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
| 索 引 号 | MB1534522/2020-20184 | 发布日期 | 2019-02-02 |
|---|---|---|---|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文 号 | 无 |
| 分 类 | 综合政务 | 有 效 性 | 有效 |
蔡甸区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收支预算情况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六、相关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三)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七、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蔡甸区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财税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和执行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2、拟定全区财政、税收的发展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定和执行区与街乡镇、工业园区财政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3、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全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级调整预算和区级决算;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区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监管 市场,管理 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指导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6、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有关政策、法规的授权,协调和办理税收退税等事项。
7、负责管理和监督区级财政支出。负责管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8、参与全区社会保障规章、政策和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
9、拟定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的制度,统一管理地方政府债务;按规定负责地方债券使用、管理和监督。
10、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惠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按规定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承担全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全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11、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蔡甸区财政局(部门)由机关及下属7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4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分局、武汉市蔡甸区预算编审中心、武汉市蔡甸区国库收付中心(武汉市蔡甸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武汉市蔡甸区收费票据监管中心、武汉市蔡甸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信息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蔡甸区财政局(部门)总编制人数106人,其中:行政编制46人,事业编制6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0人)。在职实有人数92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事业编制5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2人)。
离退休人员47人,其中:退休47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665.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665.54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65.54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3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0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59.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31万元。本部门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2665.5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10.84万元,下降3.9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退休。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343.5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72.84万元,下降5.1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退休。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132.2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等支出。
2.商品服务支出154.9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其中:办公费9.2万元、印刷费1.84万元、水费1.84万元、电费13.8万元、邮电费7.36万元、差旅费16.56万元、维修(护)费4.6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5.4万元、公务接待费9.2万元、专用材料费4.6万元、工会经费7.21万元、福利费9.0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0.1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6.2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补助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1322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8万元,下降2.87%,主要原因是:减少规范化财政所建设支出。其中:
1.财政政务业务经费320万元。主要用财政政务管理、财政预决算编审、会计资格职称考试、政府采购管理、财源调查协调、业务培训、财政体制改革、各种专项会议、全区财政系统网络建设、机房运行保障、硬件更新、软件升级、视频系统运行维护议、提案办理及督办等。
2.财政监管经费190万元。主要用于财务监督检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财政票据、国有资产管理、预算绩效管理等。
3.规范化财政所建设及财政机关运行维护经费120万元。主要是按照规范化财政所考评要求,用于基层财政维修改造及财政机关小型修缮经费。
4.购买社会服务项目1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物业管理支出。
5.农村“三资”财务管理工作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区级农村建设、对各级的资金使用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三资中介代理费。
6.金财工程专项经费28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金财”工程项目建设、支付系统维护、设备配备及支付运行费用等。
