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
| 索 引 号 | MB1534522/2020-18779 | 发布日期 | 2017-10-30 |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无 |
| 分 类 | 综合政务 | 有 效 性 | 有效 |
蔡甸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2017年10月30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市场监督管理地方性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管理执法体系建设,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
2、组织推进全区食品安全规划;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组织开展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推动建立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理机制并监督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3、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依法开展食品生产、流通、消费以及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承担上级下放和委托的有关审批事项,包括对药品零售企业(不含二类精神药品、药用罂粟壳、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资格)行政许可、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认证事项、开办医疗器械零售企业行政许可事项。推进落实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行政审批的组织协调;做好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后的跟踪检查。
4、依法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5、依法承担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依法开展有关反垄断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
6、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开展指导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以及上级分转、交办的案件线索的受理、处理、督办、反馈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
7、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依法做好中国驰名商标和省、市著名商标的组织申报和保护工作,促进我区驰名商标和省、市著名商标的发展;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工作。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条款备案,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9、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
10、负责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负责食品添加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
11、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实施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监督实施医疗单位制剂生产(配制)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工作;负责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组织指导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12、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与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制度;指导相关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的工作。
13、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检测技术监督,制定全区食品药品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公布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和有关重大信息;推进食品药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14、承担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街乡镇、区有关部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 1 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0 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0 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总编制人数214人,其中:行政编制179人,事业编制3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4人)。在职实有人数201人,其中:行政172人,事业2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8人)。
离退休人员8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88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单位: 蔡 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 年 单位: 万元
| 收 入 | 支 出 | ||||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 栏次 | 1 | 栏次 | 2 | ||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5,205.32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8 | 3,297.90 |
|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二、外交支出 | 29 |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3 | 三、国防支出 | 30 | ||
| 三、事业收入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1 | ||
| 四、经营收入 | 5 | 五、教育支出 | 32 |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3 | ||
| 六、其他收入 | 7 | 624.06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34 | |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5 | 465.39 | ||
| 9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6 | 1,601.64 |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37 |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38 |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39 |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0 |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41 |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2 |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3 |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4 | |||
| 18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45 |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6 | 200.44 |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47 | |||
| 21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48 | |||
| 22 |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 49 | |||
| 23 |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 50 | |||
| 本年收入合计 | 24 | 5,829.38 | 本年支出合计 | 51 | 5,565.36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25 | 结余分配 | 52 |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6 | 593.3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3 | 857.31 |
| 总计 | 27 | 6,422.67 | 总计 | 54 | 6,422.67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 24行=(1+2+3+4+5+6)行;27行=(24+25+26)行; | |||||
| 51行=(28+29+…+50)行; 54行=(51+52+53)行。 | |||||
二、收入决算表(表2)
单位: 蔡 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 年度 单位: 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5,829.38
5,205.32
624.06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473.11
2,849.05
624.06
20115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3,473.11
2,849.05
624.06
2011501
行政运行
2,307.39
2,307.39
2011504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
427.1
427.1
2011505
执法办案专项
18
18
2011506
消费者权益保护
75.5
75.5
2011550
事业运行
21.06
21.06
2011599
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624.06
