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武汉市蔡甸区审计局部门决算
| 索 引 号 | MB1534522/2020-900364 | 发布日期 | 2020-10-30 |
|---|---|---|---|
| 发布机构 | 审计局 | 文 号 | 无 |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有 效 性 | 有效 |
2019年度武汉市蔡甸区审计局部门决算
2020年10月30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蔡甸区审计局是蔡甸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区长和武汉市审计局的双重领导下,负责全区的审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审计执法、审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
二、向区长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或移送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1.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直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街、乡镇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本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国家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5.区人民政府投资的和以区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工程管理、资金筹集管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6.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管理和社会团体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国外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本级审计机关审计的其他事项。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
五、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的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六、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经济案件。
七、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区级审计机关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组织全区审计专业培训。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蔡甸区审计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1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纳入武汉市蔡甸区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武汉市蔡甸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未独立核算),纳入机关统一核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蔡甸区审计局总编制人数26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23人,其中:行政15人,工勤3人,事业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说明:2019年度本单位无“三公经费'决算数据,未发生相关支出。
2019年度本单位无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数据,未发生相关支出。
第三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审计局2019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决算含部门本级(机关)和所属二级单位,因为统一核算,部门本级(机关)和所属二级单位没有分开决算,无分级说明情况。
2019年度收、支分别为1030.6万元、1030.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减少369.63万元,减少26.40%,支出减少240.89万元,下降18.9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3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0.36万元,占本年收入99.98%;其他收入0.24万元,占本年收入0.02%。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6.54万元,占本年支出54.0%;项目支出474.06万元,占本年支出46.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30.36、1030.3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减少359.87万元,减少25.89%,支出减少231.13万元,下降18.3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30.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31.13万元,下降18.3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30.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45.48万元,占82.0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55万元,占11.7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65万元,占3.75 %;住房保障支出25.68万元,占2.4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64.9万元,支出决算为103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5%。其中:基本支出556.54万元,项目支出473.81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费231.6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政府投资评审中介费支出;审计工作业务经费153.05万元,主要成效是完成了年度审计项目经费支出,包括业务学习、职业教育等与审计专业等相关事务和审计业务产生的相关日常事务性支出;金审工程经费50.30万元,主要成效是用于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用于金审工程建设和计算机软硬件采购维护。一次性抚恤及遗嘱补助32.7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去世干部的抚恤金和丧葬费等。2017年度中央审计专项补助经费6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审计机关公用经费不足的部分。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51.69万元,支出决算为84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39%,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压缩各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9.71万元,支出决算为12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3.57%,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追加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奖金;二是追加养老保险费用。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7.82万元,支出决算为38.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82%,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压缩各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5.68万元,支出决算为2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6.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0.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费用补贴、其他对企业补助、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蔡甸区审计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蔡甸区审计局本级及下属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发生相关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车改后无公车保留。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减少2.2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列支相关费用。
2019年武汉市蔡甸区审计局 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2018年持平。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435.04万元。组织对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1030.6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区审计局对项目经费管理严格按预算项目实施,支出结构合理。
(二)绩效自评结果。
武汉市蔡甸区审计局今年在区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良,达到年初预算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十、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汉市蔡甸区审计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3万元,比2018年减少3.8万元,增长下降18.9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其中:1、办公费0.99万元,2.印刷费0.07万元,3电费3.44万元,4邮电费0.53万元,5物业管理费2.74万元,6维护费0.14万元,7租赁费0.18万元,8劳务费7.50万元,9福利费0.4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汉市蔡甸区审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8.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7.8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蔡甸区审计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蔡甸区审计局自有办公楼土地面积1844.13㎡,办公楼账面价值136.43万元。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聚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审计干部队伍素质。
一是持续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两个责任”落实,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率先垂范,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审计干部的政治旗帜更加鲜明,政治立场更加坚定。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举办主题教育读书班,召开支部主题党日十余次,集中学习39次,参加学习人数980人次,学习了《新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观看了《时代楷模》——张富清、《重整行装 利剑反腐》、《肃“微”问廉》等专题纪录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三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制定《蔡甸区审计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蔡甸区审计局2019年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认真开展 “双评议”活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普纪”教育,机关党建与审计工作相结合,以“双评议”推动争先创优,促使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聚力重大决策部署,加强政策措施落实与财政审计。
一是完成1-4季度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围绕2019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审计单位32家,审计查出违规及管理不规范金额5151.35万元,审计提出建议11条(1-2季度为市局出报告);二是持续深化预算执行审计,把预算编制审计作为审计的出发点,把效益审计作为审计的着力点,把预算执行的程度作为审计的重点。三是共进行2次全区财务电子数据采集,充分利用财政电子数据,积极创新审计方法,运用计算机技术进行辅助审计,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审计风险。
(三)聚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民生资金与项目审计。
一是根据省厅和市局统一安排,完成扶贫资金审计、民生大数据审计、蔡甸区“厕所革命”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绩效审计,做到“三追问”,一追问资金、关注流向,二追问质量、关注管理,三追问效益、关注民生。二是完成全区50家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积极改进和创新审计方法,采取“集中分析、重点检查”的大数据审计方式,提高审计项目质效。三是充分依托大数据审计,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改变传统审计模式,拓展全新的审计思路,探索建立各类民生资金和区级预算部门的行业数据库,以此数据为平台为来年审计工作打下基础。
(四)聚力权力运行,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
一是克服领导干部调整比较频繁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统筹安排、科学组织,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实行购买服务;二是坚持党政同责同审,对党政一把手同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三是继续探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相结合,帮助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地区经济与环境保护共同发展的科学发展理念。全年计划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9项全部完成。
(五)聚力建设项目管理,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对蔡甸区残疾人“七位一体”服务中心工程、武汉三官公路大桥非主体工程、蔡甸区妇幼保健院维修工程和花湖大道(茂兴路至新福路段)道路改造工程等的4个项目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共审计工程建设资金8530.47万元,审定工程建设资金8454.72万元,审减工程建设资金75.75万元,审减率0.89%。审计发现,存在部分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不完善等14个方面的41个问题,涉及不规范建设资金2023.1987万元。
序号 | 重要事项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完成情况 |
1 | 政策措施落实与财政审计 | 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预算执行审计;全区财务电子数据采集和计算机审计 | 完成 |
2 | 民生资金与项目审计 | 扶贫资金审计、民生大数据审计、蔡甸区“厕所革命”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绩效审计;全区50家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 完成 |
3 | 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 | 经济责任审计项目9项;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 | 完成 |
4 |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 蔡甸区残疾人“七位一体”服务中心工程、武汉三官公路大桥非主体工程、蔡甸区妇幼保健院维修工程和花湖大道(茂兴路至新福路段)道路改造工程 | 完成 |
5 |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 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各部门和单位按照区政府部署,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逐条逐项落实整改 | 完成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单位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单位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审计事务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项目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务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没有其他专业名词解释
咨询电话:84996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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