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教育局关于202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5年秋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9月19日8:30至10月11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与报名。报名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的现场审核确认点(蔡甸区教育局)。
二、认定对象及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如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蔡甸区内的社会人员;
(二)持有蔡甸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驻蔡甸区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
(四)在蔡甸区学习、工作或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得再次申请其他教师资格。
在武汉市教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蔡甸区辖区内中国公民,在我区进行现场确认,由武汉市教育局复审通过后发证(注意:此类人员请对照武汉市教育局相关公告准备相关认定材料)。
三、相关条件标准
(一)认定权限。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认定。
(二)学历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初中教师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和《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按照《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即: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要求。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注意: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特级教师等均不可作为免试依据。
(四)体检标准。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体检有效;申请人从武汉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附件1)中,任选一家医院进行体检,统一使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初中、小学使用附件3,幼儿园使用附件4),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特别提示: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五)其他要求。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无犯罪记录核查及从业禁止查询。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四、教师资格认定步骤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面“咨询服务”栏下的“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先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登录报名。
1.完善个人信息。对于注册后首次登录的或个人信息未完善的用户,须先完善个人身份信息。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需要补充民族;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内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需要补充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及港澳或台湾当地有效身份证号码;对于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还需补充相应通行证号码。上传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个人信息的完善和提交。
特别提示:身份证件号码一经注册,不允许修改。如果身份证件号码填写错误,需要重新进行用户注册。姓名、身份证件有效开始日期、身份证件有效截止日期,在“修改个人身份信息”页面不允许修改。如果信息填写错误,需要进入实名核验页面修改,再进行实名核验,通过后即可修改成功。
2.报名。在网上报名时,请准确选择认定所在地类型,社会人员应选择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同时,请选定认定机构为蔡甸区教育局。
申请人需按照系统要求,如实且完整地填写其他申请材料,并仔细核对所填写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以上报报名信息。需注意,已审核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将无法修改,请申请人慎重填写。
现场确认点:蔡甸区教育局。
特别提醒:对选择“认定机构”把握不准的,请及时到户口所在地咨询当地社区居委会了解清楚区划,防止选择错误,报错区会影响正常认定。
已完成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的申请人,登录账号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包含报名号的本次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右侧的“操作”栏中有修改图标,点击该图标,即可进入报名信息修改页面进行修改。在“网报待确认”和“材料待完善”的状态下,可以进行报名信息的修改。如果为其他状态,需要先联系确认点,将报名信息的认定状态修改为“网报待确认”后再进行修改。
(二)现场确认。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规定的材料到网报时所选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10月13日至17日,上午8:30-12:00,14:3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蔡甸区市民之家(蔡甸区成功大道88号市民之家)2楼公共区22、24号窗口。
申请人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3.请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段内完成申报或补充材料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网报时,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按要求实名注册认证,真实准确填报信息,因错报、瞒报导致平台无法核验,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4.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共性申报材料:
①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核验后退回);
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附件2,一式2份);
③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3或4,所有项目完检,照片与网报相同,盖章等符合要求,不使用规定体检表、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无效);
④与网报照片同底版的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4张(其中的1张在背面下半部分写上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制证,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左下角,注意只粘贴照片的上半部分并与表边缘对齐;其中的2张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指定位置;另1张贴在体检表指定位置);
(2)申请地类型材料,根据申请人实际选择一种提交:
①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户籍地申请者提交,核查原件);
②本市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在居住证所在地申请的提交,核查原件收复印件);
③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武昌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提交,核查原件收复印件);
④现役军人和现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提交思想品德合格鉴定书的同时需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军官证或警官证核查原件收复印件,思想品德合格鉴定书及人事关系证明需收取原件)。
(3)认定机构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学历人员提交);
②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学历人员提交);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认定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学历的申请人提交);
④按规定程序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相关专业师范生,网报核验未通过的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程序不变。
(4)若教师资格网报系统核验未通过,需要单独提交的材料:
①学历证书(核原件收复印件);
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核原件收复印件,并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cltt.org/#/scoreQuery或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http://zwfw.hubei.gov.cn/打印普通话成绩及等级查询页面);
③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zscx.neea.edu.cn/证书查询为准,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三)审核认定。自受理结束起13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公示、审核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名单公示网址为蔡甸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
(四)制发证书。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申请人在蔡甸区市民之家(蔡甸区成功大道88号市民之家2楼)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简称“一证一表”),具体领证时间以蔡甸区教育局通知为准,请关注蔡甸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正确上传个人照片。信息系统上传照片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图片格式为JPG格式,照片大小小于190K)。申请人上传照片成功后,应检查照片是否清晰、完整。
(二)签署《个人承诺书》。申请人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
(三)现场确认时网报通过系统核验的需携带学历证书原件、普通话证书原件及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若网报时,学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未通过系统核验,现场确认时需补充提交: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特别提示:自2024年起,核验学历必须通过学信网APP进行精准扫码授权。以往核验过的学历也需要重新核验。系统升级还兼顾账号登录界面优化、个人照片上传处理功能优化等,相关内容可通过网站“咨询服务”栏目“操作手册”“常见问题”了解。对于认定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提前登录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若在学信网上无法查询到个人学历证书信息,申请人请提前联系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申请。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证书查验为准。必要时,现场确认点将向原发证的省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发函核查,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 //zscx.neea.edu.cn/证书查询为准,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四)《思想品德鉴定表》改为《个人承诺书》后,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认定机构在完成现场确认后,对接辖区公安机关统一发函进行背景核查,申请人无需自行提供。
港澳台居民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警务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和中国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申请人需提前到所选择的认定机构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申请人自行将函件交给香港、澳门或台湾相关部门,由其核实后将核查结果交给申请人并转相关认定机构,核查结果将作为认定依据。未能按时提供核查结果的,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无效。
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若存在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等失信行为,或认定后经公安机关核查有犯罪记录,将被纳入黑名单,依法受到失信联合惩戒,以及“撤销”“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五)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表格使用要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是认定过程中用于存档备查的重要依据。建议申请人下载该文档后,使用电脑填写信息(不建议手写),随后用A4纸打印,粘贴与教师资格网报同底版的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并使用黑色水性笔手写签名。
(六)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5)。申请人使用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系统网报时,遇有技术问题,请参见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的常见问题;或致电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电话:010-56761296,人工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七)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时,必须按要求完成所有检查项目,防止遗漏。
每栏检查内容均须有医生签名,个人照片粘贴处需由体检医院加盖医院公章。“体检结论”与“体检意见”两栏应填写“合格”结论,并加盖医院公章(除“合格”外,其他任何结论均无效,例如:基本合格、大致合格等)。
2.《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需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并粘贴与教师资格网报相同的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若不使用规定体检表、未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则体检无效,医院名单见附件1)。
3.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在进行体检时,请务必主动告知医院需要进行妇检(男性申请人也需检查相应项目)。为避免个人生理期影响体检结果,建议申请人尽早安排体检时间,并主动与体检医院预约。
4.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尽量清淡饮食,在抽血、B超检查前空腹,禁食早餐,孕妇遵医嘱。
5.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附件:1.武汉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2025版)
3.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合申请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使用)
4.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合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使用)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6.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资料袋封面(适合社会人员)
咨询电话:027-84944947
武汉市蔡甸区教育局
2025年9月17日
附件: