商务局本级及下属 1个行政单位、 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为预算的25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14万元,比预算增加14万元,主要原因是区领导带队组团赴英国、法国开展宣传推介蔡甸经济开发区和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投资环境等活动。
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2人次,实际发生支出14万元。其中:招商考察14万元。主要用于促进更多外资企业在我区投资落户,推动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产业发展、旅游和智慧电网规划建设等工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公车改革后车辆全部交由公车办,年末财务没有进行调账处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比预算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工作职能增加。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其中:燃料费1万元;过桥过路费0.4万元;保险费0.6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商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万元,比预算增加44万元,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工作职能增加。主要用于接待企业来访考察等招商引资工作。共接待企业来访考察210批次1650余人,陪客人数450余人。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50.9万元,增长659.34%,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3万元,减少68.25%;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2.8万元(本年无公务接待);商务接待费增加4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区领导带队组团赴英国、法国开展宣传推介蔡甸经济开发区和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投资环境等活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交由车改办;商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职能工作增加。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蔡甸区商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区商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整体绩效评价,共涉及项目8个,资金2,873.79万元。2017年度武汉市蔡甸区商务局较好地完成了年初与区政府签订的年度绩效目标任务。
(二)绩效自评结果
武汉市蔡甸区商务局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绩效综合评价结果为良好。
(武汉市蔡甸区商务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十、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蔡甸区商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3.11万元,比2016年增加9.54万元,增长1.82 %。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职能工作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蔡甸区商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5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4.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7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9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市蔡甸区商务局共有车辆0辆(区政府为支持招商引资“一号工程”的实施,安排一辆招商专用车辆)。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
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完成491亿元,同比增长43.1%。
二、实际利用外资
实际利用外资完成44720万美元,同比增长30.2%。
三、外贸出口
外贸出口完成47100万美元,同比增长14.87%
四、商贸发展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19.3亿元,同比增长10.4%。新增“小进限”企业14家。
五、项目引进
全区已签约亿元以上项目89个,协议投资总额2419亿元,新引进大型央企、中国民企和世界500强投资项目11个,行业领军企业4家,新注册项目262个,注册资本总计78.42亿元;新开工项目81个,到资82.52亿元。
序号 | 重要事项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完成情况 |
1 | 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 | 2017年全区招商引资到位资金预期目标为443亿元,拼搏目标为460.42亿元。 | 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完成491亿元,同比增长43.1% |
2 | 实际利用外资 | 2017年全区实际利用外资预期目标为42798万美元,拼搏目标为44581万美元。 | 实际利用外资完成44720万美元,同比增长30.2% |
3 | 外贸出口 | 2017年全区外贸出口预期目标为42233万美元,拼搏目标为42643万美元。 | 外贸出口完成47100万美元,同比增长14.87% |
4 | 商贸发展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目标118.97亿元,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销售额同比增长15%,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同比增长13%,新增、净增批零住餐业分别为10家和6家。 | |
5 | 项目引进 | 积极推进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围绕“3+1”重点经济板块,统筹完成全区项目引进年度目标任务,重点引进大型央企、中国民企和世界500强投资项目共5个,引进世界500强企业1家、行业领军企业2家);新引进项目20个(其中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10个〈含电商企业2家〉、5亿元以上项目4个、10亿元以上项目2个),提供有效项目信息20个,招商策划项目10个 | 全区已签约亿元以上项目89个,协议投资总额2419亿元,新引进大型央企、中国民企和世界500强投资项目11个,行业领军企业4家,新注册项目262个,注册资本总计78.42亿元;新开工项目81个,到资82.52亿元。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 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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