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武汉市蔡甸区民政局(本级)部门决算公开
| 索 引 号 | MB1534522/2025-28149 | 发布日期 | 2025-11-09 |
|---|---|---|---|
| 发布机构 | 蔡甸区民政局 | 文 号 | 无 |
| 分 类 | 财政 | 有 效 性 | 有效 |
2024年度武汉市蔡甸区民政局本级部门
决算公开
2025年9月29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民政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民政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区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负责区级直接登记和无主管部门的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四)拟订全区社会救助(不含医疗救助,下同)规划,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五)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贯彻执行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乡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变更;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及驻地迁移的申报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勘定、联检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边界争议的调查和协调处理工作;负责地名命名、更名工作;配合做好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区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公墓建设和管理、生态安葬及殡仪馆建设和管理,依法办理本辖区内的居民的婚姻登记相关工作。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全区社会捐助工作。
(十一)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蔡甸区行政区划图。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武汉市蔡甸区民政局本级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武汉市蔡甸区民政局本级决算组成。
纳入武汉市蔡甸区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武汉市蔡甸区民政局本级(本级)。
第二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公开01表 | ||
|
单位:武汉市蔡甸区民政局本级 |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
栏次 |
|
1 |
栏次 |
|
2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18,304.3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1 |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669.72 |
二、外交支出 |
32 |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 |
|
三、国防支出 |
33 |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4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4 |
|
|
五、事业收入 |
5 |
|
五、教育支出 |
35 |
|
|
六、经营收入 |
6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6 |
|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7 |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7 |
|
|
八、其他收入 |
8 |
407.29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8 |
12,202.89 |
|
|
9 |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39 |
103.15 |
|
|
10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0 |
|
|
|
11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1 |
|
|
|
12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2 |
6,354.38 |
|
|
13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3 |
|
|
|
14 |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4 |
|
|
|
15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5 |
|
|
|
16 |
|
十六、金融支出 |
46 |
|
|
|
17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7 |
|
|
|
18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48 |
|
|
|
19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9 |
51.18 |
|
|
20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0 |
|
|
|
21 |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1 |
|
|
|
22 |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2 |
|
|
|
23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3 |
669.72 |
|
|
24 |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4 |
|
|
|
25 |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5 |
|
|
|
26 |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6 |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19,381.32 |
本年支出合计 |
57 |
19,381.32 |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
28 |
|
结余分配 |
58 |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9 |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9 |
|
|
总计 |
30 |
19,381.32 |
总计 |
60 |
19,381.32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 |||||
2024年度收入决算表
|
公开02表 | ||
|
单位:武汉市蔡甸区民政局本级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19,381.32 |
18,974.03 |
|
|
|
|
407.29 |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2,202.90 |
11,795.60 |
|
|
|
|
407.29 | ||
|
20802 |
民政管理事务 |
1,067.18 |
659.88 |
|
|
|
|
407.29 | ||
|
2080201 |
行政运行 |
441.46 |
441.46 |
|
|
|
|
| ||
|
2080206 |
社会组织管理 |
20.00 |
20.00 |
|
|
|
|
| ||
|
2080208 |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
88.50 |
88.50 |
|
|
|
|
| ||
|
2080299 |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517.22 |
109.92 |
|
|
|
|
407.29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96.46 |
96.46 |
|
|
|
|
|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14.53 |
14.53 |
|
|
|
|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46.94 |
46.94 |
|
|
|
|
|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34.99 |
34.99 |
|
|
|
|
| ||
|
20810 |
社会福利 |
4,414.49 |
4,414.49 |
|
|
|
|
| ||
|
2081001 |
儿童福利 |
148.90 |
148.90 |
|
|
|
|
| ||
|
2081002 |
老年福利 |
3,472.23 |
3,472.23 |
|
|
|
|
| ||
|
2081004 |
殡葬 |
5.60 |
5.60 |
|
|
|
|
| ||
|
2081005 |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
51.84 |
51.84 |
|
|
|
|
| ||
|
2081006 |
养老服务 |
705.92 |
705.92 |
|
|
|
|
| ||
|
2081099 |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 |
30.00 |
30.00 |
|
|
|
|
| ||
|
20811 |
残疾人事业 |
1,221.13 |
1,221.13 |
|
|
|
|
| ||
|
2081104 |
残疾人康复 |
24.00 |
24.00 |
|
|
|
|
| ||
|
2081107 |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
1,197.13 |
1,197.13 |
|
|
|
|
| ||
|
20819 |
最低生活保障 |
3,864.81 |
3,864.81 |
|
|
|
|
| ||
|
2081901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1,672.82 |
1,672.82 |
|
|
|
|
| ||
|
2081902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2,191.99 |
2,191.99 |
|
|
|
|
| ||
|
20820 |
临时救助 |
280.20 |
280.20 |
|
|
|
|
| ||
|
2082001 |
临时救助支出 |
280.20 |
280.20 |
|
|
|
|
| ||
|
20821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991.45 |
991.45 |
|
|
|
|
| ||
|
2082102 |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
991.45 |
991.45 |
|
|
|
|
| ||
|
20825 |
其他生活救助 |
149.82 |
149.82 |
|
|
|
|
| ||
|
2082502 |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
149.82 |
149.82 |
|
|
|
|
|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17.36 |
117.36 |
|
|
|
|
|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17.36 |
117.36 |
|
|
|
|
|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03.14 |
103.14 |
|
|
|
|
| ||
|
21004 |
公共卫生 |
65.53 |
65.53 |
|
|
|
|
| ||
|
2100409 |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
65.53 |
65.53 |
|
|
|
|
|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37.61 |
37.61 |
|
|
|
|
|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35.44 |
35.44 |
|
|
|
|
| ||
|
21011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2.17 |
2.17 |
|
|
|
|
|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6,354.38 |
6,354.38 |
|
|
|
|
| ||
|
21305 |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
6,354.38 |
6,354.38 |
|
|
|
|
| ||
|
2130599 |
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
6,354.38 |
6,354.38 |
|
|
|
|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51.18 |
51.18 |
|
|
|
|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51.18 |
51.18 |
|
|
|
|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2.15 |
42.15 |
|
|
|
|
|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9.03 |
9.03 |
|
|
|
|
| ||
|
229 |
其他支出 |
669.72 |
669.72 |
|
|
|
|
| ||
|
22960 |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
669.72 |
669.72 |
|
|
|
|
| ||
|
2296002 |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96.76 |
96.76 |
|
|
|
|
| ||
|
2296099 |
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572.96 |
572.96 |
|
|
|
|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 ||||||||||
2024年度支出决算表
|
公开03表 | ||
|
单位:武汉市蔡甸区民政局本级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19,381.32 |
683.09 |
18,698.22 |
|
|
|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2,202.90 |
596.16 |
11,606.73 |
|
|
| ||
|
20802 |
民政管理事务 |
1,067.18 |
479.83 |
587.34 |
|
|
| ||
|
2080201 |
行政运行 |
441.46 |
441.46 |
|
|
|
| ||
|
2080206 |
社会组织管理 |
20.00 |
|
20.00 |
|
|
| ||
|
2080208 |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
88.50 |
|
88.50 |
|
|
| ||
|
2080299 |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517.22 |
38.37 |
478.84 |
|
|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96.46 |
96.46 |
|
|
|
|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14.53 |
14.53 |
|
|
|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46.94 |
46.94 |
|
|
|
|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34.99 |
34.99 |
|
|
|
| ||
|
20810 |
社会福利 |
4,414.49 |
|
4,414.49 |
|
|
| ||
|
2081001 |
儿童福利 |
148.90 |
|
148.90 |
|
|
| ||
|
2081002 |
老年福利 |
3,472.23 |
|
3,472.23 |
|
|
| ||
|
2081004 |
殡葬 |
5.60 |
|
5.60 |
|
|
| ||
|
2081005 |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
51.84 |
|
51.84 |
|
|
| ||
|
2081006 |
养老服务 |
705.92 |
|
705.92 |
|
|
| ||
|
2081099 |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 |
30.00 |
|
30.00 |
|
|
| ||
|
20811 |
残疾人事业 |
1,221.13 |
|
1,221.13 |
|
|
| ||
|
2081104 |
残疾人康复 |
24.00 |
|
24.00 |
|
|
| ||
|
2081107 |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
1,197.13 |
|
1,197.13 |
|
|
| ||
|
20819 |
最低生活保障 |
3,864.81 |
|
3,864.81 |
|
|
| ||
|
2081901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1,672.82 |
|
1,672.82 |
|
|
| ||
|
2081902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2,191.99 |
|
2,191.99 |
|
|
| ||
|
20820 |
临时救助 |
280.20 |
|
280.20 |
|
|
| ||
|
2082001 |
临时救助支出 |
280.20 |
|
280.20 |
|
|
| ||
|
20821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991.45 |
|
991.45 |
|
|
| ||
|