624.06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65.39
465.39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465.31
465.31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465.31
465.31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08
0.08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690.44
1,690.44
21005
医疗保障
290.30
290.30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153.84
153.84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136.45
136.45
21010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1,400.14
1,400.14
2101001
行政运行
709
709
21010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69.34
569.34
2101016
食品安全事务
121.8
121.8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00.44
200.44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00.44
200.44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55
155
2210202
提租补贴
45.44
45.4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1栏各行=(2+3+4+5+6+7)栏各行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单位: 蔡 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 年度 单位: 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5,565.36
3,993.57
1,571.79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97.90
2,328.45
969.45
20115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3,297.90
2,328.45
969.45
2011501
行政运行
2,307.39
2,307.39
2011504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
427.10
427.10
2011505
执法办案专项
18.00
18.00
2011506
消费者权益保护
75.50
75.50
2011550
事业运行
21.06
21.06
2011599
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448.84
448.84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65.39
465.39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465.31
465.31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465.31
465.31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08
0.08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08
0.08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601.64
999.30
602.34
21005
医疗保障
290.30
290.30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153.84
153.84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136.45
136.45
21010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1,311.34
709.00
602.34
2101001
行政运行
709.00
709.00
21010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69.34
569.34
2101016
食品安全事务
33.00
33.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00.44
200.44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00.44
200.44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55.00
155.00
2210202
提租补贴
45.44
45.4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1栏各行=(2+3+4+5+6)栏各行。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单位: 蔡 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 年度 单位: 万元
| 收 入 | 支 出 | ||||||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行次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 栏 次 | 1 | 栏 次 | 2 | 3 | 4 |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5,205.32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0 | 2,849.05 | 2,849.05 |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二、外交支出 | 31 | ||||
| 3 | 三、国防支出 | 32 | |||||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3 | |||||
| 5 | 五、教育支出 | 34 | |||||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5 | |||||
| 7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36 | |||||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7 | 465.39 | 465.39 | |||
| 9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8 | 1,601.64 | 1,601.64 |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39 |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0 |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1 |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2 |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43 |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4 |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5 |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6 | |||||
| 18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47 |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8 | 200.44 | 200.44 |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49 | |||||
| 21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50 | |||||
| 22 |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 51 | |||||
| 23 |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 52 | |||||
| 本年收入合计 | 24 | 5,205.32 | 本年支出合计 | 53 | 5,116.52 | 5,116.52 |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5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54 | 88.80 | 88.80 |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6 | 55 |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7 | 56 | |||||
| 28 | 57 | ||||||
| 总计 | 29 | 5,205.32 | 总计 | 58 | 5,205.32 | 5,205.32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 24行=(1+2)行;25行=(26+27)行;29行=(24+25)行; | |||||||
| 53行=(30+31+…+52)行;58行=(53+54)行。 |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单位: 蔡 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 年度 单位: 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5,116.32
3,993.57
1,121.74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849.05
2,328.45
520.60
20115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2,849.05
2,328.45
520.60
2011501
行政运行
2,307.39
2,307.39
2011504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
427.10
427.10
2011505
执法办案专项
18.00
18.00
2011506
消费者权益保护
75.50
75.50
2011550
事业运行
21.06
21.06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65.39
465.39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465.31
465.31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465.31
465.31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08
0.08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601.64
999.30
602.34
21005
医疗保障