减少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开支和非必需、非刚性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9.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9万元,下降8.9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区预算编制标准和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的要求,没有单独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单位无公车。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9.2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9 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区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制度,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控制 “公务接待费”的支出,切实做到厉行勤俭节约。
五、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2019年蔡甸区财政局无政府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和支出。
六、相关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蔡甸区财政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54.96万元,其中:办公费9.2万元、印刷费1.84万元、水电费15.64万元、邮电费7.36万元、差旅费16.56万元、日常维修费4.6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4.6万元、公务接待费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会议费3万元、职工教育经费5.4万元、工会经费7.21万元、福利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员车贴)60.1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开支和非必需、非刚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度度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政府采购预计支出总额671.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9.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5.72万元。
(三)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项目、公共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项目6个、1322万元。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与上年一样。
| 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9年度) | |||||||||||||
| 填报单位(盖章):蔡甸区财政局 | 自评得分: | 91.68 | |||||||||||
| (一)简要概述部门职能与职责。 | 1.部门基本情况:蔡甸区财政局内设办公室、人事科、综合科、预算科、国库科(行政许可科)、行政政法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科)、教科文科、经济建设科、农村科、农业科、社会保障科、产业发展科、会计监督科(预算绩效管理科)、非税收入管理分局、预算编审中心,投资评审中心、工会17个职能部。截止2019年底,蔡甸区财政局(部门)总编制人数106人,其中:行政编制46人,事业编制6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0人)。在职实有人数86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5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3人)。离退休人员55人,其中:退休55人。 2.部门职能与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财税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和执行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2)拟定全区财政、税收的发展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定和执行区与街乡镇、工业园区财政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3)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全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级调整预算和区级决算;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区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监管 市场,管理 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指导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6)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有关政策、法规的授权,协调和办理税收退税等事项。 (7)负责管理和监督区级财政支出。负责管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8)参与全区社会保障规章、政策和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 (9)拟定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涡轮的制度,统一管理地方政府债务;按规定负责地方债券使用、管理和监督。 (10)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惠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按规定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承担全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全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11)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 ||||||||||||
| (二)简要概述部门支出情况,按活动内容分类。 | 1.资金来源 蔡甸区财政局2019年度预算总额资金共2665.5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基本支出1343.54万元,项目支出1322.00万元。2019年度预算调整数为2791.4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2.资金使用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39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6.37万元,占本年支出59.94%;项目资金支出1360.72万元,占年支出40.06%。 | ||||||||||||
| (三)简要概述当年区委区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 | 年度目标: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40亿元; 2、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突破60亿元; 3、财政预算八项支出增幅≥10%; 4、确保不发生政府性债务风险、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5、PPP项目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评审;推动4个PPP项目顺利实施个数; 6、深化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 7、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率≥60%; 8、区直公共财政预算中民生支出比率≥70%; 9、预算绩效评价资金规模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项目支出比率≥50%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指标值计算公式和数据获取方式 | 年初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与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分析与建议 | ||