2082102 |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
991.45 |
|
991.45 |
|
|
| ||
|
20825 |
其他生活救助 |
149.82 |
|
149.82 |
|
|
| ||
|
2082502 |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
149.82 |
|
149.82 |
|
|
|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17.36 |
19.87 |
97.49 |
|
|
|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17.36 |
19.87 |
97.49 |
|
|
|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03.14 |
35.75 |
67.39 |
|
|
| ||
|
21004 |
公共卫生 |
65.53 |
|
65.53 |
|
|
| ||
|
2100409 |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
65.53 |
|
65.53 |
|
|
|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37.61 |
35.75 |
1.86 |
|
|
|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35.44 |
35.44 |
|
|
|
| ||
|
21011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2.17 |
0.31 |
1.86 |
|
|
|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6,354.38 |
|
6,354.38 |
|
|
| ||
|
21305 |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
6,354.38 |
|
6,354.38 |
|
|
| ||
|
2130599 |
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
6,354.38 |
|
6,354.38 |
|
|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51.18 |
51.18 |
|
|
|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51.18 |
51.18 |
|
|
|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2.15 |
42.15 |
|
|
|
|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9.03 |
9.03 |
|
|
|
| ||
|
229 |
其他支出 |
669.72 |
|
669.72 |
|
|
| ||
|
22960 |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
669.72 |
|
669.72 |
|
|
| ||
|
2296002 |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96.76 |
|
96.76 |
|
|
| ||
|
2296099 |
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572.96 |
|
572.96 |
|
|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 |||||||||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公开04表 | ||
|
单位:武汉市蔡甸区民政局本级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
|
栏次 |
|
1 |
栏次 |
|
2 |
3 |
4 |
5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18,304.3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3 |
|
|
|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669.72 |
二、外交支出 |
34 |
|
|
|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 |
|
三、国防支出 |
35 |
|
|
|
|
|
|
4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6 |
|
|
|
|
|
|
5 |
|
五、教育支出 |
37 |
|
|
|
|
|
|
6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8 |
|
|
|
|
|
|
7 |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9 |
|
|
|
|
|
|
8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0 |
11,795.59 |
11,795.59 |
|
|
|
|
9 |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1 |
103.15 |
103.15 |
|
|
|
|
10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2 |
|
|
|
|
|
|
11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3 |
|
|
|
|
|
|
12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4 |
6,354.38 |
6,354.38 |
|
|
|
|
13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5 |
|
|
|
|
|
|
14 |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6 |
|
|
|
|
|
|
15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7 |
|
|
|
|
|
|
16 |
|
十六、金融支出 |
48 |
|
|
|
|
|
|
17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9 |
|
|
|
|
|
|
18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50 |
|
|
|
|
|
|
19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1 |
51.18 |
51.18 |
|
|
|
|
20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2 |
|
|
|
|
|
|
21 |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3 |
|
|
|
|
|
|
22 |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4 |
|
|
|
|
|
|
23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5 |
669.72 |
|
669.72 |
|
|
|
24 |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6 |
|
|
|
|
|
|
25 |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7 |
|
|
|
|
|
|
26 |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8 |
|
|
|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18,974.03 |
本年支出合计 |
59 |
18,974.03 |
18,304.30 |
669.72 |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8 |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60 |
|
|
|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9 |
|
|
61 |
|
|
|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30 |
|
|
62 |
|
|
|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1 |
|
|
63 |
|
|
|
|
|
总计 |
32 |
18,974.03 |
总计 |
64 |
18,974.03 |
18,304.30 |
669.72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公开05表 | ||
|
单位:武汉市蔡甸区民政局本级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18,304.30 |
644.72 |
17,659.58 |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1,795.60 |
557.79 |
11,237.81 | ||
|
20802 |
民政管理事务 |
659.88 |
441.46 |
218.42 | ||
|
2080201 |
行政运行 |
441.46 |
441.46 |
| ||
|
2080206 |
社会组织管理 |
20.00 |
|
20.00 | ||
|
2080208 |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
88.50 |
|
88.50 | ||
|
2080299 |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109.92 |
|
109.92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96.46 |
96.46 |
|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14.53 |
14.53 |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46.94 |
46.94 |
|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34.99 |
34.99 |
| ||
|
20810 |
社会福利 |
4,414.49 |
|
4,414.49 | ||
|
2081001 |
儿童福利 |
148.90 |
|
148.90 | ||
|
2081002 |
老年福利 |
3,472.23 |
|
3,472.23 | ||
|
2081004 |
殡葬 |
5.60 |
|
5.60 | ||
|
2081005 |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
51.84 |
|
51.84 | ||
|
2081006 |
养老服务 |
705.92 |
|
705.92 | ||
|
2081099 |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 |
30.00 |
|
30.00 | ||
|
20811 |
残疾人事业 |
1,221.13 |
|
1,221.13 | ||
|
2081104 |
残疾人康复 |
24.00 |
|
24.00 | ||
|
2081107 |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
1,197.13 |
|
1,197.13 | ||
|
20819 |
最低生活保障 |
3,864.81 |
|
3,864.81 | ||
|
2081901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1,672.82 |
|
1,672.82 | ||
|
2081902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2,191.99 |
|
2,191.99 | ||
|
20820 |
临时救助 |
280.20 |
|
280.20 | ||
|
2082001 |
临时救助支出 |
280.20 |
|
280.20 | ||
|
20821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991.45 |
|
991.45 | ||
|
2082102 |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
991.45 |
|
991.45 | ||
|
20825 |
其他生活救助 |
149.82 |
|
149.82 | ||
|
2082502 |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
149.82 |
|
149.82 |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17.36 |
19.87 |
97.49 |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17.36 |
19.87 |
97.49 |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03.14 |
35.75 |
67.39 | ||
|
21004 |
公共卫生 |
65.53 |
|
65.53 | ||
|
2100409 |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
65.53 |
|
65.53 |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37.61 |
35.75 |
1.86 |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35.44 |
35.44 |
| ||
|
21011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2.17 |
0.31 |
1.86 |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6,354.38 |
|
6,354.38 | ||
|
21305 |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
6,354.38 |
|
6,354.38 | ||
|
2130599 |
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
6,354.38 |
|
6,354.38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51.18 |
51.18 |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51.18 |
51.18 |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2.15 |
42.15 |
|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9.03 |
9.03 |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
|
| ||||||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
公开06表 | ||
|
单位:武汉市蔡甸区民政局本级 |
|
单位:万元 |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561.99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48.18 |
310 |
资本性支出 |
|
|
30101 |
基本工资 |
92.16 |
30201 |
办公费 |
8.78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
|
30102 |
津贴补贴 |
57.70 |
30202 |
印刷费 |
1.24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
30103 |
奖金 |
190.50 |
30203 |
咨询费 |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
30204 |
手续费 |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
|
30107 |
绩效工资 |
39.45 |
30205 |
水费 |
0.53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46.94 |
30206 |
电费 |
8.68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34.99 |
30207 |
邮电费 |
2.08 |
|
|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21.89 |
30208 |
取暖费 |
|
|
|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35.44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
|
|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0.77 |
30211 |
差旅费 |
0.73 |
|
|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42.15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
|
|
|
30114 |
医疗费 |
|
30213 |
维修(护)费 |
6.33 |
|
|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
30214 |
租赁费 |
|
|
|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4.55 |
30215 |
会议费 |
|
|
|
|
|
30301 |
离休费 |
|
30216 |
培训费 |
|
|
|
|
|
30302 |
退休费 |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
|
|
|
|
30303 |
退职(役)费 |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
|
|
|
|
30304 |
抚恤金 |
19.87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
|
|
|
|
30305 |
生活补助 |
14.37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
|
|
|
|
30306 |
救济费 |
|
30226 |
劳务费 |
|
|
|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0.31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5.03 |
|
|
|
|
30308 |
助学金 |
|
30228 |
工会经费 |
3.93 |
|
|
|
|
30309 |
奖励金 |
|
30229 |
福利费 |
6.01 |
|
|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
