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关于对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省38)

2026-08-17 10:20 蔡甸区农业农村局
索 引 号 MB1534522/2026-13274 发布日期 2026-08-17
发布机构 蔡甸区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分   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有 效 性 有效

按照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要求。涉及我区的省序号38任务整改措施已落实,目标已完成,现按要求予以公示。

一、反馈意见

督察发现,湖北省统计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虚高,畜禽粪污利用不当问题较为普遍。

二、整改目标

规范畜禽粪污处理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客观真实反映利用情况。

三、整改措施

(一)2024年12月底前,全力配合省级组织的第三方机构对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中填报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基础数据开展抽查核查,对填报信息不实的督促相关区整改到位;2025-2026年每年组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基础数据抽查核查,抽查核查结果在相关考核中运用。组织参加省级填报工作培训,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技术培训,推进落实《湖北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督促畜禽养殖场严格落实还田台账管理制度,确保粪污台账记录准确、去向可追溯,逐步提升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真实性、准确性。

(二)结合动物防疫、检疫等工作,加强畜禽养殖场(户)排查,对发现畜禽规模养殖场未制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运行、未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粪肥超量施用污染环境等及时移交并配合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理,营造有力的资源化利用氛围。

四、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目标完成情况:规范畜禽粪污处理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客观真实反映利用情况。经全面核查整改,我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记录准确、去向可追溯,综合利用率数据真实可靠,已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数据核查与培训落实到位。已于202412月底全力配合市级审核组完成对农业农村部直报系统中填报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基础数据的抽查核查,对发现的填报信息不准确问题已整改到位。

    狠抓日常监管工作,一是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及运行安全,二是规模场进一步完善设施设备,三是粪污消纳合同的时效性,四是台账的建立和填写,确保粪污台账记录准确、去向可追溯,逐步提升全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真实性、准确性。

    积极组织参加全国畜牧总站的资源化利用数据采集的线上培训以及省市相关培训,我区还对全区街乡农办负责人、街乡畜牧中心、部分规模养殖户代表集中了一次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培训。

    (二)紧密结合动物防疫、检疫等日常工作,建立更新养殖场(户)、散养户清单,并根据清单持续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户)进行排查,排查内容主要是养殖场(户)的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落实、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的建立、设施设备的完善、以及是否直排、粪肥是否超量施用等,排查过程中作好宣传、服务、指导等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提醒相关街道乡同时区生态环境部门也承诺若有拒绝整改的移交其处理目前发现5家养殖场(户)存在直排、溢流、未配套设施设备等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公示期:2026年8月17日-2026年8月30日(1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言斌         联系电话:0276984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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