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审计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
| 索 引 号 | MB1534522/2022-01379 | 发布日期 | 2021-12-05 |
|---|---|---|---|
| 发布机构 | 蔡甸区审计局 | 文 号 | 无 |
| 分 类 | 财政 | 有 效 性 | 有效 |
2020年度武汉市蔡甸区审计局部门决算
2021年11月10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审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9)
第三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审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蔡甸区审计局是蔡甸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区长和武汉市审计局的双重领导下,负责全区的审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审计执法、审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
二、向区长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或移送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1.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直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街、乡镇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本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国家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5.区人民政府投资的和以区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工程管理、资金筹集管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6.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管理和社会团体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国外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本级审计机关审计的其他事项。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
五、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的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六、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经济案件。
七、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区级审计机关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组织全区审计专业培训。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蔡甸区审计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1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武汉市蔡甸区审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武汉市蔡甸区审计局(本级)
武汉市蔡甸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蔡甸区审计局在职实有人数21人,其中:行政14人,工勤2人,事业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审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表格
说明:表7-2020年度本单位无““三公”经费'决算数据,未发生相关支出。
表8-2020年度本单位无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数据,未发生相关支出。
表9-2020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据,未发生相关支出。
第三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审计局2020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分别为1131.65万元、1131.6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101.05万元,增加9.80%,支出增加101.05万元,增加9.8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和汛期影响,防疫和防汛相关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131.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1.65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3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1.03万元,占本年支出53.99%;项目支出520.62万元,占本年支出46.01%。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31.65、1131.6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101.29万元,增加9.83%,支出增加101.29万元,增加9.83%,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和汛期影响,防疫和防汛相关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31.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1.29万元,增加9.83%。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和汛期影响,防疫和防汛相关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31.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48.26万元,占83.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97万元,占6.98%;卫生健康56.72万元,占5.01%;住房保障支出47.47万元,占4.2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18.07万元,2020年7月根据《关于下达区直预算单位一般性支出压减控制数的通知(区财政局)》文件,压减项目支出预算共246万元,压减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72.07,支出决算为113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96%。其中:基本支出611.03万元,项目支出520.62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费301.5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政府投资评审中介费支出;审计工作业务经费179.17万元,主要成效是完成了年度审计项目经费支出,包括业务学习、职业教育等与审计专业等相关事务和审计业务产生的相关日常事务性支出;金审工程经费39.87万元,主要成效是用于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用于金审工程建设和计算机软硬件采购维护。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98.27万元,支出决算为948.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54%,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压缩各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8.97万元,支出决算为7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7.13万元,支出决算为5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35%,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和汛期影响,防疫和防汛相关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7.70万元,支出决算为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1.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4.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6.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国内债务付息、国内债务发行费用、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费用补贴、其他对企业补助、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蔡甸区审计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蔡甸区审计局本级及下属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发生相关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车改后无公车保留。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减少2.1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列支相关费用。
2020年武汉市蔡甸区审计局 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2019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武汉市蔡甸区审计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4万元,比2019年增加 0.31万元,增长下1.93%。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和汛期影响,防疫和防汛相关支出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武汉市蔡甸区审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4.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5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7.84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武汉市蔡甸区审计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 个,资金520.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6.11%。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区审计局对项目经费管理严格按预算项目实施,支出结构合理。
武汉市蔡甸区审计局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我部门(单位)组织对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1131.65万元,评价情况来看,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良,达到年初预算目标。
(三)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武汉市蔡甸区审计局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共涉及3个一级项目。
1.审计工作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0万元,2020年7月按照区财政局文件要求压减后预算书为200万元,执行数为179.17万元,完成预算的89.59%。主要产出和效益是:一是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完成率95%以上;二是年度财政审计项目完成率95%以上;三是年度政策落实跟踪审计项目完成率95%以上;四是年度农业审计、民生审计项目完成率95%以上;五是年度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项目完成率95%以上;六是审计整改完成率95%以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部分指标与政府投资评审费指标混用。原因是政府投资评审项目开展较早但是指标到位较晚,财务人员在办理采购时使用本指标录入了政府投资评审项目的采购计划。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及时请回指标,做到专款专用。