|
|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4.80 |
|
|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0.04 |
|
|
|
|
|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
|
|
|
人员经费合计 |
596.54 |
公用经费合计 |
48.18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 ||||||||
|
| ||||||||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公开07表 | ||
|
单位:武汉市蔡甸区民政局本级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
669.72 |
669.72 |
|
669.72 |
| |||
|
229 |
其他支出 |
|
669.72 |
669.72 |
|
669.72 |
| ||
|
22960 |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
|
669.72 |
669.72 |
|
669.72 |
| ||
|
2296002 |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
96.76 |
96.76 |
|
96.76 |
| ||
|
2296099 |
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
572.96 |
572.96 |
|
572.96 |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 |||||||||
|
| |||||||||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公开08表 | ||
|
单位:武汉市蔡甸区民政局本级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
|
| |||
|
|
|
|
|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
|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公开09表 | ||
|
单位:武汉市蔡甸区民政局本级 |
|
单位:万元 |
|
预算数 |
决算数 |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1.08 |
|
1.08 |
|
1.08 |
|
1.08 |
|
1.08 |
|
1.08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 |||||||||||
|
| |||||||||||
第三部分 武汉市蔡甸区民政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9381.3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168.01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社会救助中城乡低保特困对象因提标等因素较上年增加形成。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9381.3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68.01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社会救助中城乡低保特困对象因提标等因素较上年增加形成。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74.03万元,占本年收入97.9%;其他收入407.29万元,占本年收入2.1%。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9381.3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68.01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社会救助中城乡低保特困对象因提标等因素较上年增加形成。其中:基本支出683.09万元,占本年支出3.5%;项目支出18698.22万元,占本年支出96.5%。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8974.0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26.43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社会救助中城乡低保特困对象因提标等因素较上年增加形成。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8304.30万元,比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318.5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社会救助中城乡低保特困对象因提标等因素较上年增加形成。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9.72万元,比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92.1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部分福彩公益金指标调剂到二级单位及街、乡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比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04.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4%。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18.57万元,增长7.8%,主要原因是社会救助中城乡低保特困对象因提标等因素较上年增加形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04.3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1795.60万元,占64.44%。主要是用于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03.14万元,占0.56%。主要是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农林水支出类支出6354.38万元,占34.72%。主要是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农村低保、特困对象供养)。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1.18万元,占0.28%。主要是用于住房改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366.08万元,支出决算为18304.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7%。其中:基本支出644.72万元,项目支出17659.58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一)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18.42万元,用于社会组织管理、地名区划工作、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民政信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支出。其中,社会组织管理20万元,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88.5万,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09.92万(主要包括春节清明文明祭扫工作经费、城乡低保入户核查及信息比对经费、养老服务第三方评估政府购买服务费用等)。
(二)社会福利4414.49万元,用于发放全区80岁以上老人12591人高龄津贴、95岁以上老人春节慰问、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养老服务机构公益服务经费、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补贴、养老机构意外伤害险补贴、6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险、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等福利支出。及时足额发放全区孤儿11人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5人生活补助。
(三)残疾人事业1221.13万元,用于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及精神障碍社区购买服务项目。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截止2024年12月,我区困难残疾人3837人,重度残疾人5519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197.13万元。
(四)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672.82万元,用于全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支出,截止2024年12月,我区城市低保1271人;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191.99万元,用于全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支出,截止2024年12月,我区农村低保6947人。
(五)临时救助支出280.2万元,用于全区特困对象临时救助支出。临时救助共995人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全部给予救助。
(六)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991.45万元,用于全区城乡特困分散供养对象937人生活、护理、医疗、丧葬支出以及城乡特困集中供养对象增加照料护理费、丧葬费等支出。
(七)其他生活救助支出149.8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困难群众春节慰问、救济对象定补。
(八)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49万元,用于儿童福利指导中心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农村福利院运营和公益服务经费、购买社会服务经费-低保中心等项目。
(八)卫生健康支出67.39万元,用于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支出65.53万,市管干部医疗补助1.86万。
(九)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6354.3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低保、特困对象供养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逐类分析,只需说明本部门核算使用的科目)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41.46万元,支出决算为44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年初预算为7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8.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4年机构职能改革,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相关职能移交到区社工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9.92万元,支出决算为10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4.53万元,支出决算为1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46.94万元,支出决算为46.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4.99万元,支出决算为3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年初预算为148.9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为3472.23万元,支出决算为347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年初预算为5.6万元,支出决算为5.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年初预算为51.84万元,支出决算为5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年初预算为705.92万元,支出决算为705.92万元。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年初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2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6%。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72.82万元,支出决算为167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91.99万元,支出决算为219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80.20万元,支出决算为28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91.45万元,支出决算为99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年初预算为 149.82万元,支出决算为14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117.36万元,支出决算为11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支出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 65.53万元,支出决算为6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5.44万元,支出决算为3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7万元,支出决算为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农林水支出具体包括:
(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354.38万元,支出决算为635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2.15万元,支出决算为4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 9.03万元,支出决算为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4.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6.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48.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669.72万元,本年支出669.7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逐类分析,只需说明本部门核算使用的科目情况)
1.其他支出具体包括: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6.76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精神康复政府购买服务、居家养老适老化改造、孤儿助学等方面支出。
(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72.96万元,主要用于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农村福利院“一院一社工”工作经费、养老机构经费等方面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1.08万元,支出决算为1.0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较上年减少1.30万元,下降54.6%。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局机关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蔡甸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燃油费及维修维护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1.08万元,支出决算为1.0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较上年减少1.30万元,下降54.6%。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局机关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蔡甸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燃油费及维修维护费支出。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0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油费、保险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2024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2024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4年度武汉市蔡甸区民政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1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24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费、委托业务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度武汉市蔡甸区民政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0.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4.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3.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8.2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2.8%;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69.04%。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武汉市蔡甸区民政局本级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他用车主要是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入户核查用车;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设备0 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5个,资金16587.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3.93%。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整体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良好。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我部门(单位)组织对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19381.3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2024年度绩效目标均已完成。
