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2024-10-25 10:50 蔡甸区交通运输局
索 引 号 MB1534522/2024-25428 发布日期 2024-10-25
发布机构 蔡甸区交通运输局 文  号
分   类 工业、交通 有 效 性 有效

武汉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一、补贴范围

2024731日前在我公安部门注册登记,并取得《道路运输证》,排放标准为国三及以下的营运柴油货车,在2024731日至20241231日期间报废更新的,分档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车辆报废补贴:提前报废[距强制报废期1()以上]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

()报废更新补贴:提前报废[距强制报废期1()以上]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并更新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

()新购专用车辆补贴: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目录批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查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补贴政策:

(1)2024731()后转移至我;

(2)2024731日前报废的;

(3)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

二、补贴标准

()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

车辆类型

提前报废时间

补贴标准(万元/


中型

1年(含)不足2

1.0

2年(含)不足4

1.8

4年(含)以上

2.5


重型

1年(含)不足2

1.2

2年(含)不足4

3.5

4年(含)以上

4.5

()提前报废并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

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

其中: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见下表。

车辆类型

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万元/

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万元/

中型

2.5

3.5

重型

2

4.0

7.0

3

5.5

8.5

4轴以上

6.5

9.5




()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

每辆车补贴3.5万元

如有需求,请联系所在辖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详情见附表。

附表:武汉市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咨询服务电话一览表


序号 辖区 联系人 座机 联系方式
1 江岸区 林倩 82330210 18627185711
2 江汉区 李想 85883370转8205 18702782611
3 口区 李诗俊 83786804 15871485316
4 汉阳区 蔡国红 84499016 15337279075
5 武昌区 龚健剑 88936589 13163328569
6 青山区 代长青 86368513 13476180630
7 洪山区 廖腰波 87100273 15927519292
8 蔡甸区 陈国新 84946901 15342975216
9 江夏区 李旭丽 87952834 13618614036
10 经开区 毛华林 84399027 15327273289
11 黄陂区 潘晓莉 85932476 13545119486
12 新洲区 余张帆 89351882 13707162569
13 东西湖区 胡月 83891980 15927598258
14 东湖高新区 刘兴臣 65528210 15549420062
15 长江新区 陈兴晟 85998593 18648630426
16 东湖风景区 宋福 86779413 18271838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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