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 索 引 号 | MB1534522/2026-10597 | 发布日期 | 2026-06-23 |
|---|---|---|---|
| 发布机构 | 蔡甸区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蔡农文〔2026〕11号 |
| 分 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有 效 性 | 有效 |
为推动蔡甸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不断推广应用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进一步提升粮油作物单产水平,挖掘增产潜力,示范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的通知》(鄂农办函〔2026〕3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保障国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为核心,以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通过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发挥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科技增产的引领示范效应,充分调动种植主体优化组织方式,挖掘良种、良法、良技等各要素资源的积极性,着力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带动我区主要粮油作物单产再上新台阶。
二、实施范围
(一)实施主体。在蔡甸区内从事粮油规模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下简称主体),可包括开展统一生产管理的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支持作物。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油菜。
(三)实施期限。从2026年“三夏”开始,到2027年“三夏”生产结束,跨年度实施。
(四)支持内容。一是主推技术。水稻推广集中育秧、机械移栽、短期播种、合理密植、侧深施肥、科学施肥、绿色防控、一喷多促、机械收获等。玉米推广应用精细整地、合理轮作、合理增密、种子包衣、水肥一体、绿色防治、低损收获等。小麦推广应用精细整地、适期播种、药剂拌种、种肥同播、半精量播种、平衡施肥、一喷三防、统防统治、控旺促壮、机械收获等。油菜推广应用精细整地、精量播种、适当增密、开沟降渍、精准化调、壮苗调控、绿色防控、分段收获、机收减损等。大豆推广应用合理轮作、种子包衣、合理增密、喷施菌肥、水肥一体、化学控旺、一喷多促、低损收获等。二是优良品种。主推应用高产优质品种,开展种子包衣、分级筛选等播前处理。三是田间装备。围绕精准调控,支持建设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水肥精准调控、病虫害绿色防控等主要用于生产端提产量的田间装置装备。四是土壤肥力。因地制宜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等措施。
三、申请资金和补助标准
(一)申请资金。根据我区粮油种植作物品种、主推技术、面积与单产、主体培育等情况,申请补助资金550万元,其中水稻2万亩、小麦2万亩、玉米0.5万亩、大豆0.5万亩、油菜0.5万亩(玉米、大豆、油菜面积据实调节)。具体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下达的额度为准。
(二)补助标准。根据项目实施主体确定的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实际单产、种植面积进行奖补。每项主推技术每亩补助不超过实际投入的30%,采用多项技术的每亩最多不超过100元;单产增幅达到或超过2%的全额补助,达到1%以上不足2%的按70%进行补助,达不到1%的不予补助。每个经营主体的奖补上限以省农业农村厅批复的奖补资金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为:每个主体每类粮油作物补助资金=(主推技术1投入成本+主推技术2投入成本+…)×30%(但每亩不超过100元)×播种面积(亩)×单产提升补助系数(单产增2%及以上取1.0、增1%-2%取0.7、不到1%取0)。
(三)支持额度。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单个主体最高20万元;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开展统一生产管理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个主体最高60万元。
四、申报条件要求
申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地和申报的种植面积区域在蔡甸区内;
2、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单个主体的种植面积不低于100亩;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种植面积不低于500亩;开展统一生产管理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种植面积不低于1000亩。
3、有主推技术,单产提升技术路径科学合理;
4、据实填报上年度单产,合理填报2026年目标单产,申报的粮油作物单产增幅(2025年目标单产—2024年全区粮食作物统计单产为依据)达到1%以上(含1%);
5、示范引领力强、联农带农率高及入选国家、省级典型案例的规模种植主体等,可酌情优先推荐;
6、主体种植面积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环节托管或全程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指今年申报主体面积严格按名下生产经营面积,含轮作复种,见证“土地流转合同”,不包含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
五、实施程序
(一)主体申报。符合条件的粮油作物种植主体,对照要求填写申报资料,准确填报主要作物种类品种、种植面积、主推技术、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向街乡提出申请并签订意向任务书。主体须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初审推荐。各街(乡)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初审,并出具审核意见报区农业农村局。种植面积认定以土地流转合同为参考依据(需要当地审核备案),对申报主体近年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审核认定。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对街(乡)初审材料进行程序性审核,审核后择优确定实施主体,向市级报备。
(四)过程记录。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农技中心专家,推动作物单产提升。明确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技术路径,指导规模种植主体选择良种、配套技术、防灾减灾和病虫防控,促进关键技术落实到位。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努力提高单产水平。指导申报主体建立“一主体一档案”,记录作物生产过程中应用的关键技术、采取的主要措施等,并根据作物生长农时及时组织了解核实重点技术到位情况。
(五)核实测产。作物收获季节,区农业农村局按照省、市要求,组织技术专家开展测产,结合申报、实产等情况,以单产水平进行排序,网上公示。
(六)验收拨付。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核实测产、结果公示等情况,组织街(乡)和有关人员开展验收,对符合条件的主体按程序及时拨付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经中心和相关科室为成员的项目组,统筹组织实施和技术服务工作。
(二)加强指导服务。区农业农村局不定期组织专家指导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的同时,明确本地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技术路径,指导规模种植主体选择良种、配套技术,防灾减灾和病虫防控,促进关键技术落实到位。
(三)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过程管理,全过程建档立案,记录技术落实、要素投入、成效评估等工作内容,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测产结果真实可靠、奖补发放公开透明。严格按照项目法管理等有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拨付给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宣传推广。在全区范围内广泛进行宣传,让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了解具体政策,调动参与积极性。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多种方式解读政策、宣传经验、打造典型,营造单产提升比学赶超氛围。
蔡甸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2日
(联系人:刘立军 13007185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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