年度目标1: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2024年度年度目标一的绩效目标均已完成,其中: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街道养老综合体1个;新增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3家;完成农村互助照料中心提档升级20家;居家适老化改造户数完成200户;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人次数≥10000人次。
(2)质量指标:符合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对象服务送达率100%;养老机构安全监管100%。
2.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设施建设;推进特殊困难老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提升养老机构供给能力,促进医养融合发展。
年度目标2: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
2024年度年度目标2的绩效目标均已完成,其中: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关爱服务留守儿童62人;关爱服务困境儿童757人;全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孤儿补助覆盖率100%。
2.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推动未保服务的完善,提升社区未成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确保全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孤儿的生活。
年度目标3:兜牢民生底线
2024年度年度目标3绩效目标均已完成,其中: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城乡低保救助覆盖率100%;特困供养救助覆盖率100%;临时救助覆盖率100%;残疾人两补发放到位率100%。
(2)质量指标:补助发放准确性(应补尽补、应退尽退)100%;特困人员应养尽养100%。
(3)时效指标:各项补贴及时发放率100%。
2.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困难对象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年度目标4:加强基层民主政权建设
2024年度年度目标4绩效目标均已完成,其中: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运营街乡社会工作站11个;运营社区工作服务室58个;街道乡级勘界工作完工率100%。
(2)质量指标:区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增配专业社工100%。
2.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为明晰基层社会治理单位提供保障。
2024年度蔡甸区民政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蔡甸区民政局 填报日期:2025.4.20
|
单位名称 |
蔡甸区民政局 | ||||||||||
|
基本支出总额 |
683.09 |
项目支出总额 |
18698.22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
19381.31 |
19381.31 |
100% | ||||||||
|
年度目标1: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 |||||||||||
|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增街道养老综合体 |
1个 |
1个 | |||||||
|
新增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 |
3家 |
3家 | |||||||||
|
居家适老化改造户数 |
200户 |
227户 | |||||||||
|
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人次数 |
≥10000人次 |
18790人次 | |||||||||
|
农村互助照料中心提档升级数 |
20家 |
20家 | |||||||||
|
质量指标 |
符合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对象服务送达率 |
100% |
100% | ||||||||
|
养老机构安全监管 |
100%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设施建设(是否) |
是 |
是 | |||||||
|
推进特殊困难老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是否) |
是 |
是 | |||||||||
|
提升养老机构供给能力,促进医养融合发展(是否) |
是 |
是 | |||||||||
|
年度目标2: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关爱服务留守儿童 |
60人 |
62人 | |||||||
|
关爱服务困境儿童 |
600人 |
757人 | |||||||||
|
全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孤儿补助覆盖率 |
100%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推动未保服务的完善,提升社区未成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是否) |
是 |
是 | |||||||
|
确保全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孤儿的生活(是否) |
保障 |
保障 | |||||||||
|
年度目标3:兜牢民生底线 | |||||||||||
|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
|
产出效益 |
数量指标 |
城乡低保救助覆盖率 |
100% |
100% | |||||||
|
特困供养救助覆盖率 |
100% |
100% | |||||||||
|
临时救助覆盖率 |
100% |
100% | |||||||||
|
残疾人两补发放覆盖率 |
100% |
100% | |||||||||
|
质量指标 |
补助发放准确性(应补尽补、应退尽退) |
100% |
100% | ||||||||
|
时效指标 |
各项补助按时发放 |
及时发放到位 |
及时发放到位 | ||||||||
|
社会效益 |
社会效益指 标 |
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稳定(是否) |
是 |
是 | |||||||
|
年度目标4:加强基层民主政权建设 | |||||||||||
|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
|
产出 指标 |
数量指标 |
运营社工站 |
11个 |
11个 | |||||||
|
运营社区工作服务室 |
58个 |
58个 | |||||||||
|
区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增配专业社工 |
至少1人 |
1个 | |||||||||
|
街道乡级勘界工作完工率 |
100%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持续推进国际化社区提档升级 |
提升 |
提升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 |
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是否) |
是 |
是 | |||||||
|
为明晰基层社会治理单位提供保障(是否) |
是 |
是 | |||||||||
|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无 | ||||||||||
|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无 | ||||||||||
(三)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我部门(单位)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共涉及25个一级项目。
1、城市低保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99.8万元,执行数为149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2024年对所有新申请对象纳入低保前都按照有助必核的要求,签订承诺书,出具核对结果报告,确保新增对象的家庭财产符合申请的财产规定。所有网内对象都进行了复核。核对率100%,复核率100%。低保对象满意率达95%以上。城市低保应保尽保率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1、绩效目标的细化和可衡量清晰度有待改善。蔡甸区民政局专项资金预算是根据总体项目支出类型制定的,但细化程度不够。2、服务对象满意度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1、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项目绩效目标的细化和可衡量性,根据项目的实际特点,加强项目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2、完善管理制度,加强预算资金的控制力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和预算制度执行,保证预算项目的顺利执行。3、加强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对于财务审批中手续不全的拨付申请应予以退回,待完善手续后再进行拨付,对于业务管理中所执行的任务和所做的工作,应建立完整的工作计划和业务管理台帐。4、进一步梳理社会救助条件,完善救助手续和流程,使社会救助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2、农村低保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930万元,执行数为69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2024年对所有新申请对象纳入低保前都按照有助必核的要求,签订承诺书,出具核对结果报告,确保新增对象的家庭财产符合申请的财产规定。所有网内对象都进行了复核。核对率100%,复核率100%。低保对象满意率达95%以上。农村低保应保尽保率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1、绩效目标的细化和可衡量清晰度有待改善。蔡甸区民政局专项资金预算是根据总体项目支出类型制定的,但细化程度不够。2、服务对象满意度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1、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项目绩效目标的细化和可衡量性,根据项目的实际特点,加强项目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2、完善管理制度,加强预算资金的控制力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和预算制度执行,保证预算项目的顺利执行。3、加强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对于财务审批中手续不全的拨付申请应予以退回,待完善手续后再进行拨付,对于业务管理中所执行的任务和所做的工作,应建立完整的工作计划和业务管理台帐。4、进一步梳理社会救助条件,完善救助手续和流程,使社会救助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3、困难群众春节慰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2万元,执行数为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按照每户300元的标准,边缘户每人300元的标准,发放2400户困难群众春节慰问资金72万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不严谨。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对于财务审批中手续不全的拨付申请应予以退回,待完善手续后再进行拨付,对于业务管理中所执行的任务和所做的工作,应建立完整的工作计划和业务管理台账。
4、城乡低保入户核查及信息比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29.08万元,完成预算的58.16%。主要产出和效果:各类台账资料整理上报及时率、准确率100%,2024年对所有新申请对象纳入低保前都按照有助必核的要求,签订承诺书,出具核对结果报告,确保新增对象的家庭财产符合申请的财产规定。所有网内对象都进行了复核。核对率100%,复核率100%。服务对象满意率达90%以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1、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流程不严谨。2、服务对象满意度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1、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项目绩效目标的细化和可衡量性,根据项目的实际特点,加强项目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2、完善管理制度,加强预算资金的控制力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和预算制度执行,保证预算项目的顺利执行。
5、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小额意外伤害险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万元,执行数为17.968万元,完成预算的85.56%。主要产出和效果:2024年资助全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人身小额意外伤害保险。发现的问题及原因:1、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流程不严谨。2、服务对象满意度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1、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项目绩效目标的细化和可衡量性,根据项目的实际特点,加强项目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2、完善管理制度,加强预算资金的控制力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和预算制度执行,保证预算项目的顺利执行。
6、基层政权和社区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8.5万元,执行数为4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2024年完成全区58个社区两委及社区干事大病险及意外险缴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不严谨。下一步改进措施: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合理选点,以点巷面,对本地区的基层政权和社区管理建设起到引领和带头作用。合理安排资金,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项目完成。
7、养老机构补贴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预算批复金额600万元,执行资金600万元,执行率100%。主要产出和效果:2024年度已完成街道养老综合体建设1家,养老设施建设23家(社区养老设施建设3家;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提档升级20家),适老化改造户数227户,养老设施运营315家(机构16家、社区46家、互助中心198家、互助服务点55家),养老床位运营8136张,建设和运营均符合标准。发现的问题及原因:2024年实际拨付的是2023年的建设和运营补贴,申报目标是2023年的目标,导致项目绩效评价时间上不匹配。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项目资金时效性,做好年初预算和及时按相关政策规定提出资金需要申请,标准足额、及时发放到位,为民办养老机构的正常运营提供部分资金保障。
8、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5万元,执行数为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组建服务对象兴趣小组、支持小组;家庭支持小组、互助小组等12个,开展主题活动(以家属支持、社会融合、职业康复、身份重构为主题的特色活动)35场。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宣传力度偏小,知晓率达不到100%。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完成全区精神障碍社区覆盖率超50%。
