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2026年农膜回收及生物可降解地膜示范应用项目实施方案

2026-07-27 16:55 蔡甸区农业农村局
索 引 号 MB1534522/2026-12126 发布日期 2026-07-27
发布机构 蔡甸区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 有 效 性 有效

为进一步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强化农业清洁生产,根据《武汉市2026年农膜回收及生物可降解地膜示范应用项目实施方案》(武农办〔2026〕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蔡甸区2026年农膜回收及生物可降解地膜示范应用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严格执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管理规定,开展生物可降解地膜替代技术示范推广。积极探索建立以旧换新、经营主体上交、专业化组织回收、加工企业回收等多种方式的回收利用机制,不断完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形成技术可推广、运营可持续、机制可复制的示范样板。

工作目标:2026年蔡甸区废旧农膜回收率不低于85%。

主要任务:开展已建成农膜回收试点的巩固提升,示范推广生物可降解地膜500亩。

二、重点工作

(一)健全废旧农膜回收网络。依托区供销社再生资源网络,对全区已建成农膜回收试点开展巩固提升,确保达到“五有”标准,即:有固定防渗场地、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有规范台账、有回收利用制度、有统一标牌(农膜回收站)等;确保农膜回收点待处置的废旧地膜打捆堆放,不得有随风飘移或随雨水冲走现象,不得随意填埋或焚烧。

(二)生物可降解地膜示范和田间试验。委托市农科院开展生物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推广和田间试验。选择符合《全生物降解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T35795-2017)的地膜开展替代技术示范推广,逐步减少聚乙烯地膜使用,减少残膜对土壤污染,建立生物可降解膜替代技术示范基地,完成全区示范推广生物可降解地膜目标。

(三)规范废旧农膜统计工作。探索农膜残留量监测工作,加强农膜回收等基础台账登记和数据统计,准确填报年度农膜使用情况和废弃农膜回收等数据,科学核算农膜回收利用率。

(四)加强宣传培训与执法监管。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落实开展非标地膜专项检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源头控制农膜市场准入,重点督查农膜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依法回收农膜的情况,严肃查处未按规定及时回收农用薄膜的行为。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工作统筹协调,加强沟通协作,协同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生物降解膜示范推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资金来源为2026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农业生态环保资金,其中切块农膜回收利用资金45万元。一是农膜回收试点巩固提升和农膜回收再利用补助,安排资金25万元。二是生物可降解地膜示范和田间试验补助、残膜监测,安排20万元。

(三)强化责任落实。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市农科院、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区供销社合作指导科等单位根据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责任主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各单项目资料台账必须齐全认真,于12月上旬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并组织验收,出具验收意见,12月中旬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验收结论和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

(四)加强督查考核。区供销联社合作指导科根据需要按时报送全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进展。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按时报送非标地膜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开展实地检查督导。

蔡甸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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