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2024-10-25 10:50 蔡甸区交通运输局
索 引 号 MB1534522/2024-25428 发布日期 2024-10-25
发布机构 蔡甸区交通运输局 文  号
分   类 工业、交通 有 效 性 有效

武汉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一、补贴范围

2024731日前在我公安部门注册登记,并取得《道路运输证》,排放标准为国三及以下的营运柴油货车,在2024731日至20241231日期间报废更新的,分档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车辆报废补贴:提前报废[距强制报废期1()以上]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

()报废更新补贴:提前报废[距强制报废期1()以上]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并更新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

()新购专用车辆补贴: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目录批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查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补贴政策:

(1)2024731()后转移至我;

(2)2024731日前报废的;

(3)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

二、补贴标准

()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

车辆类型

提前报废时间

补贴标准(万元/


中型

1年(含)不足2

1.0

2年(含)不足4

1.8

4年(含)以上

2.5


重型

1年(含)不足2

1.2

2年(含)不足4

3.5

4年(含)以上

4.5

()提前报废并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

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

其中: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见下表。

车辆类型

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万元/

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万元/

中型

2.5

3.5

重型

2

4.0

7.0

3

5.5

8.5

4轴以上

6.5

9.5




()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

每辆车补贴3.5万元

如有需求,请联系所在辖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详情见附表。

附表:武汉市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咨询服务电话一览表


序号辖区联系人座机联系方式
1江岸区林倩8233021018627185711
2江汉区李想85883370转820518702782611
3口区李诗俊8378680415871485316
4汉阳区蔡国红8449901615337279075
5武昌区龚健剑8893658913163328569
6青山区代长青8636851313476180630
7洪山区廖腰波8710027315927519292
8蔡甸区陈国新8494690115342975216
9江夏区李旭丽8795283413618614036
10经开区毛华林8439902715327273289
11黄陂区潘晓莉8593247613545119486
12新洲区余张帆8935188213707162569
13东西湖区胡月8389198015927598258
14东湖高新区刘兴臣6552821015549420062
15长江新区陈兴晟8599859318648630426
16东湖风景区宋福8677941318271838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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