9、6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60万元,执行数为156万元,完成预算的97.5%。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竞价谈判和政府公开招投标程序,确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为中标人,通过签团单的形式为全区年满60岁以上的老人都购买了意外伤害险保险,合同为8万人,保险公司承诺对全区60岁以上的老人进行承保,全区60岁以上老人100%纳入意外伤害保险。通过为60岁以上老人购买意外伤害险,保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受到意外伤害得到相应赔付,赔付率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宣传力度偏小,知晓率达不到100%。下一步改进措施:1、加强政策宣传,提高老年人参保、理赔流程知识,确保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政策落到实处,保障老年人的权益。2、加强对保险公司后期监管力度,制定相应的政策约束保险公司定期对赔付情况和及时赔付到位情况进行汇报。
10、养老服务设施第三方评估政府购买服务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29.87万元,完成预算的99.5%。主要产出和效果:16家养老机构进行消防安全监管,确保院内老人的人身安全;对农村互助照料中心进行运营监管,保证村里老人有娱乐休闲场所。对全区失能老人进行专业医学评估。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监管单位提供的信息量不够丰富,监管的力度不够,问题的解决不够及时,失能老人评估工作落实不够,未能对接医院提供上门评估服务。下一步改进措施:逐步完善监管水平,及时有效的发现并反映存在的隐患问题,以保证养老机构安全平稳运行,进一步联系协调评估医院提供上门评估服务。
11、城乡孤儿生活救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7万元,执行数为1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全区11位孤儿、55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养育费、物价补贴发放到位,保障孤儿助学。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政策因素导致养育费的标准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养育费的标准,加大对孤儿社会认同感和精神自立的教育,帮助健康成长。
12、高龄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05.43万元,执行数为3105.43万元,完成预算的96%。主要产出和效果:截止2024年底,发放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12591人,应发尽发率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指标设置不够合理,绩效指标不全面,预算编制不够科学,项目测算不准确,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谨。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目标管理,完善指标设置,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合理分配资金,完善项目管理,强化业务管理。
13、95岁以上老人春节慰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6万元,执行数为4.4万元,完成预算的78.6%。主要产出和效果:春节期间,局、街道、领导分别走访慰问百岁老人、95岁以上困难老人,为老人送去节日的问候,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进一步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和节日气氛,使老年人充分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工作人员需要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服务对象满意度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在慰问过程中我们了解到要对部分百岁老人春节慰问工作加强重视。
14、春节清明文明祭扫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2024年完成春节、清明期间全区公墓禁鞭工作,接待祭扫群众230万人次,车辆40万台次。全年投入工作人员约1500人次,春节、清明期间全区公墓无1例燃放鞭炮事件。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禁鞭工作宣传覆盖面不够,宣传方式较单一。下一步改进措施: 多元化加大禁鞭宣传方式,例如:广播、电视、网络宣传等,宣传范围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禁鞭工作宣传方面的经费保障。
15、特困供养机构春节慰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春节期间,区民政局慰问3家特困供养机构。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服务对象满意度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要对特困老人春节慰问工作加强重视。
16、残疾人两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0万元,执行数为1196.763万元,完成预算的99.7%。主要产出和效果:截止2024年底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3837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5519人。补贴发放率100%,发放准确率100%,发放及时率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指标设置不够明确,绩效指标科学性待提升,预算测算不够科学,精细化管理不足,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力度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合理设置绩效指标,细化测算明细,提高预算测算科学性,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度。
17、临时救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28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功能。2024年区低保中心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共995人次。临时救助到位率达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服务对象满意度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加强预算资金的控制力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和预算制度执行,保证预算项目的顺利执行。
18、救济对象定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7.98万元,执行数为77.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2024年完成救济对象定补人次数468人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服务对象满意度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加强预算资金的控制力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和预算制度执行,保证预算项目的顺利执行。
19、城乡特困人员救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8.7万元,执行数为200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2024年完成农村特困对象为875人,城市特困对象62人的生活、丧葬、照料护理支出。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服务对象满意度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加强预算资金的控制力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和预算制度执行,保证预算项目的顺利执行。
20、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万元,执行数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全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开展慰问、走访活动30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服务对象满意度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加强预算资金的控制力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和预算制度执行,保证预算项目的顺利执行。
21、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0万元,执行数为1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2024年完成享受政策的特殊困难老人次数18790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业务管理和流程不严谨,服务对象满意度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知识学习,加大制度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同时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工作宣传保障力度。
22、农村福利院“一院一社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5万元,执行数为17.45万元,完成预算的99.7%。主要产出和效果:经费保障农村福利院数5家购买社工服务项目尾款。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业务管理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对于财务审批中手续不全的拨付申请应予以退回,待完善手续后再进行拨付,对于业务管理中所执行的任务和所做的工作,应建立完整的工作计划和业务管理台账。
23、农村福利院运营和公益服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2.4万元,执行数为48.25万元,完成预算的58.56%。主要产出和效果:经费保障农村福利院数5家运营及人员经费。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业务管理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对于财务审批中手续不全的拨付申请应予以退回,待完善手续后再进行拨付,对于业务管理中所执行的任务和所做的工作,应建立完整的工作计划和业务管理台账。
24、“互联网+养老”区级信息平台运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经费保障全年区级信息平台运营。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业务管理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建立完整的工作计划和业务管理台账。
25、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经费保障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业务管理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建立完整的工作计划和业务管理台账。
(四)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通过整体绩效评价,以及单项项目自评,包括第三方机构对2024年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我单位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工作,本着“勤俭节约、保证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全面,不漏项。在日常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的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加大对项目资金拨付后的监管,尽可能平衡救助审核程序的简化和救助对象真实性的严控。
第四部分 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兜底线、救急难
一是坚持“应保尽保、应救尽救”,2024年累计发放低保、特困、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对象各类救助资金1.23亿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12人次。二是加强动态管理,严把“进出关”,清退不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580户、719人,新纳入低保373户、747人。三是充分发挥慈善救助的补充作用,累计救助72人,发放慈善救助资金79.21万元。
- 优供给、扩普惠
一是有序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新建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4个、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2个、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2个、老年人供餐点4个,完成特困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227户,新增家庭养老床位30张。二是全力推进全区特困供养服务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制定改革方案,做好人员转接和资产清点,实现全区11家农村特困福利机构区级直管。三是探索区社会福利院转变运营管理模式。积极对接市级国有平台,即将启动区社会福利院“公建民营”项目。
- 强服务、推改革
一是扎实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截至12月30日,共办理婚姻登记3568件,实现应办尽办。二是大力推行殡葬改革,全面落实普惠殡葬政策,惠及群众1.2万人,资金达2400万元。三是大力推进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启动全区公益性墓区布点规划,完成玉笋山陵园公益性墓区投资建设1917万元。
- 激活力、促发展
一是规范社会组织发展。累计清理84家“僵尸型”社会组织,完成289家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新增3A级社会组织1家。二是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举办全区首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开展公益项目设计、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等培训30余场。三是深化地名服务。对全区28条路进行了规范和清理、13条道路进行命名,完成《湖北省聚落地名大典》蔡甸部分的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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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要事项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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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社会救助 |
城乡低保发放、城乡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完善社会救助精细化管理,救助覆盖率100%,健全“大救助”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发放低保、特困、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对象各类救助资金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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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养老服务 |
新建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4个、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2个、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2个、老年人供餐点4个,完成特困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227户,新增家庭养老床位30张。有力推进养老福利保障,为全区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率先落实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提标工作。举办首期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蔡甸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等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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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民间组织和地名区划 |
全区28条路进行了规范和清理、13条道路进行命名,完成《湖北省聚落地名大典》蔡甸部分的编写。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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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社会事务 |