2.金审工程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2020年7月按照区财政局文件要求压减后预算书为64万元,执行数为39.87万元,完成预算的62.30%。主要产出和效益是:一是审计项目信息化率95%以上;二是机关电子档案录入率95%以上;三是信息化设备完好率95%以上;四是财政数据采集完成率95%以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指标执行率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预算质量,合理编制预算,加快项目执行,提高预算执行率;二是提高项目产出与效益,我局将认真分析完成审计项目中项目单位提供资料及时性、资料信息的完整性、审计人员业务能力等因素,在项目计划、审计资源、能力提升上下功夫,进一步统筹项目计划,注重审计质量管理,优化人力资源,持续加大审计队伍的素质建设,提升审计绩效。
3.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0万元,2020年7月按照区财政局文件要求压减后预算书为420万元,执行数为301.58万元,完成预算的71.80%。主要产出和效益是:一是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决算审计和建设管理情况审计调查完成率95%以上;二是当年政府投资项目决算审计整改完成率95%以上;三是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本指标为非量化指标,节省区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效果较好。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部分指标与其他机关一般性指标混用。原因是项目开展较早但是本指标到位较晚,财务人员在办理采购时使用其他指标录入了本项目的采购计划。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及时请回指标,做到专款专用。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见附件)
(四)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1.加强结算及时性,对于已经完成得项目分批结算,避免累积到年底,造成进度较慢的情况。
2.提高项目产出与效益。我局将认真分析完成审计项目中项目单位提供资料及时性、资料信息的完整性、审计人员业务能力等因素,在项目计划、审计资源、能力提升上下功夫,进一步统筹项目计划,注重审计质量管理,优化人力资源,持续加大审计队伍的素质建设,提升审计绩效。
第四部分 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努力克服疫情、汛情影响,强作风促进审计效能提升。
始终坚持审计机关也是政治机关的理念,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在防疫防汛等紧急工作叠加的情况下,结合蔡甸实际,局班子成员一边带头冲在救灾一线,一边深入走访企业、到帮扶村开展救灾复产工作,同时抢时间对全年审工作进行科学研判,制定计划,采取措施,合理推进,精准实施。深刻领会加强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根本要求,健全党领导下的审计工作机制,切实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转变审计作风、提升审计效能的根本保证。
(二)加强政策措施落实与财政审计,促进“六稳”“六保”重点任务落实。
一是调整预算执行审计重点,探索预算执行审计的新思路。把预算编制审计作为审计的出发点,不断深化预算执行审计。把绩效审计作为审计的着力点,继续将预算执行审计中专项资金用得“实不实”、“好不好”作为关注重点。把预算执行的程度作为审计的重点,加强对被审计单位二、三级单位的审查,跟踪资金一查到底,弄清楚财政资金的最终去向,确保预算执行结果的正确性。二是充分运用计算机辅助审计,工作成效显著。充分利用财政部门信息化水平较高的有利条件,积极创新审计方法,运用计算机技术进行辅助审计,对全区46家区直部门(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调查,重点抽查了13家部门(单位),抽查面占28%,就专项事项进行了全面延伸。审计调查查出46家部门(单位)各类违规和管理不规范资金60,587.07万元。三是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审计,共延伸审计部门单位15家,查出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虚报项目支出、套取专项资金等问题。审计推动建立健全政策制定落实,助力精准脱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民生资金与项目审计,促进疫后重振发展。
根据省厅和市局统一安排,完成蔡甸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聚焦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聚焦相关税费减免政策、财政贴息政策、贷款优惠政策等精准到位情况,聚焦中央和各级财政安排的疫情防控资金总体情况、拨付情况、管理使用情况,聚焦社会捐赠款物的总体情况、分配和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促进疫情防控工作高效顺畅地开展。审计中做到“三追问”,一追问资金,关注流向;二追问质量,关注管理;三追问效益,关注民生。
(四)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促进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克服领导干部调整比较频繁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统筹安排、科学组织,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实行购买服务;二是坚持党政同责同审,对党政一把手同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三是继续探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相结合,帮助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地区经济与环境保护共同发展的科学发展理念。全年计划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8项,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4项,目前均已完成。
(五)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促进规范建设行为提高投资绩效。
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政府投资审计任务,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对区水务局、区交通局、区城投公司、区中法投公司、蔡甸街、区职教中心的7个工程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共审计建设资金78559.31万元,审减工程建设资金1475.764万元,向区纪委监委提交问题线索1个。重点关注三个方面:一是工程建设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工程前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审批情况,工程招投标及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工程合同签订情况,工程施工过程管理及工程验收情况;二是建设资金筹集及使用情况,主要包括财政资金的申报、审批及拨入情况,自筹资金融资情况,工程款项和其他工程费用拨付是否有严格的审批程序,是否严格按照工程合同约定和工程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三是工程造价控制情况,包括工程预算编制和审核、工程合同价格签订及工程结算审核情况,重点审查工程量的计量、材料和设备价格、工程费用的计取、工程合同的执行、设计变更和签证情况。
(六)加强审计监督实效,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构建政府主导、部门主责、审计督促的审计整改工作格局。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在问题协查、线索移送、专项检查等方面加强沟通,完善协作配合机制,促进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资源互助。对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区本级预算管理、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及政府投资等4方面的问题,向51个相关责任单位发出整改清单,涉及124个具体问题,其中:121个问题整改到位,2个问题正在整改中。审计整改促进资金收回1260.24万元,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12项。根据审计建议,举一反三出台《蔡甸区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蔡甸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的通知》等相关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管理。
序号 | 重要事项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完成情况 |
1 | 克服疫情、汛情影响,促进审计效能提升 | 局班子成员一边带头冲在救灾一线,一边深入走访企业、到帮扶村开展救灾复产工作,同时抢时间对全年审工作进行科学研判,制定计划 | 完成 |
2 | 政策措施落实与财政审计 | 运用计算机技术进行辅助审计,对全区46家区直部门(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调查,重点抽查了13家部门(单位),抽查面占28%,就专项事项进行了全面延伸 | 完成 |
3 | 民生资金与项目审计 | 完成蔡甸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聚焦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以及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和中央和各级财政安排的疫情防控资金总等情况 | 完成 |
4 | 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 全年计划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8项,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4项 | 完成 |
5 |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 对区水务局、区交通局、区城投公司、区中法投公司、蔡甸街、区职教中心的7个工程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共审计建设资金78559.31万元,审减工程建设资金1475.764万元,向区纪委监委提交问题线索1个 | 完成 |
加强审计监督实效,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 对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区本级预算管理、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及政府投资等4方面的问题,向51个相关责任单位发出整改清单,涉及124个具体问题。审计整改促进资金收回1260.24万元,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12项。根据审计建议,举一反三出台《蔡甸区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蔡甸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的通知》等相关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管理。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单位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单位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审计事务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项目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务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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