| 投入 | 预算执行(25分) | 预算 完成率 (10分) |
10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本年部门预算安排+年初结转结余+本年执行中追加追减))×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数: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 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 |
预算完成率=100%的,得10分。 预算完成率≥95%的,得9分。 预算完成率在90%(含)和95%之间,得8分。 预算完成率在85%(含)和90%之间,得7分。 预算完成率在80%(含)和85%之间,得6分。 预算完成率在70%(含)和80%之间,得4分。 预算完成率<70%的,得0分。 |
预算完成率=(2791.48/2665.54 +125.94)×100%=100%,部门预算和决算 | 100% | 100% | 10 | 2019年年初预算为2665.54 万元,无年初结转结余,年中预算调整数为125.94万元,调整后的预算收入为2791.48万元,2019年决算支出为2791.48万元,无结余结转。 | 此项指标与项目密切相关,指标值可测,目标值的设定科学、合理。建议:在年初设定预算值的时候要对工作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多方论证,制定预算数,以使预算更具有指导性。 | ||
| 预算调整率 (5分) |
5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 |
预算调整率绝对值≤5%,得5分。 预算调整率绝对值>5%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125.94/2665.54×100%=4.72%。部门预算和决算 | ≤5% | 4.72% | 5 | 造成预算调整较大的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费变动较大,其中年初预算人员经费为1132万元,实际支出为2017.97万元。改进措施:对工作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科学论证,同时预算要有一定的预见性,对于肯定会发生但金额尚不能准确确定的资金,要进行科学合理的预估,纳入预算范围,以使预算更准确合理。 | 此项指标是对投入情况进行考核,了解预算资金的准确性。此项指标科学、合理、与项目密切相关。根据行业要求、历史数据此项目标值为5%,此项指标目标值的设定是可测的,也是合理,有依据的。此项指标的实际完成值为21.52%,这表明年初预算还存在少报或漏报情况。建议: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要全面考虑实际情况,处理好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分清轻重缓急。 | ||||
| 支出进度率 (5分) |
5 | 支出进度率=(实际支出/支出预算)×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半年支出进度=部门上半年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上半年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前三季度支出进度=部门前三季度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前三季度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
半年进度:进度率≥45%,得2分;进度率在40%(含)和45%之间,得1分;进度率<40%,得0分。 前三季度进度:进度率≥75%,得3分;进度率在60%(含)和75%之间,得2分;进度率<60%,得0分。 |
支出进度率=(实际支出/支出预算)×100%;数据获取方式为查阅财务报表 | 半年进度率≥45%;前三季度度率≥75% | 每年的收入数与支出数均相等,即年度支出进度为100%,但蔡甸区财政局未设定半年、季度支付进度目标 | 3 | 无半年、前三季度支出进度统计,每年的收入数与支出数均相等,即实际年度支付进度均为100%。改进措施:1、年初计划安排要根据历年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整。2、执行过程中分季度对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加强监督监管;3、各个项目的开展要按照计划安排按时进行。 | 无半年、前三季度支出进度统计,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存在进度不够均衡的问题。建议:设定半年和前三季度目标。同时做好预算执行的前期准备工作。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项目的实施进度等情况,认真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及时提出支付申请。 | ||||
| 预算编制准确率(5分) | 5 | 部门预算中除财政拨款外的其他收入预算与决算差异率。 预算编制准确率=其他收入决算数/其他收入预算数×100%-100%。 |
预算编制准确率≤20%,得5分。 预算编制准确率在20%和40%(含)之间,得3分。 预算编制准确率>40%,得0分。 |
预算编制准确率=其他收入决算数/其他收入预算数×100%-100%;部门预算和决算 | ≤20% | 0.00% | 5 | 部门预、决算年初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不存在财政拨款外的其他收入。 | 此项指标是对投入--预算资金的准确性进行考核。此项指标科学、合理、与项目密切相关。如后期有财政拨款外的其他收入,则应做好相应的预算安排。 | ||||
| 过程 | 预算管理(15分) | “三公经费”控制率 (5分) |
5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 ≤100%,得5分,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0.05/9.2×100%=0.54%,部门预算和决算 | ≤100% | 0.54% | 5 | 2019年的“三公经费”预算为9.2万元,2019年度此项费用的实际支出为0.05万元,说明蔡甸财政局对“三公经费”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建议:根据单位实际使用经费情况,做好明年的“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 |||
| 资产管理规范性 (5分) |
5 | 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是否规范,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1.新增资产配置按预算执行。 2.资产有偿使用、处置按规定程序审批。 3.资产收益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
全部符合5分,有1项不符扣2分,扣完为止。 | 核实资产 | 资产制度健全、资产管理安全、固定资产利用率高 | 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资产使用安全利用率高 | 5 | 1.制度健全性方面:财务资料较为完整、准确,包含记账凭证以及审批文件、采购合同等,基础信息较为完善;2.资产管理安全方面:资产名称、型号、数量、购置时间、使用状况等信息完整、清晰,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管理的安全性较好;3.固定资产利率用方面:所有固定资产均处于正常使用状况,未发现有闲置资产。固定资产利用率达到100% |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5分) |