婚姻登记合格率100%,实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服务项目,全心做好殡葬服务,大力倡导文明祭扫、绿色殡葬新风。积极落实普惠殡葬政策,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深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率达到100%,扩增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点及运营保障 |
完成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反映行政区划界限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族管理事务支出: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支出;开展优抚、救灾、救助、福利、婚登、社事、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养老服务:反映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反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反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反映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等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城市生活救助: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4年度蔡甸区民政局整体绩效自评表/结果
一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执行率情况
武汉市蔡甸区民政局(以下简称“区民政局”)本级机关单位2024年度部门年初预算为21866.08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19381.31万元,决算报告披露决算支出数为19381.31万元,执行率达100.00%。
(二)完成的绩效目标
年度目标1: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2024年度年度目标一的绩效目标均已完成,其中: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街道养老综合体1个;新增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3家;完成农村互助照料中心提档升级20家;居家适老化改造户数完成200户;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人次数≥10000人次。
(2)质量指标:符合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对象服务送达率100%;养老机构安全监管100%。
2.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设施建设;推进特殊困难老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提升养老机构供给能力,促进医养融合发展。
年度目标2: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
2024年度年度目标2的绩效目标均已完成,其中: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关爱服务留守儿童62人;关爱服务困境儿童757人;全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孤儿补助覆盖率100%。
2.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推动未保服务的完善,提升社区未成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确保全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孤儿的生活。
年度目标3:兜牢民生底线
2024年度年度目标3绩效目标均已完成,其中: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城乡低保救助覆盖率100%;特困供养救助覆盖率100%;临时救助覆盖率100%;残疾人两补发放到位率100%。
(2)质量指标:补助发放准确性(应补尽补、应退尽退)100%;特困人员应养尽养100%。
(3)时效指标:各项补贴及时发放率100%。
2.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困难对象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年度目标4:加强基层民主政权建设
2024年度年度目标4绩效目标均已完成,其中: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运营街乡社会工作站11个;运营社区工作服务室58个;街道乡级勘界工作完工率100%。
(2)质量指标:区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增配专业社工100%。
2.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为明晰基层社会治理单位提供保障。
(三)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4年度区民政局没有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二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区民政局2024年度年初预算为21866.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366.08万元。年中调整部门预算,调减2484.77万元,调整后预算收入总额为19381.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30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9.72万元,其他收入407.29万元。详情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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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决算明细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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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武汉市蔡甸区民政局(本级) |
单位: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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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年初预算数 |
调整预算数 |
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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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13,660,809.83 |
183,043,013.11 |
183,043,01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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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
6,697,239.16 |
6,697,239.16 |
|
三、其他收入 |
5,000,000.00 |
4,072,925.50 |
4,072,925.50 |
|
总 计 |
218,660,809.83 |
193,813,177.77 |
193,813,177.77 |
2024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金额为1938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3.09万元、项目支出18698.22万元。区民政局按照区财政局下达预算批复计划数,结合本单位实际状况开展业务活动,合理保证当年预算项目收支平衡,年末预算项目资金无结余。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执行资金数/调整后预算收入=19381.31万元/19381.31万元=100%。
-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年度目标1: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街道养老综合体
此指标目标值为1家,2024年区民政局持续深化养老服务体系改革,稳步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年新建1家街道养老综合体。完成目标值。
②新增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
此指标目标值为3家,2024年以来,蔡甸区民政局持续深化养老服务体系改革,稳步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年新建3家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完成目标值。
③居家适老化改造户数
此指标目标值为200户,2024年持续优化养老服务设施,按照“一户一策”完成227户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完成目标值。
④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人次数
此指标目标值为≥10000人次,2024年区民政局进一步激发居家养老活力,联合合众、友缘、炎黄创新、左城右隅4个服务商,完成上门居家养老服务18790单,完成目标值。
⑤新增农村互助照料中心提档升级
此指标目标值为20家,2024年全区完成农村互助照料中心提档升级20家,完成目标值。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符合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对象服务送达率
此指标目标值为100%,2024年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对象开展评估,对符合提升行动的特困来人及时纳入服务名单,对符合特殊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对象服务送达率100%。
②养老机构安全监管
此指标目标值100%,区民政局扎实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部门协作,扎实开展消防、建筑、食品、健康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维护全区养老机构安全平稳态势,完成目标值。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设施建设(是否)
此指标目标值为是,2024年蔡甸区全力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工作,完善基层残联服务体系,新增街道养老综合体1个,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3个,探索“党建+农村互助养老”,在蔡甸街道持续开展“党建+农村互助养老”试点项目,探索形成蔡甸特色的党建引领、街镇主导、村委监督、村民参与、专业支撑的邻里互助服务养老模式,有效解决农村地区上门路程远、专业力量难以全面覆盖、服务队伍较为薄弱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完成目标值。
②推进特殊困难老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是否)
此指标目标值为是,2024年,蔡甸区持续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在全区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上门居家养老服务18790单,完成适老化改造227户,进一步推进特殊困难老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完成目标值。
③提升养老机构供给能力,促进医养融合发展(是否)
此指标目标值为是,2024年蔡甸区养老机构床位7800张,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超70%,并在全区开展养老培训600余人次,通过开办讲座、实践演练、观看影片等方式,多方面多层次场多角度提升养老机构护理员的为老服务意识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供给能力,促进医养融合发展,完成目标值。
年度目标2: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关爱服务留守儿童
此指标目标值为是60人,2024年区民政局秉承规范服务,提质增效理念,通过购买社工服务开展儿童关爱服务,全年共关爱留守儿童62人,完成目标值。
②关爱服务困境儿童
此指标目标值为是600人,通过购买社工服务开展儿童关爱服务,对纳入困境儿童的757名儿童全覆盖的提供社工服务,并组织开展困境儿童慰问活动,慰问奓山、张湾、消泗等街道困境留守儿童,完成目标值。
③全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孤儿补助覆盖率
此指标目标值为是100%,全区在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6人、城乡散居孤儿在册11人,补助覆盖率100%,完成目标值。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推动未保服务的完善,提升社区未成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是否)
此指标目标值为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以未成年人需求为导向,按照“四有”标准建设,具备心理咨询、图书阅读等功能,建立困境儿童档案,定期开展入户走访,并及时开展心理疏导等措施,确保全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孤儿的生活,逐步推动未保服务的完善,提升社区未成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②确保全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孤儿的生活(是否)
此指标目标值为是,区民政局2024年加强了城乡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动态信息管理和档案建设,每月按时发放生活补助,并定期开展入户走访,开展监护指导、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保障确保全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孤儿的生活安全、健康、快乐成长。
年度目标3:兜牢民生底线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城乡低保救助覆盖率
此指标目标值为100%,2024年全区城乡低保8218人,累计发放保障金8429.8万元,城乡低保救助覆盖率100%,完成目标值。
②特困供养救助覆盖率
此指标目标值为100%,特困供养人员937人,累计发放供养金2008.7万元,特困供养救助覆盖率100%,完成目标值。
③临时救助覆盖率
此指标目标值为100%,2024年全区临时救助困难家庭995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077.8万元(含国庆一次性补助);临时救助覆盖率100%,完成目标值。
④残疾人两补发放覆盖率
此指标目标值为100%,2024年全区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5519人,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条件3837人,累计发放资金1279.6万元。在蔡甸街道、大集街道、奓山街道和张湾街道柏林社区设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中心,助力重点人群管理服务,残疾人两补发放覆盖率100%,完成目标值。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补助发放准确性(应补尽补、应退尽退)
此指标目标值为100%,2024年区民政局不断完善核对信息系统平台,全面准确掌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增强低保、临救、特困供养人员的动态管理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应救尽救、应保尽保。补助发放准确性100%。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各项补助按时发放
此指标目标值为及时发放到位,区民政局财政资金到位后每月按时发放各项补贴,不存在资金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情况,100%及时发放,发放到位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稳定(是否)
此指标目标值为是,区民政局坚持动态管理下的城乡低保应保尽保,有序拓展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的多层次救助体系,切实的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年度目标4:加强基层民主政权建设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运营街乡社工站
此指标目标值为11个,2024年区民政局积极推进社工站工作,发挥社工站(室)效能,成立区社工服务指导中心,形成“区级指导中心-街道乡(开发区)社工站-社区社工室”三级体系,全区运营11个街道乡(开发区)社会工作服务站。完成目标值。
②运营社区工作服务室
此指标目标值为58个,2024年全区运营58个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室,稳步推进各项服务,完成目标值。
③区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增配专业社工
此指标目标值为至少1人,2024年区民政局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社工服务,为区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增配1人专业社工。
④街道乡级勘界工作完工率
此指标目标值为100%,2024年委托第三方完成了街道乡级勘界工作,并进提交相关成果,且进一步加强区划地名的数据管理工作,将信息库质量提升的数据管理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中,重点是加强对建筑物、路、桥、单位、企业等地名的运用、来历含义、历史沿革、坐标、标准名称、地名代码等进行严格审查,共修改完善地名信息4000余条,确保了各地名信息数据更新及时、准确无误。街道乡级勘界工作完工率100%,完成目标值。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持续推进国际化社区提档升级
