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 索 引 号 | MB1534522/2026-12332 | 发布日期 | 2026-07-30 |
|---|---|---|---|
| 发布机构 | 蔡甸区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无 |
| 分 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序号 | 执法类别 |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主要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 1 | 行政处罚 | 蔡农(渔政)罚〔2026〕9号 | 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 肖强 | 当事人在武汉市蔡甸区旭光村段汉江水域捕捞的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湖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167条之规定,拟处理意见如下: 1、没收捕捞工具:定置串联倒须笼壶(俗称地笼网)1条、下水衣1件、轮胎1个、红盆1个;2、没收渔获物:鲫鱼1尾,经称重0.12千克;3、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元)。 |
武汉市蔡甸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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