5 |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3.重大项目开支经过评估论证; 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5.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全部符合5分,有1项不符扣1分。 | 数据获取方式为相关的会计核算凭证,并与预算指标进行核对 | 资金使用合规 | 资金使用有待进一步完善 | 2 | 预算编制不够明确,部分资金使用不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项目预算未分开核算,存在挤占部分专用资金支付人员开支的现象 | ①管理制度健全性 蔡甸区财政局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管理、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管理制度比较完善。 ②制度执行有效性 蔡甸区财政局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能执行合同制、采购制、审批制等业务管理制度,但未能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相关制度,未做到根据部门项目情况对项目支出进行合理的预算安排,从而出现项目支出实际发生数远大于预算数的情况,在制度执行方面有待加强。 ③资金使用合规性 蔡甸区财政局在资金使用上执行了审批手续,支出证明单上有相关领导签字,不存在截留资金的行为,但存在年中追加预算较多,项目资金未单独核算,影响预算执行必要的刚性。 ④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蔡甸区财政局按规定时限在蔡甸区政府网公开了预决算信息。 ⑤基础信息有待进一步完善性 财务资料较为完整、准确,包含记账凭证以及审批文件、采购合同等,但由于项目资金未单独核算,基础信息有待进一步完善完善。 | ||||
| 效果 | 履职尽责(60分) | 项目产出 (40分) |
数量指标 |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4 | 不低于40.08亿元 | 完成率=实际收入额/40.08亿元×100%,得分=分值*完成率。完成率>100%时按100%计算。 | 年度工作总结等资料汇总 | 40.08亿元 | 35.54亿元 | 3.55 | 受政策性减收因素影响,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5.54亿元,比上年减少1.06亿元,下降2.9% |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年财政目标任务,坚持高水平保运转、惠民生、促规范,科学统筹财政收支管理,积极推进财政改革,力促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
|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 | 4 | 不低于61.95亿元 | 完成率=实际收入额/61.95亿元×100%,得分=分值*完成率。完成率>100%时按100%计算。 | 年度工作总结等资料汇总 | 61.95亿元 | 54.35亿元 | 3.51 | 受政策性减收因素影响,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54.35亿元,比上年减少1.44亿元,下降2.6% |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年财政目标任务,坚持高水平保运转、惠民生、促规范,科学统筹财政收支管理,积极推进财政改革,力促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 ||||
| 财政预算八项支出增幅 | 4 | 支出增幅大于等于10% | 支出增幅≥10%得满分,低于10%,每下降1%扣1分,扣完为止。 | 年度工作总结等资料汇总 | ≥10% | 15.70% | 4 | ||||||
| 政府性债务风险、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 6 | 确保不发生 | 全年未发生政府性债务风险、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得满分,否则得零分。 | 年度工作总结等资料汇总 | 不发生 | 未发生 | 6 | ||||||
| PPP项目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评审;推动PPP项目顺利实施个数 | 6 | 完成论证评审;配合推动4个PPP项目顺利实施 | 完成论证评审工作得3分,未完成得零分;完成4个PPP项目顺利实施得3分,每少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 | 年度工作总结等资料汇总 | 完成4个 | 完成4个 | 6 | ||||||
| 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 | 4 | 继续推进 | 继续深化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假设得满分,否则得零分。 | 年度工作总结等资料汇总 | 完成 | 完成 | 4 | 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电子化改革全覆盖,财政服务效能全面提升 | |||||
| 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率 | 4 | 不低于60% | 完成率=实际投资额/7500万×100%,得分=分值*完成率。完成率>100%时按100%计算。 | 年度工作总结等资料汇总 | ≥60% | ≥60% | 4 | ||||||
| 区直公共财政预算中民生支出比率 | 4 | 不低于70% | 达100%得满分,低于100%不得分 | 年度工作总结等资料汇总 | ≥70% | ≥70% | 4 | ||||||
| 预算绩效评价资金规模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项目支出比率 | 4 | 不低于50% | 考核合格得满分,不合格不得分 | 年度工作总结等资料汇总 | ≥50% | 75.32% | 4 | 推进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扩面增点”和“提质增效”,评价预算部门(单位)62个、评价项目135个、评价资金8.34亿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75.32%。在全区33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评价资金总额14.06亿元。 | |||||
| 项目效益 (20分) |
经济效益(6分) | 2019年蔡甸区GDP增长率 | 6 | 财政预算助推地方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 评分=4*2019年蔡甸GDP增长率/武汉市GDP增长率 | 武汉市政府工作报告 | 8% | 7.50% | 5.63 | 2019年武汉市GDP预计增长率为8%,蔡甸区约为7.5% | |||
| 社会效益(8分) | 行政效能 | 8 | 有效完成财政部门行政职能,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有效完成8分,较好完成6分,基本完成4分,否则0分。 | 年度工作总结等资料汇总 | 有效完成 | 较好完成,但存在一些问题 | 6 | 2019年,各项财政工作提质增效,但是在推进财政改革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主要是: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财政收入可持续性增长不足,支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及各类政策性刚性支出需求加剧;财政支出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保障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重大政策兑现、重大项目落地及民生支出改善的力度有待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质量有待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需进一步提升;财政支持改革发展的矛盾和困难仍然较多等。这些问题均需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 ||||
| 满意度(6分) | 服务群众满意度 | 6 | 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5%以上,计满分;满意度在95%以下,每下降1%,扣权重3%,满意度60%以下,不得分 | 调查问卷分析 | 95% | 95.00% | 6 | 设计抽样调查问卷 | ||||
| 备注: 1.“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参考区政府年初下达的绩效工作目标及单位申报项目预算时填报的项目绩效目标,逐项细化并根据重要程度赋权。 2.“绩效指标分析”是指参考历史数据、行业标准及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等相关资料,从“是否与项目密切相关,指标值是否可获取,指标值设置是否合理”等角度,找出需要改进的指标,并逐项提出次年的编制意见和建议。 | |||||||||||||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5128.82万元,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主要实物资产为:房屋4008.17平方米。2018年减少国有资产32.55万元,主要为:减少资产32.55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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