此指标目标值为提升,2024年区民政局持续推进中法新城同济社区国际化社区提档升级工作,制定增添国际化元素的社区服务设施提档升级方案,提升硬件设施服务水平;搭建具有国际化视野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对接外籍人士提供多种服务;开展系列中外多元融合的社区文化交流活动,初步形成邻里互动的制度化管理服务基础;升级打造涉外警务室,为外籍居民和留学生提供便利警务服务。完成目标值。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是否)
此指标目标值为是,2024年区民政局加强基层民主政权建设开展了多项工作,规范指导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程序,深入街道乡(开发区)、村(社区)走访调研,推动修订工作落实落地。后续将通过村规民约实地访谈、大赛等方式,在全区推动形成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新格局;重点围绕健全以村(居)民自治为核心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志愿服务力量,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帮扶活动等工作重点,促进城乡社区协同发展;制定了蔡甸区清廉村居建设清单,细化工作任务和职责,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组织召开工作部署推进会,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开展积分制管理试点、建立农村红白理事会、开展村民议事协商在内的重点建设任务进行详细部署,指导各街道乡(开发区)抓好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作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多种专业化服务。完成目标值。
②为明晰基层社会治理单位提供保障(是否)
此指标目标值为是,2024年区民政局完成蔡甸区街道(乡)行政区域界限勘定测量工作,全面细化的界线,为明晰基层社会治理单位提供保障,将利于科学规划街道、镇、乡设置,促进城乡一体化及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功能区与行政区融合发展,理顺管理体制,增强发展活力。完成目标值。
三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2024年度本单位年度绩效目标均已完成,尚无导致年度绩效目标未完成或发生偏离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四 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完善项目业务资料管理。树立绩效管理意识,强化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建立目标明确、量化合理的绩效方案,逐步做到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和绩效监管一体化。
2、规范资金管理。应严格按照预算计划安排使用项目资金,不属于项目资金使用范围的事项,一律不在其中列支。
附件: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蔡甸区民政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蔡甸区民政局 填报日期:2025.4.20
|
单位名称 |
蔡甸区民政局 | ||||||||||
|
基本支出总额 |
683.09 |
项目支出总额 |
18698.22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
19381.31 |
19381.31 |
100% | ||||||||
|
年度目标1: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 |||||||||||
|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增街道养老综合体 |
1个 |
1个 | |||||||
|
新增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 |
3家 |
3家 | |||||||||
|
居家适老化改造户数 |
200户 |
227户 | |||||||||
|
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人次数 |
≥10000人次 |
18790人次 | |||||||||
|
农村互助照料中心提档升级数 |
20家 |
20家 | |||||||||
|
质量指标 |
符合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对象服务送达率 |
100% |
100% | ||||||||
|
养老机构安全监管 |
100%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设施建设(是否) |
是 |
是 | |||||||
|
推进特殊困难老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是否) |
是 |
是 | |||||||||
|
提升养老机构供给能力,促进医养融合发展(是否) |
是 |
是 | |||||||||
|
年度目标2: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关爱服务留守儿童 |
60人 |
62人 | |||||||
|
关爱服务困境儿童 |
600人 |
757人 | |||||||||
|
全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孤儿补助覆盖率 |
100%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推动未保服务的完善,提升社区未成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是否) |
是 |
是 | |||||||
|
确保全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孤儿的生活(是否) |
保障 |
保障 | |||||||||
|
年度目标3:兜牢民生底线 | |||||||||||
|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
|
产出效益 |
数量指标 |
城乡低保救助覆盖率 |
100% |
100% | |||||||
|
特困供养救助覆盖率 |
100% |
100% | |||||||||
|
临时救助覆盖率 |
100% |
100% | |||||||||
|
残疾人两补发放覆盖率 |
100% |
100% | |||||||||
|
质量指标 |
补助发放准确性(应补尽补、应退尽退) |
100% |
100% | ||||||||
|
时效指标 |
各项补助按时发放 |
及时发放到位 |
及时发放到位 | ||||||||
|
社会效益 |
社会效益指 标 |
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稳定(是否) |
是 |
是 | |||||||
|
年度目标4:加强基层民主政权建设 | |||||||||||
|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
|
产出 指标 |
数量指标 |
运营社工站 |
11个 |
11个 | |||||||
|
运营社区工作服务室 |
58个 |
58个 | |||||||||
|
区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增配专业社工 |
至少1人 |
1个 | |||||||||
|
街道乡级勘界工作完工率 |
100%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持续推进国际化社区提档升级 |
提升 |
提升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 |
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是否) |
是 |
是 | |||||||
|
为明晰基层社会治理单位提供保障(是否) |
是 |
是 | |||||||||
|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无 | ||||||||||
|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无 | ||||||||||
|
单位名称 |
蔡甸区民政局 | ||||||||||
|
基本支出总额 |
683.09 |
项目支出总额 |
18698.22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
19381.31 |
19381.31 |
100% | ||||||||
|
年度目标1: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 |||||||||||
|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增街道养老综合体 |
1个 |
1个 | |||||||
|
新增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 |
3家 |
3家 | |||||||||
|
居家适老化改造户数 |
200户 |
227户 | |||||||||
|
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人次数 |
≥10000人次 |
18790人次 | |||||||||
|
农村互助照料中心提档升级数 |
20家 |
20家 | |||||||||
|
质量指标 |
符合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对象服务送达率 |
100% |
100% | ||||||||
|
养老机构安全监管 |
100%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设施建设(是否) |
是 |
是 | |||||||
|
推进特殊困难老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是否) |
是 |
是 | |||||||||
|
提升养老机构供给能力,促进医养融合发展(是否) |
是 |
是 | |||||||||
|
年度目标2: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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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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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关爱服务留守儿童 |
60人 |
62人 | |||||||
|
关爱服务困境儿童 |
600人 |
757人 | |||||||||
|
全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孤儿补助覆盖率 |
100%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推动未保服务的完善,提升社区未成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是否) |
是 |
是 | |||||||
|
确保全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孤儿的生活(是否) |
保障 |
保障 | |||||||||
|
年度目标3:兜牢民生底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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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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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效益 |
数量指标 |
城乡低保救助覆盖率 |
100%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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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供养救助覆盖率 |
100%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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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覆盖率 |
100%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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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两补发放覆盖率 |
100% |
100% | |||||||||
|
质量指标 |
补助发放准确性(应补尽补、应退尽退) |
100%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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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各项补助按时发放 |
及时发放到位 |
及时发放到位 | ||||||||
|
社会效益 |
社会效益指 标 |
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稳定(是否) |
是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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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4:加强基层民主政权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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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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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指标 |
数量指标 |
运营社工站 |
11个 |
11个 | |||||||
|
运营社区工作服务室 |
58个 |
58个 | |||||||||
|
区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增配专业社工 |
至少1人 |
1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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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乡级勘界工作完工率 |
100%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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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持续推进国际化社区提档升级 |
提升 |
提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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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 |
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是否) |
是 |
是 | |||||||
|
为明晰基层社会治理单位提供保障(是否) |
是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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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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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无 | ||||||||||
二、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结果
1、城市低保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99.8万元,执行数为149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2024年对所有新申请对象纳入低保前都按照有助必核的要求,签订承诺书,出具核对结果报告,确保新增对象的家庭财产符合申请的财产规定。所有网内对象都进行了复核。核对率100%,复核率100%。低保对象满意率达95%以上。城市低保应保尽保率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1、绩效目标的细化和可衡量清晰度有待改善。蔡甸区民政局专项资金预算是根据总体项目支出类型制定的,但细化程度不够。2、服务对象满意度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1、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项目绩效目标的细化和可衡量性,根据项目的实际特点,加强项目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2、完善管理制度,加强预算资金的控制力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和预算制度执行,保证预算项目的顺利执行。3、加强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对于财务审批中手续不全的拨付申请应予以退回,待完善手续后再进行拨付,对于业务管理中所执行的任务和所做的工作,应建立完整的工作计划和业务管理台帐。4、进一步梳理社会救助条件,完善救助手续和流程,使社会救助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2、农村低保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930万元,执行数为69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2024年对所有新申请对象纳入低保前都按照有助必核的要求,签订承诺书,出具核对结果报告,确保新增对象的家庭财产符合申请的财产规定。所有网内对象都进行了复核。核对率100%,复核率100%。低保对象满意率达95%以上。农村低保应保尽保率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1、绩效目标的细化和可衡量清晰度有待改善。蔡甸区民政局专项资金预算是根据总体项目支出类型制定的,但细化程度不够。2、服务对象满意度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1、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项目绩效目标的细化和可衡量性,根据项目的实际特点,加强项目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2、完善管理制度,加强预算资金的控制力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和预算制度执行,保证预算项目的顺利执行。3、加强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对于财务审批中手续不全的拨付申请应予以退回,待完善手续后再进行拨付,对于业务管理中所执行的任务和所做的工作,应建立完整的工作计划和业务管理台帐。4、进一步梳理社会救助条件,完善救助手续和流程,使社会救助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3、困难群众春节慰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2万元,执行数为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按照每户300元的标准,边缘户每人300元的标准,发放2400户困难群众春节慰问资金72万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不严谨。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对于财务审批中手续不全的拨付申请应予以退回,待完善手续后再进行拨付,对于业务管理中所执行的任务和所做的工作,应建立完整的工作计划和业务管理台账。