290.30
290.30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153.84
153.84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136.45
136.45
21010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1,311.34
709.00
602.34
2101001
行政运行
709.00
709.00
21010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69.34
569.34
2101016
食品安全事务
33.00
33.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00.44
200.44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00.44
200.44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55.00
155.00
2210202
提租补贴
45.44
45.4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1栏各行=(2+3)栏各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单位: 蔡 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 年度 单位: 万元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3,212.66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5.46 | 310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 30101 | 基本工资 | 464.19 | 30201 | 办公费 | 5.20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 30102 | 津贴补贴 | 781.52 | 30202 | 印刷费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
| 30103 | 奖金 | 1,655.60 | 30203 | 咨询费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 30104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290.30 | 30204 | 手续费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30205 | 水费 | 1.00 | 31006 | 大型修缮 | ||
| 30107 | 绩效工资 | 21.06 | 30206 | 电费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30207 | 邮电费 | 31008 | 物资储备 |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30208 | 取暖费 | 0.81 | 31009 | 土地补偿 |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1.67 | 31010 | 安置补助 |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755.45 | 30211 | 差旅费 | 0.05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
| 30301 | 离休费 | 2.67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31012 | 拆迁补偿 | ||
| 30302 | 退休费 | 462.64 | 30213 | 维修(护)费 | 2.97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
| 30303 | 退职(役)费 | 30214 | 租赁费 | 0.29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
| 30304 | 抚恤金 | 13.15 | 30215 | 会议费 | 31020 | 产权参股 | ||
| 30305 | 生活补助 | 10.92 | 30216 | 培训费 | 0.13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 30306 | 救济费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0.39 | 304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 30307 | 医疗费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30401 | 企业政策性补贴 | |||
| 30308 | 助学金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30402 | 事业单位补贴 | |||
| 30309 | 奖励金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30403 | 财政贴息 | |||
| 30310 | 生产补贴 | 30226 | 劳务费 | 0.19 | 30499 |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
| 30311 | 住房公积金 | 155.00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0.6 | 307 | 债务利息支出 | |
| 30312 | 提租补贴 | 45.44 | 30228 | 工会经费 | 0.05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
| 30313 | 购房补贴 | 30229 | 福利费 | 6.69 | 30707 | 国外债务付息 | ||
| 30314 | 采暖补贴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22 | 399 | 其他支出 | ||
| 30315 | 物业服务补贴 | 65.63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39906 | 赠与 |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4.74 | ||||||
| 人员经费合计 | 3,968.11 | 公用经费合计 | 25.46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 ||||||||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单位: 蔡 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 年度 单位: 万元
2016年度预算数
2016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
(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
(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92
192
171
21
118.57
119
107.82
10.75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其中,2016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调整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1栏各行=(2+3+6)栏各行;3栏各行=(4+5)栏各行;7栏各行=(8+9+12)栏各行;9栏各行=(10+11)栏各行。
2016年度预算数
2016年度决算数
(境)费用
(境)费用
购置费
运行维护费
购置费
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单位: 蔡 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 年度 单位: 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6栏各行=(1+2-3)栏各行;3栏各行=(4+5)栏各行。
说明: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6,423万元,支出总计6,423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27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1、增加人员津补贴及奖金。2、往来其它收入增加。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8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05万元,占本年收入89.2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其他收入624万元,占本年收入10.71%。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94万元,占本年支出71.77%;项目支出1,572万元,占本年支出28.2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20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09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1、人员正常增资支出。2、增加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 5205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5,116.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3 %。其中:基本支出3,994万元,项目支出1,123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工商行政管理专项427.1万元,主要成效(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服务企业“宽进”增活力一是深入推进“五证合一”和“两证整合”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二是稳妥推进“先照后证”办理流程。三是实施简化企业注销流程。出台了《蔡甸区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管理实施方案》,于2016年7月15日开始实施。四是全面落实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并于12月7日在全市领先发放首张电子执照。(二)全力服务市场主体,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添动力。一是全区市场主体总量持续增长。完成市场主体增量5900户。二是全力服务好招商引进工作。全年新引进企业5户,其中注册资本金1亿元1户,全面完成了目标任务。三是商标品牌战略得到推进。制定了辖区驰著名商标培育计划,建立了定向联系机制,全年组织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件。指导企业申报武汉市著名商标6件。四是合同助农工作有新突破。全年指导签订1000亩以上土地流转合同3宗,面积3417亩。(三)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推进全程严管抓规范。一是全面推进了企业年报信息公示和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及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工作,共督促指导26584户市场主体完成了年报信息公示工作,年报率79.24%。二是加强了对辖区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并参加了市、区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全年检查投融资类企业47户、民办培训机构71户;按时完成了对16户企业公示信息的抽查;定向检查了50户企业;按要求完成了152户企业、651户个体工商户、1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抽查工作,抽查率3%。三是建立了企业失信惩戒机制,对企业失信行为进行社会公示,对失信企业实行登记限制,建立了经营异常名录及黑名单制度,对失信行为企业社会公示率、登记限制率均为100%。
