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18-01-25 23:28 审计局
索 引 号 MB1534522/2020-18923 发布日期 2018-01-25
发布机构 审计局 文  号
分   类 综合政务 有 效 性 有效

蔡甸区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蔡甸区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收支预算情况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六、相关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三)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七、名词解释

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蔡甸区审计局是蔡甸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区长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双重领导下,负责全区的审计工作。主要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党政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蔡甸区审计局由机关及下属1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蔡甸区审计局总编制人数29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8(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在职实有人数21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6(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128.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128.04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28.04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9.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5.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47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1128.04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2.96万元,下降1.99%,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318.04万元,2017年预算减少72.96万元,下降18.66%,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纳入统筹。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62.5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补贴及社会保障缴费等费用。

2.商品服务支出34.2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2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医疗费及卫生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81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0万元,增长6.58%,主要原因是:上级交办配合事项较多,审计业务支出增加;审计信息化建设投入增加。其中:

1.审计局机关项目支出310万元,2017年预算增加50万元,增长19.23%

⑴审计工作业务经费230万元,主要用于区审计局开展审计业务产生的各项支出相关日常事务性支出。

⑵ "金审工程"经费80万元,主要用于计算机软硬件采购,系统维护进行审计信息化建设支出。

2.承担区公共支出项目50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其中: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费500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介费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1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2.1万元,2017年预算持平

五、2018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六、相关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机关及下属1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34.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等。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项目个数3个、金额53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数的65.43%,比去年增长403.84万元。

(三)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项目、公共项目共3个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1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数的100%,比去年增长50万元。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单位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单位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审计事务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项目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务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预算公开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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