4、城乡低保入户核查及信息比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29.08万元,完成预算的58.16%。主要产出和效果:各类台账资料整理上报及时率、准确率100%,2024年对所有新申请对象纳入低保前都按照有助必核的要求,签订承诺书,出具核对结果报告,确保新增对象的家庭财产符合申请的财产规定。所有网内对象都进行了复核。核对率100%,复核率100%。服务对象满意率达90%以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1、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流程不严谨。2、服务对象满意度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1、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项目绩效目标的细化和可衡量性,根据项目的实际特点,加强项目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2、完善管理制度,加强预算资金的控制力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和预算制度执行,保证预算项目的顺利执行。
5、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小额意外伤害险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万元,执行数为17.968万元,完成预算的85.56%。主要产出和效果:2024年资助全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人身小额意外伤害保险。发现的问题及原因:1、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流程不严谨。2、服务对象满意度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1、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项目绩效目标的细化和可衡量性,根据项目的实际特点,加强项目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2、完善管理制度,加强预算资金的控制力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和预算制度执行,保证预算项目的顺利执行。
6、基层政权和社区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8.5万元,执行数为4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2024年完成全区58个社区两委及社区干事大病险及意外险缴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不严谨。下一步改进措施: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合理选点,以点巷面,对本地区的基层政权和社区管理建设起到引领和带头作用。合理安排资金,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项目完成。
7、养老机构补贴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预算批复金额600万元,执行资金600万元,执行率100%。主要产出和效果:2024年度已完成街道养老综合体建设1家,养老设施建设23家(社区养老设施建设3家;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提档升级20家),适老化改造户数227户,养老设施运营315家(机构16家、社区46家、互助中心198家、互助服务点55家),养老床位运营8136张,建设和运营均符合标准。发现的问题及原因:2024年实际拨付的是2023年的建设和运营补贴,申报目标是2023年的目标,导致项目绩效评价时间上不匹配。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项目资金时效性,做好年初预算和及时按相关政策规定提出资金需要申请,标准足额、及时发放到位,为民办养老机构的正常运营提供部分资金保障。
8、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5万元,执行数为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组建服务对象兴趣小组、支持小组;家庭支持小组、互助小组等12个,开展主题活动(以家属支持、社会融合、职业康复、身份重构为主题的特色活动)35场。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宣传力度偏小,知晓率达不到100%。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完成全区精神障碍社区覆盖率超50%。
9、6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60万元,执行数为156万元,完成预算的97.5%。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竞价谈判和政府公开招投标程序,确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为中标人,通过签团单的形式为全区年满60岁以上的老人都购买了意外伤害险保险,合同为8万人,保险公司承诺对全区60岁以上的老人进行承保,全区60岁以上老人100%纳入意外伤害保险。通过为60岁以上老人购买意外伤害险,保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受到意外伤害得到相应赔付,赔付率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宣传力度偏小,知晓率达不到100%。下一步改进措施:1、加强政策宣传,提高老年人参保、理赔流程知识,确保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政策落到实处,保障老年人的权益。2、加强对保险公司后期监管力度,制定相应的政策约束保险公司定期对赔付情况和及时赔付到位情况进行汇报。
10、养老服务设施第三方评估政府购买服务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29.87万元,完成预算的99.5%。主要产出和效果:16家养老机构进行消防安全监管,确保院内老人的人身安全;对农村互助照料中心进行运营监管,保证村里老人有娱乐休闲场所。对全区失能老人进行专业医学评估。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监管单位提供的信息量不够丰富,监管的力度不够,问题的解决不够及时,失能老人评估工作落实不够,未能对接医院提供上门评估服务。下一步改进措施:逐步完善监管水平,及时有效的发现并反映存在的隐患问题,以保证养老机构安全平稳运行,进一步联系协调评估医院提供上门评估服务。
11、城乡孤儿生活救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7万元,执行数为1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全区11位孤儿、55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养育费、物价补贴发放到位,保障孤儿助学。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政策因素导致养育费的标准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养育费的标准,加大对孤儿社会认同感和精神自立的教育,帮助健康成长。
12、高龄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05.43万元,执行数为3105.43万元,完成预算的96%。主要产出和效果:截止2024年底,发放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12591人,应发尽发率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指标设置不够合理,绩效指标不全面,预算编制不够科学,项目测算不准确,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谨。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目标管理,完善指标设置,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合理分配资金,完善项目管理,强化业务管理。
13、95岁以上老人春节慰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6万元,执行数为4.4万元,完成预算的78.6%。主要产出和效果:春节期间,局、街道、领导分别走访慰问百岁老人、95岁以上困难老人,为老人送去节日的问候,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进一步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和节日气氛,使老年人充分体会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工作人员需要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服务对象满意度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在慰问过程中我们了解到要对部分百岁老人春节慰问工作加强重视。
14、春节清明文明祭扫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2024年完成春节、清明期间全区公墓禁鞭工作,接待祭扫群众230万人次,车辆40万台次。全年投入工作人员约1500人次,春节、清明期间全区公墓无1例燃放鞭炮事件。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禁鞭工作宣传覆盖面不够,宣传方式较单一。下一步改进措施: 多元化加大禁鞭宣传方式,例如:广播、电视、网络宣传等,宣传范围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禁鞭工作宣传方面的经费保障。
15、特困供养机构春节慰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春节期间,区民政局慰问3家特困供养机构。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服务对象满意度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要对特困老人春节慰问工作加强重视。
16、残疾人两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0万元,执行数为1196.763万元,完成预算的99.7%。主要产出和效果:截止2024年底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3837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5519人。补贴发放率100%,发放准确率100%,发放及时率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指标设置不够明确,绩效指标科学性待提升,预算测算不够科学,精细化管理不足,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力度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合理设置绩效指标,细化测算明细,提高预算测算科学性,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度。
17、临时救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28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功能。2024年区低保中心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共995人次。临时救助到位率达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服务对象满意度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加强预算资金的控制力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和预算制度执行,保证预算项目的顺利执行。
18、救济对象定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7.98万元,执行数为77.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2024年完成救济对象定补人次数468人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服务对象满意度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加强预算资金的控制力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和预算制度执行,保证预算项目的顺利执行。
19、城乡特困人员救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8.7万元,执行数为200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2024年完成农村特困对象为875人,城市特困对象62人的生活、丧葬、照料护理支出。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服务对象满意度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加强预算资金的控制力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和预算制度执行,保证预算项目的顺利执行。
20、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万元,执行数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全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开展慰问、走访活动30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服务对象满意度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加强预算资金的控制力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和预算制度执行,保证预算项目的顺利执行。
21、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0万元,执行数为1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2024年完成享受政策的特殊困难老人次数18790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业务管理和流程不严谨,服务对象满意度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知识学习,加大制度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同时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工作宣传保障力度。
22、农村福利院“一院一社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5万元,执行数为17.45万元,完成预算的99.7%。主要产出和效果:经费保障农村福利院数5家购买社工服务项目尾款。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业务管理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对于财务审批中手续不全的拨付申请应予以退回,待完善手续后再进行拨付,对于业务管理中所执行的任务和所做的工作,应建立完整的工作计划和业务管理台账。
23、农村福利院运营和公益服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2.4万元,执行数为48.25万元,完成预算的58.56%。主要产出和效果:经费保障农村福利院数5家运营及人员经费。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业务管理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对于财务审批中手续不全的拨付申请应予以退回,待完善手续后再进行拨付,对于业务管理中所执行的任务和所做的工作,应建立完整的工作计划和业务管理台账。
24、“互联网+养老”区级信息平台运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经费保障全年区级信息平台运营。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业务管理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建立完整的工作计划和业务管理台账。
25、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经费保障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业务管理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建立完整的工作计划和业务管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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