2、执法办案专项18万元.主要成效:深入开展重点专项执法,规范市场秩序促发展。一是开展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和交易行为专项治理。二是开展了合同专项整治。制定了全区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移动通讯合同不平等格式条款整治工作方案,建立了整治工作台账,收集审查合同140份,审查合同条款934条。三是开展了广告专项整治。全年共检查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教育、培训等重点户外广告124条,立案查处虚假违法广告13件,罚款35.5万元。全区“五大类”重点广告违法率年平均值≤3%,较好地规范了广告市场秩序。四是开展了“打传创无”活动。努力开展“无传销区”、“无传销社区”创建工作,组织、协调大集街、蔡甸街、中法新城管委会开展了6次大型清剿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80人次,取缔传销窝点62处,教育遣返传销人员224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24份,保持了我区打传的高压态势。五是开展了打击非法集资行动。对本区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含有“投资咨询”、“投资”、“投资管理”、“信息咨询”字样的公司认真进行清理,按时完成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六是严厉查处了各类经济违法案件。全口径查办各类经济违法案件125起,与去年同期比增长83.82%,其中商标侵权19起,合同欺诈3起,虚假广告24起,销售不合格产品6起,不正当竞争9起,非法传销案1起,无照及超范围经营63起。违法案件在规定期限内结案率100%。
3、消费者权益保护75.5万元,.主要成效:努力抓实消保维权工作,净化消费环境保民生。一是积极宣传消费维权新理念。组织开展了以“新消费 我做主”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现场发放相关宣传资料5千余份,接待咨询160余人次。二是不断完善12315、12331网络平台建设。全年办理12315、12331投诉举报案件1183件,按时办结率和回复率均为100%,群众综合满意率达到98%;新增维权服务站26个,新建企业直通车1个。三是扎实开展了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制定了工作措施,组织了摸底调查,申报和创建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4、食品药品监管经费569.34万元,主要成效:一、大力创建食品安全城市,提升食品质量保安全。区政府与各成员单位,区食安办与街、乡镇(园区)层层签订了责任书,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任务纳入了各职能部门、街乡镇(园区)及基层监管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形成了部门联动、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广泛开展宣传培训,营造人人参与创建的氛围。举办了为期3天的全区对标创建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达306人次。积极打造亮点工程,规范提升小餐饮便民服务区2个,食品加工小作坊提档升级28家,小餐饮店提档升级49家,在233家餐饮服务单位推行了“明厨亮灶”,并指导辖区5户餐饮企业创建省级示范单位,提前完成市级绩效目标任务。二、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模式,强化监管效能防风险。创新监管模式,构建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网和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网。做到“网格化监管、格式化检查、痕迹化管理、精细化服务”,检查覆盖率达100%。共巡查食品加工小作坊753户次,累计下达责令整改70户次,查处小作坊违法案件3起,取缔关停小作坊19家;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投入以奖促改资金15万元,业主投入25万元,对蔡甸城关及后官湖的25家小作坊进行了提档升级,全面改善了小作坊食品安全卫生等级;开展餐饮企业提档升级,推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等级外置化管理205户。
5、食品安全事务33万元。主要成效: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各环节抽检工作,全年共完成食品抽检1225个批次(其中生产环节197批次,流通环节200批次,餐饮环节550批次,食用农产品240批次,专项整治68个批次),合格率93%,完成药品监督抽检55个批次,(其中基药抽检30批次,监督抽检25个批次),合格率100%,完成国家总局下达的医疗器械监督抽检12个批次,对不合格品在接报之日起严格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后处理,并建立和完善相关台账和档案。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849万元,支出决算为2,84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00%。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465万元,支出决算为46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0%。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691万元,支出决算为1,60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政策性补贴、事业单位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及下属1个行政单位、1个参公事业单位、 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192万元,支出决算为118.35万元,为预算的61.9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
2016年武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0人次,实际发生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7.82万元,为预算的63%;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为预算的0%。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3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7.82万元,为预算的63%,比预算 减少-63.1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经费减少。其中:租车费 0万元;燃料费69 万元;维修费 30.82万元;过桥过路费1万元;保险费 7万元;安全奖励费用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万元,为预算的52.38%,比预算增加(减少)-1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市场巡查和专项整治及食品药品监管误餐经费。
2016年 武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10.75万元。其中:国际访问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陪同0人次);大型活动0万元,主要用于的接待工作0 批次0人次(其中:陪同0人次);外省市交流接待0万元,0批次0人次(其中:陪同0人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11万元,主要用于市场巡查和专项整治、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接待工作500 批次3000 人次(其中:陪同500 人次)。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40万元,增长50 %,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 减少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8万元,增长54%,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4万元,增长57%。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减少的主要原国是,本年度未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重组后新设立机关科室、基层单位,增加执法车辆运行维护经费。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用于市场巡查、专项整治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误餐次数。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6年度预算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食品药品监管项目1个,涉及资金569.34万元。
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该资金立项规范合理、绩效指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资金使用制度健全合规。
(二) 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支出自评结果资金使用规范有效,达到预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十、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武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00万元,比2015年减少131万元,降低84%。主要原因是节约行政成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度武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武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23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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